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求死,她亲手掐死了7岁的儿子!看法拍凶宅背后的人伦惨案

2021年,阿里法拍上线了一套番禺区房产“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堤西路**号南座***房”,房产面积80平米,一拍起拍价123.9511万元,二拍起拍价99.1609万元,一直到变卖结束,始终无人参拍,原因是该房产法拍页面的一条血红色特殊说明:本标的为侵犯生命权案发现场,若竞买人成功报名则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自行承担竞拍风险,可清场交付,买受人购房需符合房屋所在地的限购等相关规定。

阿里法拍截图


一、信任&放任

事情还得从2007年说起,2007年4月(另说6月),34岁的彭*娟入职广州**贸易有限公司担任出纳,主要负责办理公司银行业务(含取现、转账、领取单据等)和保管公司支票、转账业务委托书。作为广州番禺本地人,彭*娟一干就是8年,通过长期接触彭*娟深得老板信任,公司支票由她保管,虽然不保管签章但是可以以办事为由随意借用,既有支票又有章,彭*娟发现了公司对钱的管理存在漏洞,再加上老板从来不去银行对账,彭*娟灵机一动,在需要钱的时候,向公司借章(财务章和法人章等),用支票从公司账内提现金,爽歪歪呀,最后具体提了多少现金都不记得了。至2018年9月21日,共计侵占公司约946万元!

彭*娟除了侵占公司的钱,还借了网贷、消费贷,其中在工商银行的房产抵押贷款40多万元以及平安银行的个人贷款20万元,还有外欠款“借邵某1约650万元,黄某1约150万元,梁某2约50万,“恒仔”约50万,“阿某1”还有约20万”等,借了钱的人还有一些不记得名的,总共有10多人。

侵占时间长达三年,资金如此巨大,居然不被发现,可谓出纳真胆大妄为,老板真甩手掌柜

那此事又和凶宅有什么关系呢?这么多钱又是用来干嘛的呢?听我继续讲。


二、高支&低收

彭*娟,贸易公司出纳,月工资3900元,另有花店一(或二)处由前夫和弟弟共同经营,利润对半分收入约8万元/年,合计家庭收入不到13万元/年。而她的家庭月开支却高达2万元,另外每月还要还银行贷款4万元(银行贷款包括我前夫位于的房子的贷款,每月9000多元,我房子工行贷款每月3000多元,车贷工行每月4000多元,平安银行二次贷款每月18000多元),还私人贷款月利息40万元一个月,合计每月家庭支出达46万元,家庭年支出高达552万元(笔者按:该支出应为案发前的家庭支出,2015年刚开始侵占时家庭支出应该不高)。2015年开始彭*娟常去澳门赌博,输了二、三十万,2018年1月开始赌六合彩,输了8万元。

回到侵占开始的2015年,因早年彭*娟前夫梁某3因做服装生意开小服装厂失败欠下100多万的外债,前夫梁某3的母亲中风,又花了20万。为此借了高利贷,由于利息过高,她和前夫的收入根本无法负担,就打起了公司资金的主意。

通过伪造公司名下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查询清单,隐瞒公司真实银行账户流水,以取现、转账至其他公司对公银行账户再转至本人名下的方式将公司多笔资金非法占为己有。为防止公司察觉,彭*娟伪造银行交易明细查询流水清单,甚至在街边联系了制假的人,做了一个假的银行流水公章,自己制一个假的银行流水表打印出来,盖假章交给公司。

公司账户提现记录:

2015年十七笔提现,合计102.2万元;

2016年2月-6月十七笔提现,金额合计128万元;

2016年7月-11月二十笔提现,合计134.8646万元;

2017年1月-9月二十六笔提现,金额合计179.062万元;

2017年10月-12月七笔提现,合计76万元;

2018年1月-5月二十八笔提现,合计223.34107万元;

2018年6月-8月十三笔提现,合计101.937866万元。

据判决书,上述钱都是彭*娟“亲自在柜台提现的,已经全部用于还债”。

2015年-2018年,彭*娟又将其中三十二笔提现金额合计279.738419万元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她说“是我拿了公司钱以后退给公司的。其实之前我拿公司的那些钱有想过以后要还回去的。”

……

三、败露&疯狂

2018年9月20日,彭*娟所在公司需要购入货物,需要支付约800万元货款,老板告知彭*娟陆续将这些钱转账到客户的银行账户上。此时,公司账目显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账户还有约1100万元余额,而实际该账户却只有余额299447.36元。彭*娟自知侵占公司钱款即将败露,打算自杀了结自己,但又怕自己死后7岁的儿子没有人照顾,所以就打算先杀了儿子然后再自杀,一起上路。

