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南直隶进士群体,在任职中大多能做到奉公守法、公正执法

明代南直隶进士群体,在任职中大多能做到奉公守法、公正执法——如松江府华亭县进士曹铣,任漳州知府,“漳俗故獧狡,胥吏夤缘舞文,公摘发如神,执其严办之,自是莫敢犯者”。应天府上元县进士张瑄,任吉安知府,“吉安民号健讼,日不下数十百人,公断如流,且屡辨疑狱,痛革吏弊,摘伏如神,吉民畏服”。

公正执法的进士群体其一

上海县进士沈恩,任陕西按察副使,“宪度严明,一道肃然”,荐升云南按察使,“既精练法比,又掌风宪之司,于是惩贪残,雪冤滞,凤气为之一新。尝有边官犯重辟,赂结权倖为求脱死,公不为挠阻,执之弥坚”。

松江府华亭县进士周鵷,任潮州知府,“潮有巨姓萧甲,挟富稔恶,先时每坐,即以赂脱,公廉得之,卒置于法,潮人欢呼雀跃”。凤阳府临淮县进士顾佐,任刑部郎中,“时锦衣卫都指挥牛循尝怙势杀人,镇守宣府太监顾雄分守紫荆阁,监丞钟钦事多不发,公按治其罪”。

镇江府金坛县进士王豪,任监察御史,“会执政家有不法事,执政惧豪,预荐豪为佥都御史,冀附己,果命豪。豪按之,具以实奏,略不为讳”。镇江府丹徒县进士吴淮,任监察御史,“奉敕清查畿内勋戚食邑,持法不挠”。

常熟县进士陆昶,任刑部郎中,“按囚事于河南,于山西,皆一讯得其情,议罪咸允。在部治狱,率类是故事。三法司常有大狱,当会奏,各择其属之优典之,公在其选,每奏,众推公,草立就,皆蔚然成章,鲜不叹服”。

常熟县进士程宗,任刑部主事,“治狱详慎,卓有才名。时有大臣退休者,当英宗复位之初,畏罪自尽,怨家诬其子谋杀,久不能决,法司奏遣公往讯,所诬遂白”。

长洲县进士张翥,任江西南昌府知府,“清慎守法,见义卓然,始至南昌,即理冤狱出之,民大悦。高安有毛姓,世豪于乡,纵火杀人亡命,吏不敢问,公发之,竟置重典。有中贵乘传搜括民间奇玩,势张甚,郡县望风迎拜。

且以盐抑配于民,以库银给之,至南昌,公曰:‘民,吾民也,库,朝廷之库也,谁敢干之,吾将以闻于上’。中贵见公不可夺,乃稍自戢”。

长洲县进士胡琮,任江陵知县,“遂奋欲自见。江陵据江汉上,流民多且豪侠,且与藩校卫卒错居,公剔摘奸蠹,一裁之法,厘然就理”,升任常德府同知,“有中监还,自云南舟重货,道索资送,且要赂,甚扰。公独率吏民往见,为欲检其装者,其人惧而去”。

常熟县进士沈海,任刑部主事,“时有疑狱,久不决,公一讯得其情,老于法者自以为不及也。理京邑讼事,公处之裕如也”。苏州府嘉定县进士徐冔,任南京刑部郎中,“最慎狱事,不肯以深文入人罪,冤抑者时有平反”。

嘉定县进士李良,任南京刑部郎中,“治狱清慎,精明强干,明廓简易,民以不冤。大司寇重可之,凡诸曹疑牒,辄移决焉。任瑞州知府,州民故轻讼,好饰奸。公既长法令刑理,又善窮人情,决狱不宿,于是郡治清而豪狡屏迹矣”。

吴县进士贺元忠,任监察御史,“按广西,凤裁凛然,剔奸振滞,黜污崇良,名声大振”。苏州府长洲县进士文林,任永嘉知县,“有王坚者,事李中监,为暴于境上,率不能制,公设策,捕而毙之狱”,补南京太仆寺寺丞。

“太仆政久驰弗振,部内史皆骄不奉法,公为奏,按其罪者数人,遂著为令,得提问官吏。其后又以留都教场将官不当换官马,又不送烙,凡劾大小把总等四十余人,皆抵罪,而词有所连不少,宿弊为之清”。

吴江县进士吴洪,任南京刑部郎中,“诸所听断,都人无不屈服,而疑狱,大司寇必属之公”。昆山县进士吴瑞,任南京吏部考功司主事,“适郎中员阙,署司事,凡考百司贤否,惟公,虽权要不避,故旧不私”。

公正执法的进士群体其二

昆山县进士吴愈,任刑部郎中,“公省决敏利,庭无留狱,析律详明,所当必允,苟得其情,虽贵势不避。时留守中官骄不奉法,会有事当按,公持之急,中官使人宣言款公,且惧以祸,公酬对间,整语直而逊,卒竟其狱。内库遗火,事连中司,坐死者数人,公具狱,以比请。

