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拖拽,强行发生性关系,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强奸罪

7月11日,一段“母女回家被雨衣男拖入屋内”的视频在网络上传播,监控视频中一名身穿雨衣的男子突然从楼道冲出,将正准备开门回家的母女拖入屋内,引发广泛关注。

7月12日,山东莱阳公安局通报:2022年7月7日8时许,该局接被害人姜某某报案称,7月6日18时许,其前夫战某某趁其开门回家之际,强行闯入家中骚扰其生活。接到报警后,该局迅速组织力量侦办。经查,犯罪嫌疑人战某某与被害人姜某某原系夫妻关系,二人已于2022年6月16日办理离婚手续。7月6日18时许,战某某潜入姜某某住处楼梯拐角躲藏,伺机强行将母女二人拽至室内,纠缠姜某某与其复婚。7月6日22时许,待孩子熟睡后,战某某强行与姜某某发生性关系,并于事发后潜逃。7月11日,战某某被抓获归案。

目前,战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警方的通报,行为人在本案中实施了两个行为,一是非法侵入住宅,二违背妇女意志的强奸行为。

行为人在本案中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但仅有该行为还不足以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还需要“情节严重”的情节。《刑法》第245条中虽然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也规定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据此,将情节轻微的非法侵入住宅可按一般违法处理,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情节严重的,适用《刑法》第245条的规定,认定犯罪,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实现两部法律的衔接,《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才有实际意义。目前,何为情节严重,并没有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作出规定,实践当中一般从侵入的情形和手段、原因,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行为人的主观心理态度,是否对被害人进行殴打、侮辱等情节,以及是否造成严重的后果等方面综合认定。本案中,行为人的确实侵犯了被害人的住宅安宁和生活,如综合考虑认定情节严重,则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另外,行为人违背被害人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符合强奸罪的构成要件,构成强奸罪无疑,在没有法定加重情节的情况下,依法应当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间量刑。

本案,行为人实施了两个行为,侵犯了两个法益即住宅安宁和性自主权,应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和强奸罪数罪并罚。

#警方通报雨衣男强拽母女:潜逃多日#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5-15

标签:强奸罪   莱阳   住宅   行为人   被害人   治安管理   有期徒刑   雨衣   刑法   拘留   母女   屋内   安宁   暴力   情节   两个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