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匪为什么不劫“八百里加急”?

这么说吧,中间每路过一个驿站都有登记,这个驿站登记了,下个驿站人没了?

那么中间这一段距离,掘地三尺也要给人找出来,鸡窝里的鸡蛋都得挨个儿掏出来摇散黄,蚯蚓都得挖出来竖着劈两半儿。

哪个强盗脑子是正方形的,去劫一人一马,无金无银的三百里加急,是怕自己祖坟十八代躺得太安逸了吧。





古代的土匪强盗讲究“七不夺,八不抢”,其中第三条,就是不抢进京赶考的考生,和驿站的邮差。


土匪要是敢抢八百里加急,等于是老虎嘴里拔牙、阎王桌上抓供果、癞蛤蟆跳油锅,活不耐烦了。

古代没有快递服务、也没有电报系统,帝王们为了掌握各地区的军情、民情等信息,便设立了驿站。


驿站里不仅能提供食宿,还能根据信息传递的级别,提供车、船、马、轿等多种交通工具。


通常情况下,驿站传递的加急信息,有百里加急、三百里加急、四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八百里加急等。


其中,八百里加急,是专门用来传递最紧急信息的,比如边关告急、地方大规模聚众造反,特别重要的军情战报等等。


由于它的操作难度较大,一般情况下,不到万不得已,不用八百里加急。




“八百里加急”是如何传递的?

与普通的文件、物品传递不同,“八百里加急”有其特殊的传递规定。


1、不许无关人员动用驿站资源


这一点不仅适用于八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四百里加急等紧急情况,也适用于驿站的日常传递。


驿站是古代的政治兼军事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为朝廷传递重要的物资和信息等资源,以供朝廷决策和调配。


因大多涉及军政要务、事关重大,所以历朝历代的驿站,都会受到官方的特别保护。


驿站里最重要的两项资源,一个是驿卒,一个是驿马,只要不涉及军务,任何人不得调用。


清朝时,就曾发布过这样一项规定:

“钦差大臣、及邻省督抚、经过地方。如有擅动驿马、探报迎送、有累驿马者,降二级调用。容隐不举之上司,降一级调用。”


就是说,钦差大臣、一省巡抚到达地方时,如果擅自调用驿马,官职降两级使用,对钦差、巡抚都是如此严令,更别提地方上的官员了。


可见,驿站的使用是非常严格的。


但是,在唐朝,发生过一个例外。




唐玄宗宠爱的杨贵妃喜欢吃岭南的荔枝,但是长安距岭南千里之遥,如果走正常的运输路线,荔枝运到中途就坏完了。


为了保证爱妃吃到新鲜的荔枝,唐玄宗特意下令让驿站,为她加急运送荔枝。


《新唐书·杨贵妃传》记载:“妃嗜荔枝,必欲生致之,乃置骑传送,走数千里,味未变,已至京师。”


杜牧为此写过一首诗:“长安回望绣成堆,山顶千门次第开。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来。”


唐玄宗为博美人一笑,占用国家宝贵的驿站资源,这是杨贵妃的荣幸,却也是大唐由盛转衰的转折点之一。




2、每过一驿必须换马


负责传送八百里加急的驿卒,由于身负重任,到达一个驿站后,通常马休人不休,补充好干粮和水后,便要换匹体力充足的马,继续赶路。


因此,八百里加急的信件送到后,累晕乃至累死的驿卒,屡见不鲜。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古代法律明文规定:驿卒在传送文件时,可以不换人,但每过一个驿站必须换马,以防止马劳累致死。


比如,唐朝时就明令,驿卒如果不换马,要被杖责八十。


《唐律》载:“经驿不换马者,杖八十。”


除此之外,驿卒还要对劳累过度的驿马做出一定的赔偿。


在那个年代,马比人值钱呐!




3、能跑多快就跑多快


驿站送信的最快速度能达到多少呢?


