80年代走红的女星“刘三姐”,靠出卖美色敛财76万元,92年被枪决

80年代著名女星“刘三姐”,靠出卖美色敛财76万元,当时是湖北省最大的受贿案件

这起案子还被列入了全国六大经济案件之一,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说到程春莲,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但提到刘三姐,可能许多人都会想起她。

程春莲以歌舞剧《刘三姐》中的女主角刘三姐的形象,一夜成名,成为80年代最火的歌舞剧女演员。

1992年,因为程春莲误入歧途,她为了赚钱,不惜出卖自己的身体,最终被判了死刑。

在别人眼里,程春莲就是一颗耀眼的新星,而在这颗巨星的身后,隐藏着一段不光彩的故事。

程春莲到底经历了什么?

她又是怎样一步步走向了欲望的深渊?

从小热爱舞蹈进入歌舞团

1955年,程春莲出生于湖北省黄石市的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里。

尽管家境普通,父母却对这个女儿宠爱有加。

小时候的程春莲就是一个美人胚子白白嫩嫩的,像个洋娃娃一样。

她从小就很喜欢表演,对舞台充满了憧憬。

父母也愿意培养她,让她学习舞蹈。

长大后,她凭借着自己扎实的舞蹈功底和出众的外表,成为了一位舞蹈生。

在学校学习时,她拼命地练舞,每次都第一个进教室,最后一个放学。

为了保持身材,她对自己的饮食非常严格,哪怕是感冒、发烧,她也没有错过专业课程。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逐渐获得了当地舞蹈团的关注。

1971年,16岁的程春莲,成为了黄石市歌舞剧团的一名舞蹈演员!

虽说舞蹈学院中人才辈出,可是程春莲却丝毫不落下风。

她每天都在拼命地练习,想要超过其他人。

最终,她靠着自己的努力,在舞蹈团中闯出了一片天地。

后来,她得到了上级的赏识,让她出演了刘三姐的角色。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她一夜成名,成为了炙手可热的女星。

之后,她又参加了很多的话剧,个个都很受欢迎。

那时候她一个月的工资就达到了300块钱,在当时那个年代,比大多数人都要高。

程春莲在歌舞剧《刘三姐》和《马兰花》中的表演,让观众感动得热泪盈眶,她也成了当时最火的歌舞剧女演员。

放弃歌舞团的工作

可是,梦想总是和现实格格不入。

虽然程春莲的名气很大,但她在歌舞团的收入并不高,补贴完家里之后,也不剩什么了。

或许是因为这么多年来,她一直都生活在贫困的生活中,所以她对金钱的渴望越来越强烈。

因为演出的缘故,程春莲一直在外面东奔西跑,偶尔也会遇到一些做生意赚大钱的人,她忍不住动心了。

程春莲虽然喜欢表演,但是她一直希望能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理想终究被现实打败,程春莲于1985年退出舞台,前往南方经商。

做生意这件事,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成功的。

商人,要有远见,还要懂得把握机会。

程春莲放弃了当演员后,一开始的时候,她去做了销售,但并没有太多的收入,她开始琢磨起了赚钱的办法。

在那个时代,石油的供应是有严格的标准和数量限制的。

如果正常地做石油生意,也不会有太多的收入,那么程春莲为什么会选择做石油?

因为,她本来就没有打算正常做生意。

出卖身体换石油

1988年,程春莲的命运迎来了转折点。

她遇到了一位姓梁的男子,这个男人改变了程春莲的一生。

他是做石油的,面对程春莲的时候出手大方,看着就身家不菲。

程春莲似乎被他给刺激到了,她也想要过上这种奢侈的生活。

程春莲想到了自己这么漂亮,很多男人都想要得到自己,她心里已经打定主意,要好好利用。

程春莲以自己的身体为代价,和许多垂涎她美色的男人周旋,得到了许多关于石油的消息。

通过这种手段,她一年就敛财76万。

要知道,她以前在歌舞团的时候,一个月只有300块钱,一年也不过只能赚到3000多块钱。

但是现在,竟然能赚到76万,是以前的20倍!

看到自己的账户上有这么多的钱,她知道这些钱来得并不光明正大,可是她不管那么多,此刻,她满脑子想的都是钱。

被举报落网

程春莲为了保密,也是下了很大的功夫。

公司的高层都从中得到了好处,有金钱方面的,也有其它方面的。

程春莲被捕后交待,从她开始干,到被抓这一年多的时间,她已经出卖了自己的身体上百次,这个数字令人心酸,不过程春莲觉得很值。

很快,她的举动就引起了相关部门的注意。

程春莲从来没想过,自己倒卖石油会被人举报。

当一封匿名举报信送到了调查部门,上面详细写着她受贿、贩卖石油的细节。

这件事引起了上级的注意,并对她进行了调查。

经检察机关的调查,程春莲的受贿金额为76.6万元。

但是,程春莲觉得自己不仅没有罪,而且还立下了大功。

在那个计划供给时期,她能从外地弄来石油,解决了黄石地区的石油短缺问题,也让黄石的工业和农用机器得以正常运行。

在她看来,倒卖石油,完全是靠自己的本事得到的好处费。

也有人说,程春莲的案子,并不能算是受贿,毕竟石油公司卖给她的本身就是计划外的指标。

本来就有一个可以议价的过程,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没人愿意做不赚钱的事情。

也有人认为,这件事就是她利用“信息差”赚钱,所以应该以投机倒把的罪名定案。

也有人说,她的罪名是贪污罪,她拿到的七十多万,应该上交公司的,结果她全放自己腰包里了。

经过最后的讨论,法庭在1989年12月25日,以受贿罪的名义对程春莲定案。

1991年1月1日,程春莲被判了死刑,1992年4月3日,一声枪响之后,她的生命就此终结。

结语:

她曾是一位在舞台上冉冉升起的新星,也是无数人心中的偶像。

现在,却只留下一张照片告诉世人,她曾经来过。

如果程春莲没有离开舞台,而是将所有精力都放在演艺事业上。

那么,今天的舞台上,会不会又多一位出色的艺术家呢?

她的人生,曾经辉煌过,也曾经失败过。

如果她能够踏踏实实地继续走自己的职业道路,或许她早就红遍全国了。

只可惜,人生不可能再重来,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没有人可以决定别人的人生。

遗憾的是,生命就像一张单程的车票。出发了,就不会再有回头路了。

生活中到处都是诱惑,只有克服诱惑,你的人生才会变得更加精彩。

希望这个故事可以警醒世人,如果想要赚钱,就应该脚踏实地付出努力,而不是去投机取巧,这样的路注定走不长远。

好啦,程春莲的故事就到此结束,请在下面留言。

好了,关于80年代走红的女星“刘三姐”的故事就到此结束了,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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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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