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讷生娃后困难,希望父亲接济8000元,毛主席想到李敏:也给8000

李讷和李敏作为毛主席的女儿,从小就受到了严格的教导,两人不仅没有因为是毛主席的女儿而得到任何的优待,反而因为这一层身份受到了诸多的限制。

虽然毛主席对两个儿女的要求一直非常严格,但是他也同样非常心疼自己的子女,这从他曾接济李讷8000元这件事上就可以看出来。

1972年,李讷在生了孩子之后生活非常困难,几乎入不敷出。无奈之下,她只得求助自己的父亲毛主席,希望他能接济自己8000元,心疼女儿的毛主席立即同意了。

这8000元是从毛主席个人的稿费中支出的,而且他当时也想到了李敏,一并也给了李敏8000元。这件事的原委,还要从李讷第一次结婚生子的时候开始说起。

一、嫁给爱情,败给现实

作为毛主席最小的孩子,李讷从出生起就备受宠爱,她的幼年、少年以及青年时期,都是在毛主席的陪伴下度过的,身为父亲的毛主席在李讷的成长中对她影响很深。

而在这种影响下逐渐成长的李讷,也成为了一个天资聪颖、学习用功,同时又极具理想的青年。不过唯一有些遗憾的就是她的身体,并不是特别好。

热爱学习的李讷在1959年的秋天,考入了北京大学的历史系。虽然家就在北京,但是考入大学的李讷却是吃住都在北大的校园里,她只有周末的时候才会回家。

这也是在最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学校里没有人知道她是毛主席女儿的主要原因。大学期间的李讷,几乎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学习上。

毕业之后,由于身体方面的原因,李讷并没有去找其他的工作,而是选择在当时的《解放军报》报社里,做了一个普通的编辑,开始了自己人生中的另外一部分经历。

在这家报社里,李讷并不是一个依仗着自己身份就无所事事的人。相反,她其实十分喜爱自己做的这份工作,因为她在这里看到了自己的理想和抱负。

因此工作后的李讷,把全部的心思都放到了工作上。在持续不断地努力之下,她在26岁的时候,就当上了报社的总编辑。这一阶段的她,依然是人群中最亮眼的存在。

事实上,从李讷出生到第一次结婚之前,她一直都生活得非常充实而又快乐,且从没感受过生活的苦难。直到她步入第一次婚姻之后,她才见识到了人生之苦。

1970年初,毛主席安排李讷去井冈山下进贤县的中央办公厅“五七干校”进行劳动。到了那里之后,她结识了当时的管理处服务员小徐。

小徐是北方小伙,长相英俊极具活力,这在李讷眼里是极具吸引力的。初次见面时,李讷就对这个小伙子有了不一样的好感。两人之间的发展,在最开始时就是由女方主动的。

最开始的时候,知道李讷身份的小徐并不敢靠近她,因为他知道自己配不上她。但是这一切所谓的世俗原因,都无法阻止两颗年轻的心逐渐靠近。

两人白天一起劳动,然后在夜晚约会。感情随着这样的接触,逐渐走到了明处。在相处了一段时间之后,陷入爱河的两人,很快就把自己的结婚报告递了上去。

1970年8月,李讷和小徐的结婚报告送到了曹全夫的案头,这一消息震惊了干校和中央办公厅的领导。当然,震惊之下的他们也没忘了在第一时间,把这个消息通知给毛主席和江青。

江青得到消息之后极力反对,她坚决反对两个人结婚,她认为两人的家庭背景相差过大,作为普通人家出身的小徐,很难和自己的女儿走到一起。

为此,江青还和李讷大吵了一架。不过,对于这桩婚事,毛主席却选择了同意。于是,在毛主席的支持下,李讷和小徐两人最终还是顺利结婚了。

刚进入婚姻的李讷,绝对想不到自己最终会和母亲说的一样,很快就结束了这段婚姻。结婚几个月之后,两个年轻男女对爱情的激情逐渐褪去,被新鲜感蒙蔽的两人终于走出了迷障。

两人之间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摩擦,他们的成长背景决定了双方的学识、志趣、个性、思想等方面都大相径庭,矛盾也逐渐凸显了出来。摩擦越来越大的两人,很快就选择了分居。

