坑一:有效保险金额递增利率高,说明产品收益高
先给结论,写进合同的利率≠产品真实利率,为了更加清晰的带大家了解这个问题,我以一个有效保险金额按照3.8%递增的增额终身寿险产品为例:
仔细看合同,你会发现,合同中会涉及到“基本保险金额”和“有效保险金额”两个关键词:
基本保险金额:是保险公司根据不同缴费年限、
不同缴费金额和不同年龄客户的承保情况,在承保时,约定到合同中的一个基础数值。
有效保险金额:是以基本保险金额为基础,每年
按照固定的年复利进行递增的。
那么,问题来了,有效保险金额是做什么的呢?
我们在合同中仔细寻找,有,且仅有一个地方,跟有效保险金额挂钩,即身故利益,被保人身故时年满18岁,且缴费期结束之后,身故/全残可赔付中的较大值,其中就包括有效保险金额。
所以,这里我们首先需要明确的第1点,有效保险金额的递增利率是跟身故利益相关,而存款取款的收益是从现金价值体现,而现金价值是合同另有约定,所以写进合同的利率≠产品真实利率。
坑二:有效保险金额递增利率高,说明身故利益高
弄清楚了第一个问题,可能就有朋友还会说,“我知道3.8%跟存钱收益无关,但3.8%身故利益更高呀,可以多赔点",如果你有这样的想法,那同样需要注意了。
这个是写进合同的3.8%递增也好,4.0%递增也罢,这些数字确确实实是写进合同的,也确实是按照这个数值递增的,但是我们忽略了一个细节,就是有效保险金额,是按照基本保险金额为第一年的基数来进行递增的。
用大白话来讲,有效保险金额递增利率高,保险公司可以通过把基本保险金额设置的很低,那这样是按照3.8%递增,甚至按照4.0%递增,但实际的有效保额金额并不高,我们以弘康金玉满堂为例,给大家一个案例演示:
以53岁男性,年交10万,交5年为例,我们会发现:
1.缴费期间内身故,也就是53-57岁,这5年,万一身故,赔付的是现金价值和已交保费对应系数,53-77岁的对应系数是140%,也就是,赔现金价值,或者已交保费X140%,这两个数值中的较大值,跟有效保险金额没关系。
2.缴费期间结束后身故,也就是58岁及以后,赔的是已交保费X对应系数,现金价值,有效保险金额的较大值,但实际对比发现,58岁后,都是现金价值最高,所以58岁后身故,赔付的都是现金价值,与有效保险金额同样无关。
通过上述直观的对比,我们会发现,有效保险金额的递增利率,不仅与生存利益不相关,与身故利益实际也不相关,所以,挑选增额终身寿险,看收益,核心的,就是现金价值。
页面更新: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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