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胜诉案例不签协议就断电?

在如今的征地拆迁案件中,有的政府部门为了尽快完成拆迁工作,会以各种各样的的方式逼迫老百姓签订补偿协议,而老百姓呢,因不满意补偿安置方案,拒绝签订协议。此时,以断水断电的方式逼迫被征收、被拆迁人接受不合理的安置补偿“协议”成了政府征迁部门惯用的手段和伎俩。那么如果遇到上述情形,我们老百姓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下面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学物权与土地制度研究所联席所长、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特聘教授史西宁主任律师为您讲解关于“非法逼迫拆迁”的相关法律知识。


案情介绍

本案例来自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张云平律师办理的一起非法逼迫拆迁的案件:

严女士在成都某区经营一处公司,2022年10月13日,在未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严女士公司被停电,导致无法正常经营,因此造成了很大的财产损失。随后严女士找到电力公司,要求恢复通电,但电力公司却说明是政府要求对其公司断电,他们不敢违背。严女士对此非常气愤,于是找到北京京康律师事务所张云平律师。



律师风采

张律师认为,公民用水、用电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此种断水断电,明显属非法逼迁,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侵害了被征收、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条“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之规定,本案中,政府部门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实施了停电行为,系违法行为。

经过诉讼,法院最终支持了严女士的诉讼请求,确认政府部门停电行为违法。


史律师提醒

TJINGKANG

拆迁是一个长期斗争,需要全面专业的知识,需要对全局的把控,需要对法条的合理运用。即使一个有着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才能在一个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并作出正确的判断。而对于非法学的人来说,这是一个庞大的课题,不能仅靠短时间的恶补可以达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迁问题的时候不妨问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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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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