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人物:孙传庭,代县,俘获闯王高迎祥,败于闯王李自成

孙传庭(1592~1643),字伯雅,号白谷,明代州人。


万历四十七年(1619)进士,授永城知县,后调商丘,天启初升吏部验封主事。魏忠贤乱政时,家居多年不出。


崇祯八年(1635)任验封郎中,顺天府丞。当时朝政腐败,连年灾荒,民不聊生,各地农民相继起义。陕西义军力量最大,巡抚甘学阔不能取胜,士大夫推荐孙传庭出任陕西巡抚。次年三月,孙传庭到任后,即围剿起义军,并在鳌屋(今陕西周至县)黑水峪俘闯王高迎祥及其领哨黄龙总管刘哲,缚送京师杀害。经过多次战斗,义军遭受惨重损失。


崇祯十一年(1638)十月,清兵入侵京师,崇祯帝诏洪承畴、孙传庭入援。总督卢象升战死后,孙传庭任兵部侍郎兼右佥都御使,诸路援军。命洪承畴带领陕军总督蓟辽军务。孙传庭认为陕军弃家久留边防,非哗则逃,向杨嗣昌陈述利弊,杨极为不满。正值孙传庭耳聋,请求还乡,嗣昌进谗言,崇祯帝大怒,将孙传庭下狱3年。崇祯十四年(1641)杨嗣昌征剿义军,兵败自杀。


崇祯十五年正月,崇祯帝起用孙传庭为兵部侍郎,二月授陕西总督。当时继高迎祥之后的闯王李自成,率义军已襄阳、开封,崇祯帝屡促孙传庭出关征剿。崇祯十六年(1643)五月赐剑,孙传庭以兵部尚书及督师衔再度进逼襄阳。由于官兵不满情绪日增,哗变于汝州,败归潼关。义军乘胜破关,明军溃败,孙传庭阵亡。


遗著有《白谷诗钞》、《鉴劳录》,皆入四库全书提要存目。


内容摘自:《忻州地区志》1997年12月

资料汇辑:黄翔,网名“阴山小虫”,包头市本土文化研究中心 秘书长、包头九原博物馆 理事、包头烹饪餐饮饭店行业协会 副会长。读万卷书、行千里路、尝百般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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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9

标签:闯王   崇祯   忻州   襄阳   包头   代县   兵部   巡抚   侍郎   京师   陕西   总督   人物   李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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