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18:38,微博大V江宁婆婆发布微博,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李易峰嫖娼被行拘案。
以下为文字内容:
#北京警方通报李易峰多次嫖娼#解读还是我来吧。我是专业的。
北京警方这个通报字不多,但其实信息量不小。
一个是“近期”,没写具体日期,所以有些人疑惑的“他被抓了怎么还能发微博”,是可以解释的,是最近的事儿,但不是昨晚。
另一个是,李是北京警方在“侦破一起违法犯罪案件中”查获的。注意,他的多次嫖娼行为是“违法”,依法予以“行政拘留”。违法和犯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说人话就是,他算是“顺带的”。
所以这个瓜本质上其实是个“顺藤摸瓜”,搞不好还可能从这个瓜摸出个瓜田,“瓜田李下”了属于是。
这俩成语放这儿甚至都不用改谐音字。
(注:@江宁婆婆系中国江苏省南京市公安局江宁分局网安大队副大队长王海丁)
来源:@江宁婆婆 编辑:周全
页面更新:2024-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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