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北京市发改委对外发布《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根据通知,今冬供暖季期间,北京市居民用电、气、热价格维持稳定,不作调整;执行居民价格的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非居民用户价格不作调整。非居民热价不作调整。
根据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浮动情况,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3月15日上浮0.43元/立方米;自2023年3月16日起,取消上浮。
通知也要求,各燃气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相关规定,及时做好销售衔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稳定供应。
来源: 北京发布
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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