尚书言:‘情罪既得,奚以比为?’公曰:‘汝如是,不可踰也’。尚书执不从,狱上,何文渊公当谳,阅其牍,称善,曰;‘此吴郎中笔也。但所坐非正律,宜以比言’,卒改用比律奏之。尚书乃悔不用公言,由是益任公。公既精敏,善发摘,而济以严重。有犯即绳以法,吏畏民怀,讼用衰鲜。

尤慎刑狱,每行县录囚,必有平反。庆符盗正划劫县,县诬执二十七人,皆抵死。公审鞠左验,惟二人真盗,乃悉纵遣二十五人,其后果获余盗”。

常州府武进县进士叚民,任刑部郎中,“公治狱平恕,务得其情,不苟为轻重。时上矜念狱囚,虑有所诬枉,凡鞠狱者令躬自奏陈,稍有未至,必获重谴,而公所治无异词。凡囚隶刑部,皆以遇叚郎中为幸,其他狱难决者,多咨决于公,自尚书以下皆器重之。

凡诸司所谳议,当上闻,悉命公审阅,其牍多所驳正。公若未阅,不所上也,当时刑部决狱号为平。在刑部五年,其决狱多矣,无一人称冤者”。宜兴县进士张述古,任职刑部时,“详明公恕,不妄决一囚,有古人求生道之意。至佥臬司事,能辨疑狱,人不称冤”。

公正执法的进士群体其三

武进县进士白昂,任刑部尚书,“数谕属吏,以人命至重,尤当谨重狱,故冤抑者既多平反,其可矜疑者亦多从末减。每以律为万世之法,条例为一时之宜,今吏得为奸,皆条例繁冗之故。因详定为若干条奏上,颁行内外而奸弊始少”。

武进县进士吴渊,任刑部主事,“刑狱经君讯决者,人无反异”,后升任福州知府,“初至,狱系囚余五百人,君日坐堂上阅成案,既得其情,然后出系,囚録无冤滞者。即配决有诬者,立破械纵遣之,不淹旬,狴犴为空”。

无锡县进士秦夔,任江西布政使,“广昌有何姓者,与令有隙,他民将讼令,令疑之,乃阴令人首何罪恶,密捕得之,论以极典。何族讼于公,公疑焉,询之,人曰:‘冤也’,乃逮首者,诘之曰:‘尔胡得厚诬平人?吾固知非尔心也’。

第以情言之,且得其罪,其人流涕吐实,何遂免死。吉水彭、伍二大姓相奏诘,逮者百余人,岁久不决。宪、臬以属。公择旷地,人相距数丈,则立一木系之,使不得相耳语,乃次第鞠之,语或矛盾,辄加拷掠,不旬月,尽得其情,狱成,民伏辜,闻着快焉。

其知瑞州狱亦如此,其公政绩之著也”。徽州府歙县进士唐濂,授广东道监察御史,“巡视西城,不纵不激,惟法无势。有内侍家人市驰马伤人,君执而法之,内侍不敢怨。权奸为横,家人驰马,与醉人争道,执送君,欲诬以劫马法。君笑曰:‘醉人耳’,杖而遣之”。

婺源县进士叶天球,任户部主事,“即差监太仓,时内宦凭势横虐,纵卒侵渔,或殴捶运官,公缚卒置法,以理折服”。

滁州卫进士于鏊,任监察御史,“巡按宣府、大同,宗属、监军厮养诱协大户包纳,而率乾没,公私受蠹。公廉知之诡,曰:‘是多诈谲焉’,有帝胄中贵不自爱重者,掩捕数十人,治其罪,勒限令偿,上下肃然,莫敢犯”。

丹阳县进士汤礼敬,任刑科给事中,正德初,上疏:“陛下践阼以来,上天屡示灾谴。不谨天戒,惟走马射猎,游乐无度。顷四月中旬,雷电雨雹,当六阳用事时,阴气乃与之抗,此幸臣窃权,忠鲠疏远之应也”,又上疏弹劾两广镇守中官韦经,并联合九卿伏阙请诛杀刘瑾。刘瑾衔恨,贬其为蓟州判官。

结语

总的来说,明代南直隶进士也不乏不计祸福、抨击时弊者。如镇江府丹徒县进士丁玑,任中书舍人,成化末以星变应诏疏,极论治道本末及时政得失,“反覆数千言,而根极于正心,诸教东宫、振纲纪、正风俗、慎用人、重名器、苏民困、理财节兵”等建议,末言“方士释老近之则害治,宜斥远。疏入,为群奸所侧目”,被贬谪普安州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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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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