清代的历史学家赵翼说过这样一段话:


“发出即封入纸函……其迟速皆由军机司员判明于函外,曰马上飞递者不过日行三百里,有紧急则另判日行里数,或四五百里,或六百里,并有六百里加快者。“


也就是说,发出信件的人,如果认为这封信比较紧急,就会在封皮上注明“马上飞递”四个字,这时要求每天必须行进300里,再紧急一点的,要日行400-500里,甚至600里。

最紧急的情况,可以达到日行800里。




我们在称赞项羽的乌骓马、吕布的赤兔马等宝马良驹时,常用一个词——日行千里。


与世所罕见的宝马相比,驿站的马能达到日行800里,已经难能可贵了。


除了要求速度外,对特别紧急的公文等,朝廷还对送达的时间和行走的路程,做出专门的规定。


比如,《唐律》就规定:“诸乘驿马辄枉道者,一里杖一百,五里加一等,罪止徒二年。越至他所者,各加一等。”


就是说,驿卒在送信时,如果多绕道一里,就杖责100,绕道5里以上,不仅罪加一等,还要被流放2年。


在严厉的规定下,驿站的送信速度才有了保证。


晚唐诗人岑参就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字文判官》中写道:“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流星。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


把驿骑比作流星,可见当时的驿站传递速度之快。


清朝,施琅收复台湾时,军情从福建传到紫禁城,用了6天时间,算下来,当时的传递速度就达到了每天600里以上。




4、驿卒身带特殊标识物


为了让八百里加急的驿卒和其他驿卒做区别,官方一般会发给驿卒一个专门的凭证,一方面为了防止打劫,一方面提醒下一站工作人员提前做好准备。


在不同朝代,这个凭证也是不同的。


宋代科学家沈括在《梦溪笔谈》中记载:

“驿传有三等:曰步递、马递、急脚递。急脚递最遽,日行四百里,唯军兴则用之。熙宁中,又有金字牌急脚递,如古之羽檄也,以木牌朱漆黄金字,光明眩目,过如飞电,望之者无不避路,日行五百余里。”




由此可见,宋代的“八百里加急”其实只能达到日行500多里,驿卒携带的凭证是一块金牌。


说是金牌,其实材质是木质的,一般朱漆为底,上面刻有八个金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铺”,看到这个凭证,驿站的工作人员要打起十万分的精神,这表示驿卒传送的消息万分紧急,不得留其在驿站逗留。


1140年,秦桧和宋高宗合谋,一天之内,发了十二道金牌,将岳飞从前线召回,用的就是这种传递方式和凭证。




在宋朝之前,驿卒使用的凭证大多是纸质的,作用跟唐僧使用的“通关文牒”差不多。


元朝时,为了更快地收集地方上的消息,元政府设置了2万多所“急递铺”


在运送紧急公文时,这些铺丁一般腰挂铃铛,夜间还要拿着火把,走到窄路时,就用力摇铃,好叫行人避让,在快到下一个急递铺时,也用力振铃,下铺听到铃声,就要提前做好换马准备。


到了清朝,负责运送八百里加急的驿卒,一般会在腰间别上一面黄色的旗子。


如果是打了胜仗,送信的人会在腰间别一面红色的旗子,俗称“红旗报捷”。


清代小说《官场现形记》有载:“先生此去,何异登仙。指日红旗报捷,甚么司马黄堂,都是指顾间事。“




俗话说:行船走马三分险。驿递马夫们在传达军情文书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不少插曲,遇到盗贼劫匪更是常有的事,那么,劫匪们敢劫八百里加急吗?


答案是:但凡脑子正常点的劫匪,都不敢打八百里加急的主意


为什么土匪不敢劫八百里加急?


我认为主要有这4个原因:


1、风险极大


从上文我们可以可知,八百里加急是为朝廷运送紧急信息的,土匪敢劫八百里加急,就相当于跟朝廷作对。


以个人或团伙之力,对抗整个朝廷,这结果用脚趾头都能想出来,轻则处死,重则全家连坐。


如果因土匪的缘故,耽误了运送公文的行程,那也是吃不了兜着走。


《唐律》规定:“文书晚到一天,杖八十,两天加倍,以此类推,最重的处徒罪二年。假如耽误的是紧急军事文书,则罪加三等。因书信延误而遭致战事失败,则判处绞刑。”


宋朝时,还出台了一部专门的“通信”法规——《宋玉新书》,里面就规定:土匪如果劫取的是一般文书,会被判处徒刑,也就是流放;如果劫取的是机密文件,则被判处绞刑;涉及军事情报的,直接处斩。


所以,凡是想活命的土匪,都会主动给这些驿卒让道,绝不会给自己找麻烦。




2、回报很低


这些八百里加急的驿卒,全身上下除了朝廷的公文、极少的干粮和水之外,什么也不会带,黄金什么的更不可能。


土匪抢劫他们,实在捞不到任何油水。


这笔“买卖”,既不能买吃的、换喝的,也不能解他们的燃眉之急,实在是大大的不划算。


3、装备差距太大


“八百里加急”的驿卒,乘坐的是专门饲养的快马,可以日行600-800里。

而土匪们的坐骑良莠不齐,有的是老马、有的甚至没有,单从奔跑速度上,驿卒就甩土匪一大截了。


赶都赶不上,土匪劫谁去?




