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个体户卖5斤芹菜被罚6.6万,处罚过当被督查

朗朗乾坤,人心不古在2022年8月27日,“陕西榆林夫妇卖5斤芹菜遭罚6.6万”在网上迅速发酵引起广大网友的热议。据央视新闻视频报道,近日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反映,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芹菜后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督查组对此展开调查走访。

罗某夫妇在陕西榆林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2021年10月的一天,他们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提取2斤进行抽样检查。在一个月后,罗某夫妇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的通知,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做出6.6万元的处罚。粮油蔬菜店店老板表示,自己肯定有错,但是这个错误需要用6.6万来买单吗? “你说我得卖多少吨芹菜才能挣回6万多?”[流泪]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而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也表示,处理确实有所欠缺。这不禁让人深思:

处罚是否张弛有度,卖5斤芹菜就要被处罚6.6万,于情于理于法,都有点说不过去,但这样的怪事还偏偏就发生了在我们这个泱泱大国里。陕西榆林的这起天价芹菜罚款事件,已经不能用乱作为来形容。前有天价拍黄瓜案,现有芹菜案,这种类似的问题会越来越多的。

市场监管部门检验瓜果蔬菜按照正常流程一般多久出检验结果?是否需要一个月?如果初步检验有问题是不是应该及时通知罗某夫妇,禁止余下未售出的芹菜做其他检验处理,而不是等一个月后再通知。芹菜属于生鲜食品,过一夜都会产生很多细菌或者毒素之类的。更何况一个月之久。都已经发霉变质了。需确认是已经抽检不合格再出售,还是未抽检之前出售。要是已经知晓蔬菜不合格还依然销售,我个人感觉处罚的合情合理。如果不是那就处罚得有点不那么合理合法可。对这起事件的当事人,决不能仅仅给予教育、批评了之。现在,是到了严肃惩处当事人及其直接领导的时候了。因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执法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希望有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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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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