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公正评价:晚清同治年间的陕甘回民动乱起因发生,错在汉民

左宗棠公正评价晚清同治年间陕甘回民动乱起因


发生在晚清同治年间的陕甘回民动乱,至今已经过去一个多世纪,但它仍然值得人们汲取经验与教训。然而,由于种种原因,一些人却有意或无意地遮掩事件暴发的缘由及事件的一些过程,这不仅利于人们了解历史,也让一些谣言有机可乘。

只有将一切放在阳光下,让大家全都看到了,才能谈到客观与公正,才能做到前事之不忘、后事之师。这种正确的史观,会让人们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美好生活,更加珍惜今天各民族兄弟平等相处、团结共荣的大好局面,更加有助于我们的事业和社会的发展。


陕甘回民动乱发生在1862年,当时由于清廷无力顾及这股力量,致使其经历了大约1年的“真空期”。在这“真空期”中,有一个标志性的人物多隆阿。动乱发生后,多隆阿于1862年年底抵达潼关,并于1863年初攻占回军在同州的两个重要据点羌白镇和王阁村。

同州即今渭南市大荔县,清雍正三年(1725),升直隶州。十三年(1735)升府,置附郭大荔县。耀、白水还隶,又降华州暨所属之华阴、蒲城、潼关来隶。乾隆十二年(1747),潼关升厅。附廓就我国行政区划用语,指县政府治所与州、府、省等上级政府机构治所 设置于同一城廓内的状态。

羌白镇,隶属于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地处大荔县西南部,东连官池镇、城关镇,西接下寨镇,南邻苏村镇,北与埝桥镇隔洛河相望。王阁村在今陕西大荔县西南。清同治二年(1863)当地回民在此举行起义。

当年9月,多隆阿攻占苏家沟和渭城湾,杀死叛军约1.8万人。至此,陕西回军被迫向甘肃撤退。1864年4月,多隆阿攻占盩厔,进城时遭流弹击中,延至5月中旬因伤重不治去世。

似乎可以这么说,多隆阿基本平定了陕西的回民动乱,但因他的“迟到”(与他本人没有关系)给了回军足够的串联或者联动时间和机会,而他准备向甘肃进军时,却去世了。其后,左宗棠接任陕甘总督平乱,采取先陕西,后甘肃,剿扶并用的手段逐个击破,并在最终平定了动乱。

点燃陕甘回民动乱的,是一件不起眼的“买竹事件”。即:1862年春,一批退伍的回勇(回民民兵)到华州(今陕西华县)胜山小张村买竹子,同汉族主人谈妥价格后开始砍竹。这时卖家的父亲来了,觉得价钱低了,想反悔。但他不是责怪自己的儿子不会做买卖,而是诬陷砍竹子的回勇偷竹子,双方的冲突由此发生。

因为有错的卖家吃了亏,就敲响了村里专为防盗贼而设的鸣钟。这下可好,全村人不由分说地举起锄头、镐把、扁担、铁钗等工具冲向了买家,结果出了两条人命。

怎么办呢?人命冲突已不是乡绅们能够调节得了的,回民只能打官司。但当时的官府很混账,偏袒汉人,这就有了《华县县志》中的记载:


自回族在圣山砍竹,州牧濮圭又右汉左回,堂谕云:“汉伤回民,十以一抵,回伤汉民,一以十抵。”快班头秦英,回族也,忿忿下堂,谋变愈急。嗣后华山团长白祥生,合渭邑团长张映兰,缉诛回民十七人于麦田。诛回谍于白泉铺,回民纷纷北渡,秦家寨,也家滩焚烧一空,遂有回民大祸。


应该看到,作为受害方的回民,当时是讲道理的,是相信官府、相信法律的,并没有以暴制暴、扩大事态,但官府却是让他们失望了,不但不追问被告打死人的责任,反将告状的回民打了屁股,判决他们“越界砍竹”,并说出了“汉伤回民,十以一抵,回伤汉民,一以十抵”的混帐话。

官府这种不公正、不公平的做法,引起回民的不满、愤怒甚至反抗。在华州衙门的捕快、一个叫秦英的回民很快挺身而出,把在事件中受伤的回勇带到自己的家——华州城外的回族村秦家庄,经过与村里的回民乡亲商量,决定发动一次“游行示威”(请愿),为回民争取权利,向官府施压。但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官府并不吃他们这套,始终觉得自己代表着“正义”,进而觉得回民任何形式的“游行示威”或抗议都可被视作破坏社会和谐稳定的事件,都可被视为“造反”。

在我国古代社会,“造反”这个帽子太大,一般人受不了,但很不幸的是,华州的官府就这样把这个大帽子扣给了“游行示威”的回民,进而导致“回民造反”的谣言四起,让整个事件一发不可收拾。

官府的混帐逻辑和胡作非为让无辜的回民走上了官逼民反的道路,为了自身的利益,他们在鼓动更多人参与到“游行示威”当中的同时,也将“汉伤回民,十以一抵,回伤汉民,一以十抵”传播为“打死回民不必经官”。而官府则打着剿灭造反的幌子,纵兵烧毁了秦家村,并四处散发“秦不留回,天意灭回”的传帖,导致回民激变,拉开了晚清陕甘回民动乱的序幕。

应该看到,当初,参与“造反”的回民都是社会底层老老实实的农民,如果矛盾得到公正解决,不至于不可收拾,最终酿成大祸。冲突一起,回民比汉人更有组织,又因很多人当过兵勇,因此在湘军未到之前占了绝对上风。而白彦虎之流趁机将回民动乱的矛头指向了无辜的汉民,就像动乱之初官府将矛头指向无辜的回民那样,使动乱的性质彻底变了——由最初的反对官府变成了对于汉民的仇杀、屠杀。这也是陕甘回民动乱在事态扩大后,不能称为起义的真正原因所在。

如今,人们在白彦虎的百科词条里,能够看到这样的话语:


白彦虎(1830年-1882年),小名白素,经名穆罕默德·阿尤布,陕西泾阳人(其籍贯另有西安等十多种说法),清代同治年间陕甘回变的回军首领之一。

白彦虎早年投效清军,同治元年(1862年)利用陕甘回变起事,在多隆阿的打击下退至甘肃董志塬,后被推为陕西回军十八大营的元帅之一。

白彦虎善于设伏,多次击败清军,沿途常对汉民村庄烧杀抢掠,在陕西、甘肃造成极大破坏。同治八年(1869年)反攻西安,被左宗棠击退,仍退入甘肃。同治十三年(1874年)撤至新疆,与外来势力阿古柏合流。光绪三年(1877年)在左宗棠的讨伐下率余部逃入俄罗斯帝国统治的中亚境内。光绪八年(1882年)死于俄罗斯帝国,终年五十三岁。

白彦虎及其部众的后代后来成为东干人。



同时,人们也应该看到,作为平乱者的左宗棠曾在写给清廷的奏报里说:


臣维甘肃一省,变乱十余年,被祸惨烈,甲于天下。所以然者,回变与发逆、捻逆不同,而甘回与陕回起衅缘由又异,当时办法未能苦心分明,遂致纷纭日甚,不可收拾也。陕回之祸,由于汉、回构怨已久,起衅之故,实由汉民,而匪回乘机构变,并敢戕害团防大臣,据地阻兵,法难曲贷。


这段话出自《左文襄公全集》卷四四,是客观公正的,尤其是“陕回之祸,由于汉、回构怨已久,起衅之故,实由汉民”是需要胸襟的,也让今天一些“学者”将平乱称为“报复性措施”、“大规模屠杀”的说法多少有些立不住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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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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