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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铭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铭晖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图享乐,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旅游和服务;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多人职务晋升、调整等提供帮助,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收受礼金,搞权色交易;家风不正,道德败坏;纪法底线失守,以权谋私、亲清不分,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政绩观严重扭曲,急功近利、滥权妄为,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王铭晖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铭晖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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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红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刘红立简历
刘红立,男,汉族,1959年5月生,四川西昌人,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76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7月至1978年4月,广汉县广兴乡知青;
1978年4月至1980年12月,在四川省水利电力学校农电专业学习;
1980年12月至1984年9月,任四川省机械厅机械研究设计院技术员、团支部书记;
1984年9月至1993年8月,任四川省委党史研究室副处长;
1993年8月至2002年1月,历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综合处处长、副主任;
2002年1月至2006年12月,历任广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党组书记、检察长;
2006年12月至2013年12月,历任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检察长;
2013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
2018年4月至2019年6月,任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一级巡视员;
2019年6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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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廉洁四川
编辑 冉晖昱
封面 阎琪
审核 李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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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制 朱仑
页面更新: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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