4、官方的保护


驿站是朝廷设置的官方机构,隶属于兵部管辖。


所以,驿站也设置有驿长、驿隶、驿丁、驿卒等岗位,他们的工资虽然不高,但也是正儿八经的国家公务员。


朝廷为了驿站的正常运转,也会做很多工作。


比如,在唐朝时,吏部不仅会定期考核邮驿人员,还会不定期巡检驿站的情况,为了防止盗贼作乱,朝廷在各驿站还设有数量不等的防兵等。


有人不禁就问了:那如果是重要军情,被敌方拦截了,怎么办?


咱们的担忧古人早就想到了,他们在传递重要的军事情报时,会安排多个驿卒,从不同的方向出发,这里面绝大多数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只有极个别的驿卒才会携带准确的情报。




总结:


综上所述,历史上绝大多数土匪是不敢抢劫八百里加急的。


土匪们都会进行成本核算,一般他们只是想要劫点财、色什么的,能让一家老小更好地生存下去。


劫八百里加急,非但不会给现有的物质生活带来任何改善,还极有可能葬送掉自己和全家人的小命。


这样的买卖,太不划算。


身为盗贼土匪,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这就是所谓的“盗亦有道”吧!





古代没有电话电报,报警系统只有两种,一种是烽火台,一种是八百里加急快报。但实际所谓的“八百里加急”在古代很难实现,其意是指一天一夜要快马加鞭奔跑八百里,这样的速度不只是累死马,人也会累死的。


在清朝,从广州到北京,按照正常的速度,走官方的驿站快递需要30-35天,以“四百里加急”的速度可以缩短十天,以“五百里加急”,可以省去一半左右的时间,真以“八百里加急”的速度,一周左右可达。


但真要达到这样的速度,马匹、快递员、道路、天气等因素都要考虑在内。所以一般并不会采用,因为很难达到。


在影视剧中,我们经常看到,一卷黄尘,骏马飞驰而至,人影一晃,跳下马来,大喝一声“八百里加急!御赐金牌,阻者死。”,随即另一人飞身上马,绝尘而去。



上述情景提到的金牌,实际到了宋朝时才有。我们都知道抗金名将岳飞,就是被十二道金牌从前线召回临安的。所谓的“金牌”实际就是一种通信凭证,等于凭此物在驿路上通行无阻。


原本宋朝在金牌凭证前使用的是纸质版本,跟我们今天的购物券差不多。后来发生了一起诈骗案,有个中组官吏的儿子,冒充驿官,四处索取掳掠财物,被发现后,宋太宗震怒,为了堵上漏洞,才把纸质版本的驿券必为银牌,以此作为驿路凭证。


银牌有隶字书,并刻有飞凤和麒麟图样,两边有年月。而金字牌的出现则与战争有关系。在宋神宗时,宋朝与西夏激战,西夏发兵围攻兰州。为了使军情神速传递,宋政府下令启用了金字牌,以便直通皇帝,不按平时的手续走普通快递。



金字牌是木质的,朱漆为底刻金书上,上有八字“御前文字,不得入铺”。表示万分紧急,不得在驿站停留。一般这种金牌件,要求最低日行200至250公里左右。


当年岳飞就是用这种争行通信的方式,被宋高宗用十二道金牌催命召回,勒令退兵,断送了抗金的大好形势。


在宋朝除了金字牌外,还有青字牌和红字牌。青字牌为雌黄底青字,规定日行170公里;而红字牌为黑漆红字,规定日行150公里。


以宋朝的邮驿为例,至少可以明确几个问题:其一,古代的加急快递有特殊标识;其二,古代快递有专门的通道,即由官方专门修建的驿道;其三,古代快递也分级别,不同级别的快递所要求的每日行程也不一样。



由此可以推断,古代的土匪要想打劫邮差截取急件,他们首先要跑到官方修建的驿道上。说起这个驿道,历史可就远了。秦朝一统天下后,建立了多个统一性的标识,其中就包括了统一的邮驿制度,并且专门将官方的驰道修得十分壮观。


驰道以首都咸阳为中心,通往全国,道宽八十米左右,十米左右栽一棵青松。此外还有“直道”,从咸阳北的云阳开始,途径黄河,直抵包头市的秦九原郡。这段路是由蒙恬负责修筑的,全长九百公里,主要为抵御匈奴人。在南方还有到两广和西南的“新道”。


交通的便利促进了秦朝邮驿事业的发展,所以你看,秦始皇真的是太伟大了,忍不住要赞叹他!



