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所不齿,其下场也可悲可耻

作者:阿华

在竞争激烈的生意中,有些人喜欢把别人的顾客抢过来。若是抢别人的顾客,等到真相大白时,你将无脸见人,不仅被抢者成为你的敌人,而且还会失去他人对你的尊重。因此我们应该合法经营,万万不可干既害人自又毁前程的傻事。有的人,不去好好经营,而是偷偷地去占有别人的利益,到最后只能是既损人又毁自己。

古言道:“同行是冤家”,同行之间为了各自的利益相互竟争明争暗斗甚至是不择手段,是家常便饭。今天我要说的是,曾经有两家跑长途客运之间同行争斗千真万确的事。

在我的老家,有甲乙两个客运老板,甲跑A地至西藏拉萨,乙跑A地至成都,但不要同时发车,甲跑拉萨生意有时不好,偶尔装几个成都的客人,可乙老板认为甲在抢他的饭碗,于是两家人产生隔阂。甲为人脉广,乙心狠手辣,明斗不过甲,于是夫妻商量采取暗中收拾,据说是请人在一个晚上把甲价值上百万的客车烧毁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甲向公安机关报警,经公安机关调查侦查,乙作案真相大白,乙的老婆为了保全丈夫,主动承认是自己一个人干的事,判犯故意破坏财物罪,获刑7年。

乙的老婆服刑后,开始沉迷喝酒、赌博,几年后就把过去跑车赚的钱输得一干二净,由于长期一个人喝闷酒,身体一天天开始出现问题,得了一身毛病,走路都拄拐杖。车也没法开了,钱也输光了,没过几年就到了身无分文的地步。

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办公室正准备下乡。刚下楼梯间,突然间碰到乙拄着拐杖上楼,当时我也不知道乙来我们单位办什么事,由于是老乡,便向他打个招呼准备坐公车下乡,可乙他强打精神说找老乡要支持一下。他说好几年没看到我了,原来你在这里上班,能不能给他一百块钱过几天还给我,我一见他的狼狈样就知道是来要钱的,于是就故意装作身上没带钱。在我小心地打了招呼后,才问他遇到什么事了。于是乙痛苦地讲明了自己的困境。我不耐烦地掏出10元钱塞在乙的手上,说自己今天身上没有多带钱并且马上要出差。乙知道这是在下逐客令,心里有点不高兴了,我能看出他闲给少了,不要我那10元。但现实的残酷让他压住难看的脸色,拿起那10元钱,默默地拐着棍子往楼上去了。

后来听很多家乡人说,乙在街上只要是碰到每个老乡都要向别人借钱,借了就不还,有的老乡上当多次。再后来…去年我又听说乙已经去世了。

在现实生活之中,有多少的口角、利益的争斗与矛盾是由于失于忍而造成的,诸如我踩你一脚,你回我一眼,而且出言不逊,接着双方就怒目而对,仿佛是不共戴天的仇敌;或是生意上争相推抢,一有得失,便恶言恶语,甚至采取违法手段…诸如此类的案例,不胜枚举。其实这些小事,只要稍稍忍耐一下,便会烟消云散,天地清明。这道理甚为简单。

最后总结,做人就要坦坦荡荡,身在经营场,不是自己的钱,就不要挖空心思去占有。不抢他人利益,不夺钱害人,怎样的人不及人际关系好,而且会永不败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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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标签:人脉   真相大白   成都   拐杖   公安机关   争斗   可耻   老乡   下场   可悲   同行   生意   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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