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菜贩卖5斤芹菜被罚6.6万,督查发现当地类似处罚超20起

据央视新闻视频报道,近日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督查组对此展开调查走访。

罗某夫妇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去年十月的一天,他们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一个月后,他们接到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

粮油蔬菜店主罗某表示,被告知芹菜不合格后,要提供进货的票据,罗某称当时票据丢了,也找不到了。



涉案的7斤芹菜中,除2斤用于抽样检查,剩余的5斤,夫妇俩已经以每斤4元价格售出。



处罚决定书认定因涉案芹菜已售出,无购买者信息无法召回,罗某夫妇不能提供供货方许可证明及票据,不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6.6万元的处罚。粮油蔬菜店店主表示,自己也肯定有点错误, “但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6万多?”




面对督查人员,榆林市市场监督局副局长承认 “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在处罚上过罚不当。





查阅榆林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台账发现,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五十多起处罚中,罚款超过五万元的就有二十一起。

而他们的案值只有几十或几百元。



国务院第九次大督查第十六督察组成员陈晓表示,执法不能只讲力度,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好市场秩序的同时,也要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



榆林市市场监管负责人表示,将更多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等措施,督促小微主体合规经营。

芹菜不合格,应该从源头查起。蔬菜来自于哪个批发市场,应该从批发市场查啊!榆林市市场监管官方人员说半天,芹菜究竟是出了什么问题,也没有说清楚,应该追查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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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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