话说,从古至今,我们大概很少听过这样的情景:一群土匪胆大妄为的游荡在官道上,目的不是为了劫色,也不是为了劫财,而是为了劫获一份急件,至于这急件有什么用处,还是个未知数。


话说这群土匪极有可能在群体梦游,不求财不求色却求一份没用的急件,这是闻所未闻的。就算在小说里,水泊梁山下山打劫也是为求财求色,到最后还得求前途呢!


所以说,古代的土匪打劫只为财色,地点通常发生在人迹罕至的山野、树林或郊外,怎么可能大老远的跑到官道上去抢劫呢!晁盖等人劫取生辰纲选取的地点也是黄泥岗。


所以说,一般的土匪不会去劫取朝廷急件,因为既不能吃,也不能喝,不能解他们的燃眉之急。但是,如果官方的急件真被一群胆大包天之徒给劫了,会有什么样的后果呢?后果还挺严重,绝对是重典伺候。



像这类的抢劫罪,在秦朝称之为“群盗罪”,就是把“抢劫罪”和“盗窃罪”合而为一的。被抓之后,要在脸上刺字,还要斩去左脚脚趾。


到了汉朝,“抢劫罪”和“盗窃罪”被分离开来,抢劫罪正式更名为“强盗罪”。据汉法规定,一旦定罪,就要被处以死刑,如果罪行严重,还会被施以磔刑,也就是大家熟悉的五马分尸。


唐朝的法律更为完备,形成了著名的《唐律》,量刑也按情况来区分。如果只是实施了抢劫行为,但最后没有抢到财物也没有伤到人,处以劳役;抢到财物而没有伤人的,则处以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充军;如果在抢劫过程中有伤人意图,那不好意思,不管有没有抢到财物,都要没收其个人财产,并视伤人的严重程度判处劳役、流放或绞刑;如果既抢了财物又伤了人,那麻烦大了,没收其个人财产,处以死刑,这里的死刑指的是不保留全尸,通常为斩首、腰斩或者五马分尸。



宋朝延用了唐律,但是对于强盗犯更为严厉,不但要处死本人,还要罪及其家人,比如罪犯本人的父母、妻儿甚至亲戚朋友都要被 发配充军,为娼为奴,甚至处以极刑。


明律和唐律正好相反,在唐律中较轻的处罚,在明律中更轻;在唐律中的重罚,在明律中判罚更重。比如对于抢劫未遂且无人员伤亡的罪犯,按唐律只判劳役,明律更轻,只打两板子;但对于抢劫时有杀人情节的罪犯,唐律判处死,而明律则要处以剥皮、五马分尸甚至凌迟。


而到了清朝,对于强盗罪的判罚则要考虑到对当地治安影响力的大小,并出现了类似于我们今天所用的“有期徒刑”。



可能有人会说,土匪不适用于法律,小说看多了吧,其实官方剿匪是很简单的事情,并不像水浒传那么夸张,镇压农民起义倒是要费些功夫。


所以,即便是悍匪在打劫官方快递时,也要思量一下。再说官方为保证驿路的通畅也会做很多工作。


比如,在唐朝,唐政府要定期考核全国邮驿,如发现有韦法不轨行为者,将受到严惩。除了考核,还有不定期的巡检,唐玄宗时曾派政府大员到各地视察邮驿的执行情况。


为保证邮驿的正常进行,不受盗贼和地主豪强的干扰,官方在各驿站还设有防兵,以保障邮驿畅通。



再比如,在宋朝还有专门的通信法规《宋玉新书》,里面就规定,如盗窃、私拆、毁坏官书者,要处以刑罚,若盗窃或泄露的是国家重大机密件则处以绞刑。若涉及边防军事情报,则处斩,其教唆或指使者也要处以斩刑。若盗取的是一般文书,按规定处以徒刑,发配边远地方。


除了处罚直接涉事人员,如当事驿夫,同时还要处理他的上组官吏,失职者一样处到杖刑。


综上所述,土匪如果不是吃错药,他们是不会去劫取官方快递的,那等往枪口上撞。即便有个别分子走错了地方,没文化抢错了东西,也有威严的法律等着执行他们,重罚之下,谁还这么往上撞呢?




