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驴友随意“混帐”,违法吗?

孔总:我离婚后休闲时最大的乐趣就是旅游,而且是和驴友们一起野游,这种消遣方式可以让自己从工作和生活的重压中抽离出来,完全置身于大自然的怀抱中,把所有的烦恼都抛到脑后。春秋天时,我们都是在户外露宿帐篷,男女驴友们一般随意“混帐”居住,当然有时也会发生些故事。我想问问这种“混帐”露宿,违法吗?


朱律师:是否违法得看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来确定,但是,我个人是不建议男女驴友们“混帐”居住的,这会大大增加人身伤害以及相应的法律风险,比如可能被居心不良者偷窥、偷拍或者强制猥亵、强奸;多人在一个帐篷内发生故事的,还有可能涉嫌构成聚众淫乱罪。

在此提醒您与各位驴友们:混帐易混乱,探险别冒险!


关联法条

《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三百零一条 【聚众淫乱罪】聚众进行淫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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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30

标签:混帐   拘役   奸淫   幼女   有期徒刑   公共场所   拘留   侮辱   情节   随意   妇女   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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