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个体户卖5斤芹菜被罚6.6万

据央视新闻视频报道,罗某经营的蔬菜粮油店由于卖了5斤有问题芹菜而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

国务院督察组接到投诉后对此展开调查。

原来罗某去年十月购进7斤芹菜,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抽取2斤进行检查。一个月后,他们接到检验报告,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而由于罗某无法提供芹菜进货及销货的相关资料,最后被巨额罚款。

面对督查人员,榆林市市场监督局副局长r承认 “芹菜案”确实存在问题,在处罚上过罚不当。


点评:其实食品安全关系千家万户,这6.6万元的罚款是否过重暂且不说,我有个疑问:罗某既然无法提供芹菜进货凭证,那怎么能确定是进货七斤?这都只是他一面之词。而且检验结果只是简单的说不合格,到底对人的伤害程度有多大?或虽不致命,但对身体某些部位产生较大影响呢?

假冒伪劣产品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最主要的就是处罚太轻,如九牛一毛,隔靴挠痒,根本没震慑力。

对于国计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绝不能放松,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确是需要扶持,但决不能以放松监管为代价,只有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才能让遵守规则的企业壮大,让违法违规的行为彻底消失。

督察组应该秉承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不能先入为主,感情用事,特别在涉及食品安全方面,更要从严处理。

榆林市市场监督局副局长应该自信点,不能因为是国务院督察组就心虚,实事求是,处罚有理有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身正就不怕影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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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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