事实上“八百里加急”这种规格的传讯,在古代也并不常见,而一旦动用了“八百里加急”,人和马几乎就没有停下来的时候,可能土匪连拦道的机会都没有,就会被撞飞了,这种“买卖”,反而是匪徒最怕的买卖。

古代山林里的山匪时常出没,他们虽然不到城里打家劫舍,但是一些走小官道或者是根本不走官道的过路者,就会被他们拦住抢劫,最终被他们把身上的财富剥夺一空。

可是山林土匪即便是再嚣张,有两种人他们向来都是不敢惹上的,第一种乃是背着书篓子,或者是有着书童打伞的书生,这种人,一般都是准备前往京城参加礼部试的学子,已经在朝廷的“人才名单”上有所记载了,一旦山匪敢伤害这些人才,那么当地的官府就会被连坐,这些官府也不可能饶过山匪。

而第二种人,他们比第一种人更让山匪忌惮,甚至是像“老鼠见了猫”,这种人正是骑着快马在官道上飞奔的“差役”。

这些差役,有可能是朝廷中央派来的,也有可能是地方上的,但他们无一例外、都有了“紧急任务”在身要完成,他们具体是“几百里加急”,山匪们看不出来,不过对山匪来讲,这很有可能就是皇帝的“圣旨”,假如他们拦下了,不仅自己要麻烦,就连家人都要连坐。

所以客观来讲,山匪也怕来自于朝廷的清算。

八百里加急,具体是一个什么概念?

古代各个朝代的“一里之数”都有所不同,并非是恒定的,因此接下来的一里之距离,统一按照500米为标准。

因为秦朝的“郡县制”确立后,地方高度自治的政治体系基本被取缔,地方的官员和行政,都要从中央派遣官员以及命令下达,这便是“中央集权制度”。

所以秦朝被视为一个新的时代的开端。

对于中央集权制度的政体来说,朝廷中央的决策时刻影响着地方的行政,一旦命令下达慢了,那么地方政治就会陷入停滞,所以对于中央和地方来说,他们彼此之间的“沟通渠道”是最重要的,而古代社会,最快的交通工具,也只能是马匹。

就这样,从秦朝开始,官道和驿站大量在地方节点设立,这些驿站,就是“朝廷传讯的‬中转‬单位”,主要是用以存放马匹,给予传递信息的差役休息的。

对于朝廷和地方而言,事情都有个轻重缓急,不是任何一个信息、物品都要快马加鞭、没日没夜地传递,比如一些地方对朝廷的总结报告,那么传递速度慢一点,也是可取的,只要不超过最终的期限就好,这种“慢递”,则是没有固定的速度要求。

但一些重要的命令和情况、情报,则是有着很严格的时效性,因此,这些驿站之中会出现“优先级”任务,对于重要的传递物,可以优先使用驿站中最好的马匹,比如千里马(日行千里),渐渐地,这就诞生了一个速度概念:

加急。

一般来说,加急有三百里加急、五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最终是传闻中常见的的“八百里加急”,其实这些行程的速度并不能做到精准的规定,这些加急命令,也只是一个“标签”罢了。

在唐代的历史记载中,这种模式尤为清晰。

例如朝廷给出一个“急令”,乃是三百里加急,那么传递信息的差役要完成的就是日行三百里的任务,而差役身上也会有相应的“三百里加急”的令牌,到了各处驿站,驿站就要按照三百里加急的“规格”给差役做补给和休养。

日行三百里,也就是大约150公里的路程,按照马匹载人奔跑的平均速度来看,连人带马能跑“二十公里每小时”的人马组合,就要在七个半小时内完成这个路程,把东西送到指定的地点即可。

从数字上来看似乎很难做到,可事实上,古代的差役传信的起始时间,一般都是在六更天左右(早上5点到7点),也就是常说的卯时,这个时候天刚开始亮,差役便策马狂奔,办事靠谱的差役,其实下午一两点就能完成三百里加急的任务了。

所以三百里加急是不难的,真正有难度的,乃是经常在文学作品中看到的“八百里加急”。

八百里加急,先从路程上来看,需要差役做到“日行八百里”,也就是四百公里。

那么按照一匹马平均二十公里每小时的速度,这到底能不能做到呢?