以下为彭*娟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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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0日16时,我打算趁机将儿子带回自己***房家中,先将他杀害,然后自杀。所以特意回到***房,整理好主人房内的床铺。9月20日19时许我把梁某1接回母亲家中一起吃了晚饭,然后冲凉睡觉。9月21日凌晨2时许,梁某3出门进货去了,3时左右,我就拉醒梁某1,骗他回去我们自己家睡觉。之后一起步行回到南堤西路**号***房。我带他在主人房里直到熟睡。接着我就骑在他身上,面对面用手掐住他的脖子,同时用他的枕头堵住了他的口、鼻,用自己的头来压着枕头。我大约用手掐了十分钟,梁某1开始手脚挣扎,后来已经不动,口和鼻子有白色泡沫,我断定他已经不行了。接着我就帮他换上了一件红色长袖T恤,一条绿色校服,并盖上一张被子。整理好之后,我就在大厅留了一张字条,给梁某3、女儿、弟弟、老板等人,说对不起、大家保重。我去厨房拿了一把水果刀割手腕自杀,其中左手手腕割得比较深,已经留了很多血。我发觉自己死不了,又去喝了半瓶洁厕剂,但依然没死,并吐了出来。接着我又用背带挂在洗手间门口的钢管处,打算上吊,结果钢管又折断了。最后到了早上7时许,我关上房门,出到大街上打算找地方跳楼自杀,后来走到南堤观龙楼一楼下,看见楼下门打开的,顺着楼梯上到楼顶,在该处思前想后。大约半个小时左右,我纵身从楼上跳了下来,结果被楼下的广告栅挡了一下,摔在地上。之后我不知道谁报了120,医生到场后,我依然清醒并告知医生关于我杀了自己儿子的情况,职务侵占的事也说了,医生告知了梁某3。后来我就被送到医院了。”

“我要杀死儿子梁某1是有很多因素的,一是我前夫曾经吸毒,十年前我帮他戒掉了,但我不放心让他带儿子,况且他负担也很重,要养父母,他母亲中风了;二是我母亲也带不了我儿子;三是我欠别人约950万元,我怕那些债主追钱时欺负他、侮辱他,就想和他一起死。”

“在2018年9月份的时候,我就有想死的想法,想着死的话就和我儿子一起死,因为9月21日公司要用几百万元,我没有钱,也没有能力还钱,所以就决定了那天以死解决这件事.我想着和儿子一起死,死也要死在自己的家里,于是在凌晨2时多就带我儿子回到自己的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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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某1为彭*娟儿子;梁某3为彭*娟前夫)

案发地房产实拍


四、终局

广州**贸易有限公司在彭*娟2018年9月21日自杀后另行安排公司财务会计去银行办理转账业务方才发现公司账目问题。

经审理法院确认:被告人彭*娟在职务侵占广州**贸易有限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9462237.13元后仍背负巨额债务,其深感无力偿还、又害怕事情败露而欲自杀。同时被告人彭*娟担心其儿子即被害人梁某1(出生于2011年6月18日)无人照顾、因此事被他人嘲笑欺负等,遂产生先杀死被害人梁某1再自杀的念头。2018年9月21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彭*娟在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堤西路**号南座***房内,趁被害人梁某1熟睡之机,使用枕头捂口鼻、双手掐颈的手段将被害人梁某1杀死。随后被告人彭*娟采取割腕、上吊、跳楼等方式自杀,被群众发现并报警。被告人彭*娟被送往医院救治,其主动向医生及到场民警交代自己故意杀人及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经鉴定,被害人梁某1的死因符合外力(如掐颈、捂口鼻)作用上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经审理,法院2020年3月23日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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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彭*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18年9月21日起至2034年9月20日止)。

二、责令被告人彭*娟向被害单位广州**贸易有限公司退赔9462237.13元(暂扣在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的289260元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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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决书 (由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法院判决书已撤回不公开)


2021年10月19日,涉案房产被公开司法拍卖,经过一拍、二拍、变卖,最终流拍。

判决书中还有多位案件相关人士的证言证词,涉及彭*娟亲属、公司、朋友、医院、民警、法医、儿子学校老师等,篇幅问题不再赘述。

人伦惨案,最无辜的儿子成为了最大的牺牲品,彭*娟的贪婪与堕落、公司管理的漏洞、家庭对不明来源收入的有意忽视共同造就了这起悲剧,借此房事与大家警醒:懂规则、守规则、克制内心的贪婪、做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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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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