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布

11月22日,湖南省审计厅厅长陈博彰受省政府委托,向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作了《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今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省委书记张庆伟在新一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明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全面压实整改责任,敢于动真碰硬,防止形成“破窗效应”,对拒不整改、推诿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督促整改不力的,要进行通报约谈,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

8月,省长毛伟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制定方案、倒排时间、集中攻关、对账销号,注重源头治理,既把已病治好,又把未病防好,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陈博彰在此次报告中指出,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层层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对标对表,全面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和落实审计建议,高效推进审计整改。省纪委监委、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联合制定出台了湖南省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将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工作。

省审计厅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对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细化分解,会同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向14个市州党委政府印发了审计督促整改函。对于省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省审计厅建立了审计整改工作台账,对照“问题清单”编制“整改清单”,动态记录被审计单位的整改进度,并派出10个督导组,深入省直被审计单位和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现场核查取证,逐一督促落实。对于专项审计发现的重点问题,省审计厅派出7个督导组赴14个市州及所辖县市区开展专项督查,首次对审计整改存在突出问题的10个县市区主要负责同志开展集体约谈,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报告指出,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印发的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跟踪监督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省审计厅重点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审计移送案件、省级财政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4个方面突出问题审计整改进行督促检查,并配合省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工委,对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信联社和3个县级人民政府开展了现场跟踪监督,专题听取了其他部门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截至10月底,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97个问题中,立行立改的问题409个,已整改405个,占比99.02%;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188个,已采取了有效措施,序时整改进度良好。通过整改,各级财政已确认收入并上缴国库26.47亿元,归还原资金渠道19.78亿元,盘活使用或统筹纳入预算管理113.2亿元,调账处理28.37亿元。根据审计建议,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制度207项。根据审计查出的问题和移送处理的事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已立案调查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8人,诫勉谈话、提醒谈话、通报批评113人。

潇湘晨报记者 曾羽璇 通讯员张景珣 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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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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