如果光从数据的角度来看,那么一天十二个时辰,也就是二十四个小时,只要有二十个小时,就能完成这四百公里的路程了。

可问题是怎么可能会有人一天二十个小时都用来骑马赶路,这要考虑马匹到底受不受得住,就算一路驿站更换马匹,那么差役本身呢?

这便是“八百里加急”的可怕之处。

一天行进四百公里这种事情,就算是现代人不借助现代的机械交通工具,都几乎无法完成。

古人如何规划实现“日行八百里”,又需要付出什么代价?

不过几乎无法完成,却不代表真的没人做得到,古代的封建社会,虽然生产力没有如今的时代高,可为了完成统治者的意志,人力终有胜天时,更何况是这种“军令如山”的八百里加急,对于很多差役而言,如果完不成这个任务,后果可能也难逃一死。

所以为了真正能完成“八百里加急”,朝廷和差役方面,都在自身能做到的情况下,做到最极致了。

仍就是以唐朝为例子,唐朝的疆域广大,经济发达,所以唐朝的驿站制度是很发达的,自唐高祖武德年间开始,全国便大量建造“陆路驿站”、“水路驿站”,据唐朝的史料记载,直到唐朝的巅峰时期“开元盛世”,全国所覆盖的驿站近两千个之多:

“凡一千六百三十有九所,二百六十所水驿,一千二百九十七所陆驿,八十六所水路相兼。”

其中陆路驿站乃是最重要的驿站,因为陆路才能利用上当时最快速的交通工具:马匹,而水路的船舶,其游行的速度太慢,根本达不到急时传递的标准,所以水路反而是慢递。

就拿一千二百九十七所驿站来说,唐朝在全国的官道上纷纷建造了这些驿站,每隔三十里,就要有一个驿站存在,驿站成为了朝廷和地方命令、信息传递和交互的重要节点。

而关于驿站,朝廷方面还有很具体的建设规定,比如一个驿站有多少匹马,配备多少个“驿丁”,这些驿丁,就是驿站平时管理马匹的工作人员,一般都是民间招募得来:

“凡马三,各给丁一人;船一,给丁三人。”

而驿站还要看具体大小,在唐朝的历史记载中,大的中转驿站马匹数量多达数十匹,驿丁按照一比三的比例,都要配到二十多人左右,这种大驿站,每天接待的传递信息差役十分之多,,他们纷纷来这里换马休整,准备下一段路程。

有了这些基本建设的前提下,唐朝廷的民间信息传递脉络就构建起来了,假如一个差役带着皇帝的“八百里加急”旨意,一路狂奔,那么按照三十里一个驿站,每个驿站都有马匹的储备,再加上精通夜间赶路,那么一天完成八百里加急,还是有可能的。

可这样完成下来,因为要求的苛刻,执行的差役付出的代价一般极大。

从理论上来讲,一个正常人不可能在马上狂奔超过十个小时,而且这其中还得包括“进食”、“饮水”的时间,因为骑马的消耗本身就是非常大的,久而久之还会造成慢性骨折。

如果用安全、稳妥的方法,那么一个差役和一匹马跑到快不行的时候,到下一个驿站换上一个新的差役和一匹新马,这样就能保证生命安全,只可惜的是,这些也只能是假设罢了。

因为八百里加急的命令,一般都是“人在令在”,这种命令往往都是加密的,所以差役本身就以性命作为担保去传递,就算其他差役不会泄露,可终究不符合安全的原则,所以对于一个接到了八百里加急命令的差役来说,他必须要做好“牺牲”的准备。

马也许都可以换,但他作为传递重要信息的承载者,没有被替换的可能,除非皇帝开恩,让新的差役在下一站等着他,但问题又来了,这便造成一个矛盾,在信息传递缓慢的基础上,皇帝又怎么可能以前安排好一个差役呢?

而唐朝历史上,有没有人做到过“八百里加急”一天完成呢?