不过当时的李讷和小徐,只是选择了分居来缓解彼此之间的矛盾,并没有直接离婚。他们周围的人,也为了挽救他们的婚姻付出了诸多的努力。

干校领导把小徐送到了河北的一所大学进行学习,希望以此来弥补两人之间的学识差距,进而挽救这段婚姻。就在小徐去河北学习之时,李讷已经怀有身孕。

随后,李讷生下了一个儿子。再之后,过了不到一年的时间,两人就正式离婚了,小徐也在大学毕业之后回到了自己的老家。就这样,李讷的第一次婚姻走到了尽头。

二、尝遍了生活之苦,毛主席给予帮助

李讷和小徐离婚之后,孩子归李讷抚养,深受感情创伤的李讷从江西回到了北京。之后,她和自己的儿子搬到了北京西郊的一座小四合院里生活。

此时的李讷,已经完全融入了平民化的生活。她需要自己拉板车去买煤球,需要自己排队去买大白菜,家里的所有家务都需要她自己一个人做,李讷从这时起就与儿子相依为命。

在孩子幼小的时候,身为母亲的李讷需要照顾孩子,同时又需要兼顾生活中的所有琐事。这些需要个人承担的苦难,尤其是生活上的拮据,让从小没有吃过苦的李讷逐渐力不从心。

经济方面的问题,成了李讷当时最大的难题。在自己实在无法坚持下去的时候,无奈的她只能求助自己的父亲毛主席,希望他能接济自己一下。

得到李讷求助的毛主席,第一时间就给了她8000元。要知道这8000元不是一笔小数目,毕竟毛主席当时每月的工资,也仅仅只有400元而已。

据了解,毛主席给李讷的这些钱,都是来自于他的稿费。据毛主席身边的工作人员回忆:毛主席虽然有自己的稿费,但是他在稿费的使用上却十分严格。

一般情况下,毛主席不会把自己的稿费用在个人需求上。而且就算是毛主席的家里遇到特殊情况,急需要用钱的时候,他也会通过审批的方式来进行领取。

毛主席稿费中的每一笔钱,都被计划得十分清楚,每一笔钱的支出,也都有对应的记录。因为他一直认为,自己的这些稿费是党的稿费,是老百姓的稿费,自己并不能够随意支配。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毛主席的日常花费都来自于他自己的工资,而不是稿费。其实在稿费方面,毛主席就连对自己的子女,都是十分“吝啬”的。

当然,这也是因为毛主席的子女都十分争气,他们从没有想过从毛主席这里得到任何多余的补贴,他们也从不会主动向毛主席索要他的稿费。而李讷的这一次,算是唯一一次了。

年轻的李讷在生活的苦难面前,确实失去了抵抗力,所以她才会向自己最信赖的父亲请求帮助。而毛主席也十分心疼自己的女儿,所以他才会从自己的稿费中拿出8000元给李讷。

当然,毛主席并不是只给了李讷这一个女儿。根据毛主席身边的工作人员透露,当时毛主席并没有只给李讷一人,他另外的一个女儿李敏,也同样获得了8000元的生活补贴。

1972年,经过毛主席的批示,工作人员分别给了贺子珍、江青、李敏、李讷各8000元作为生活补贴之用,这也是毛主席一生中,唯一一次给自己的家人和子女从稿费中提钱。

当时,李敏的母亲贺子珍在301医院住院,毛主席身边的工作人员把8000元给她的时候,她十分感动于毛主席对自己的关心,并说道:这钱就放在那里,等需要开支的时候再去取。

此外,毛主席当时给李讷的8000元生活补贴,并不是一次性给予的,是先给了她3000元当日常生活之用,而另外的5000元则被工作人员按要求存入了银行。

毛主席之所以选择这样做,一是想让这笔钱有计划地进行使用,二是为了给这笔钱增加一些利息。有了毛主席给的这一笔钱,李讷慢慢地从生活的苦难中挣扎了出来。

结语

随着儿子慢慢长大,他也能帮李讷打理一些基础的家务事了。就这样,她的生活开始慢慢向着好的方向发展了。后来,她还在别人的介绍和撮合之下,与王景清结婚了。

再婚后的李讷生活幸福美满 ,虽然毛主席去世给她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但是她在自己小家庭的呵护下,也逐渐把这些伤痛抚平了,她的后半生也算是苦尽甘来、喜乐安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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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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