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管理不到位 广发银行宜昌分行被罚20万元

来源:凤凰网

12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更新的处罚公告显示,广发银行宜昌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到位,被罚20万元。责任人袁园被警告。

行政处罚依据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银行业监督管理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 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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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2

标签:广发   宜昌   审慎   行政法规   银行业   管理机构   金融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分行   贷款   来源   凤凰网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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