这其实是有的。

在唐朝诗人岑参的《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的‬这首‬诗里‬,就写到了‬:

“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流星。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

这一年岑参被安西节度使高仙芝推荐为掌书记,在经过陇山(如今六盘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位“宇文判官”,这位判官早上天蒙蒙亮就从咸阳出发,到了晚上的时候,已经飞奔到了六盘山,而现实之中,两地直线距离在350公里左右,加上其中弯曲的官道,大概也就是400公里左右。

之所以这位宇文判官能做到这种速度,很有可能是其本身骑的马脚力优良,比平均速度都要快,而且其本身经验也非常充足,所以在唐朝,不仅是有人做到过,甚至还以一种超出平均线的方式做到过。

山匪:八百里加急不能拦,不是被撞死,就是被处死。

传个信都要人搭上性命,这听起来也许非常残忍,可在古代封建皇权社会,会有这种事情是十分正常的,这便是皇权制度下对人身安全的漠视。

当然,从另一方面来看,假如完成了八百里加急的任务,那么朝廷的赏赐也必将是丰厚的,因为能人之所不能,这本身就已经是一种顶尖的人才了。

对于山匪而言,这种八百里加急的快马,是他们最不想看到的。

从安全性来讲,八百里加急,即便他们不想混了,非要拦下来,然后等待朝廷的追杀,他们也要有人敢冲上去拦下飞奔的快马才行,而这种飞奔的快马,差役是完全不可能去控制的,即便是他们狂奔的时候把人给撞死了,都是合法的。

所以要拦下差役,首先就得有劫匪去牺牲,把差役和快马纷纷撞落在地。

假如第一步达成了,他们确实把差役拦停了,并且实施抢盗,那么第二个问题又来了,那就是他们如何逃过朝廷的“追杀”?

这种快马加鞭,绝不可能是小事情,一般都是和皇帝有直接关系的,即便是无缝不入的山匪,挑衅了当今的皇帝,一样是要出大事的,或许官府会因为疲于应对放过他们,但是朝廷的大军到来,他们一样就只是土鸡瓦狗罢了。

所以说,山匪拦下八百里加急并且抢劫,他们面临的下场不是被撞死,就是被处死,没有一个好的结果。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山匪也只是求财,他们不可能对皇帝的命令感兴趣,更不可能对官府给朝廷的文书感兴趣,如果是金银财宝,他们或许会铤而走险,但如果只是一些对他们而言没有实际价值的东西,他们为什么非要拦下差役?

这一点乃是差役、朝廷、山匪的共识,这就形成了一种平衡,差役不惹他们,迅速赶路,山匪也不要惹差役,当作没看到,朝廷也就不会刻意要剿匪,这种平衡无人能打破。

山匪不惹差役倒也还好,就怕差役因为劳累过度,骑马骑出了内伤倒在了山匪的地盘里,山匪都还要办法把人给救活,不然的话,倒霉的还是他们,所以这种八百里加急,没有一点油水可以捞,还是个天大的麻烦。

而随着后来的时代,驿站的建设越来越密集,周围的官道治安越变越好,山匪都几乎不能靠近官道来劫道了,不管是对于行人还是信使来说,都有一个非常安全的环境。

除非是一些敌国的探子,只有他们才有完整的动机和胆量来拦下八百里加急的信件,只是这种情况,历史上的记载也少之又少。

结语:

八百里加急在很多现代人心中都是一种“传说”,乃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但事实上,即便难度很高,在古代社会还是有人能够做到,而且因为八百里加急本身的危险性,让山匪都对他们感觉到很危险,根本不可能实行劫掠。

比起八百里加急更加应该被称为奇迹的,应该是古代所建立起的“驿站网络”,驿站网络其实很大程度规划了安全的行驶通道,不论是对于官家还是百姓而言,都是如此,在驿站网络周围,都有十分稳妥的保证。


本文原创自“纪元的尾声”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这是我们在古装电视剧中经常听见的土匪拦路打劫的台词。作为土匪,劫财劫色劫人,好像凡是从土匪地界上经过的东西都得看土匪抢不抢。但当“八百里加急”遇上土匪,土匪劫还是不劫呢?

土匪说:当然不劫。

为什么土匪不劫“八百里加急”呢,且让我为你道来。

什么是“八百里加急”?

说起“八百里加急”,我们首先就要先说一下古代的驿站。“驿站”是古人为了传递信息物品或接待来往人员而设立的“政府招待所”。一般每隔20里设置一个驿站,类似于官方快递站,每个驿站都提供住宿、信差和信马服务。

而根据传递要求,设置了“三百里加急”、“四百里加急”、“六百里加急”和“八百里加急”的服务类型。“八百里加急”,顾名思义就是要求信差以一天800里的速度传送信物。著名的“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动用的就是“八百里加急”。

那么,都是“道上”跑的“八百里加急”土匪怎么就不劫了呢?

