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民国十七)年,南京政府成立时设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考试院、监察院等五权分立的中央机构。其中的考试院,是国民政府选拔人才的最高机关,凡国家官员、政府公职人员、各专业部门专业人员,都要通过考试院考试选拔,才能任用。
页面更新: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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