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土匪的罪恶历程


民国二十七年,石桥乡农民万龙加入龙头峰杨路土匪队伍,为匪一年多。这段时间,万龙学会了吸大烟,抢劫民财,调戏妇女,赌博等一系列恶习。

民国二十九年,杨路队伍被国民党政府清剿,杨路在逃跑时被打伤,其他土匪大部分被打死,剩下小部分逃了,官兵将土匪寨子一把火烧掉。树倒猢狲散,龙头峰从此再没能聚集起土匪。万龙运气好,逃了出来,跑到邻省又当了几年土匪,换了几个山头。也就是这次清剿,让万龙认识了官兵的厉害,心里想着今后要怎样才能吃上官家的饭。

民国三十七年,国民党连吃败仗,兵力吃紧,四处抓丁。这一年,万龙当上了国军,先是通讯兵,后来民国三十八年冬天,眼见全县就要解放,就跑回了石桥乡家里。因当土匪惯了,受不了农民的苦,盘算着怎么才能过上吃香喝辣的好日子。

一九五零年,万龙又跑出去,参加万麻子匪部,为匪一年多,这段时间,万龙随着万麻子匪部,数次攻打人民政府和解放军,抢得衣服、布匹、大洋、猪羊等物若干,而且还贩卖大烟、征粮。随着万麻子匪部被消灭,万龙又跑回家。这时家里已分到了田地,父母苦劝万龙改邪归正,万龙对人民政府不思感激,而是装积极分子,继续隐藏在农村发展反动分子,伺机从事暗杀和破坏活动。

一九五二年五月,万龙与本村农民李某某,拿着土枪外出,说是打山羊,因在路上遇到回家的解放军战士洪某某,于是开枪打伤洪某某,并威逼李某某一起将受伤的洪某某拖到李某的废弃的红薯窖中活埋。

一九五八年姜某某、潘某某在家中开会,策划杀害石桥乡社干部。并且进行了分工:万龙负责杀害党支部张某,姜某某负责杀害乡干万某某,潘某某负责杀害社主任姚某。并多次跟踪,但都因各种原因暗杀未遂。

以上摘自人民法院判决书的陈述,有删改。

万龙是这样落网的,因李某某家里分田分地,李某某长期良心不安,备受煎熬,加之人民政府的强大压力,终于到县公安局自首并举报了万龙。万龙很快就被抓获,公开宣判死刑那天,据老人们说,万龙浑身抖得厉害,站立不稳,屎尿失禁,臭气熏天。

文中人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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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24

标签:土匪   大烟   麻子   石桥   官兵   国民党   民国   罪恶   解放军   人民政府   历程   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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