身上有东西

在古代,一旦需要动用类似于“八百里加急”这一类的加急信件,就会在公文上标注“马上飞递”的字样。同时会让信差在腰间系上一面黄色的旗帜。这样会让人们在人群中一眼就看出这是给朝廷送紧急信物的,能减少了送信路上的打扰,起到一定的开道作用。

而我们都知道,在封建集权的古代社会,黄色是皇家专用色,代表的是皇帝和皇室的尊贵,只有皇帝才能穿戴,你看电视剧里赏穿黄马褂是多么光宗耀祖的事。一般人穿戴黄色是要被拉去杀头的。系黄旗的信差,代表的就是替皇家办事,谁人敢拦。于是你就可以看见这样的一幕:系黄旗的汉子你威武雄壮,飞驰的骏马像飓风一样。

所以再是落草为寇打家劫舍的土匪可不敢拦截“八百里加急”的信差,惹不起还老实一点。要是劫了皇家的紧急信件,那可真是:天子一怒,虽远必诛。

虽然我是土匪,但我“遵纪守法”

古代封建政府为了保障“八百里加急”信件的传送,历朝历代都颁布了:“阻拦八百里加急者,杀无赦。”的法律条文。明文规定,颁布实施。要是违抗,你看我砍不砍你就完了。

古时候土匪虽然十分猖獗,经常干一些违法乱纪的事,但大多横行乡里,小打小闹。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干着打家劫舍的勾当,只是为维持生计。

只要不做得太出格,不违反大原则,不做谋朝篡位,改朝换代的事,地方政府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去清剿山头大王,有的时候费力不讨好。但如果打劫了“八百里加急”,那可就算是把天顶破了,触及了朝廷的统治利益,朝廷是一定会追责,一级压一级对你动真格,不论你是否山高皇帝远,就算在天涯海角,迎接你的都会是:按律,当斩。

我是土匪只劫财,劫你文件干什么

在我们的概念中,土匪是一群乌合之众,他们的“业务”一般为抢劫财务和打家劫舍,其他业务范围也最多涉及到劫色和绑票勒索。在土匪眼里,值得集合喽啰下山拦路打劫的除了金银珠宝,其他的多半都不屑于浪费精力。

而使用“八百里加急的”一般都是一些紧急的官府文件和边关的紧急军情,并不是什么贵重物品,最多也就是给杨贵妃运的荔枝。

因此“八百里加急”的信差和信件在土匪眼里是一点油水也没有的。如果劫的是杨贵妃的“八百里加急”,最多可以品尝一下南方的新鲜水果,然后,斩立决。这费力不讨好的事情,正常的土匪是万万不会去干的。

速度与激情,信差都是风一样的男子

我们都知道,唐玄宗时期除了上文提到的为杨贵妃送荔枝用到了“八百里加急”,同样是这时期的“安史之乱”同样也用到了“八百里加急”,在安禄山起兵造反的同时,信使就开始从范阳,通过驿站向皇帝传递的这一紧急军情。

这次“八百里加急”一共用了六天时间,从范阳一直到长安华清宫,一共3000里路。据史料记载,当时,正常情况下,一匹普通的马,一天大约可以走180里。最快是人们常说的千里马,但最多一天也就可以走600里。

按这样换算下来,所谓的“八百里加急”平均每天需要奔走大约有500里之多。唐朝的一里相当于现在的四百五十多米。按照如今距离单位的换算,一天500里的路程也就相当于,二十四小时不间断,以9千米每小时的时速,一天行驶两百二十多公里,千里马累死了一匹换一匹,只要求快速传递信息。

所以“八百里加急”追求的是速度,信差都是要做“像风一样的男人”,一路都有驿站包吃包住,还提供“千里马”,所以一般都是轻装上阵,这样能够为马儿减轻一些负担,跑得更快一些。

而土匪一般都很少拥有质量这么好的马匹,更别说是日向千里的千里马。“八百里加急”的信差玩的是速度与激情,土匪想要拦截“八百里加急”,光光配置就多少有点力不从心。

所以,当土匪遇上“八百里加急”,土匪是不会犯傻去打劫的。

  • 一是信差“黄旗加身”,劫他就是和皇家作对,得死。
  • 二是关乎国家安危,朝廷相当重视,特别颁布法律进行“加持”,劫持如同谋反,顶破了天,得死。
  • 三是“八百里加急”实在是没有一点油水,费时费力,搞不好还得死。
  • 四是“八百里加急”的马跑得太快,土匪一般追不上,实在要追还得累死。

因此,古代土匪即使再狂妄,也是万万不敢劫持“八百里加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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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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