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真的有江湖吗,真的可以快意恩仇随便杀人吗?

不仅仅是古代,现代也是有江湖的,但是没有哪个时代可以随便杀人,除非是乱世来临。

很多人可能在香港电影见过,两伙人闹了矛盾,需要找一个资历更深、身份地位更高的人来调解,这其实就是江湖。

江湖说到底是规矩,在国家法律管不到的地方,两个人或者两伙人发生了矛盾,总不能任何问题都用暴力解决吧。在现代,打赢了进警察局,打输了进医院;在古代也是一样,打赢了要吃官司,打输了要受伤乃至死亡,而且会极大地加深双方的矛盾。

于是乎,江湖就出现了,在法律没有规定的地方,大家公认一个套道理或者一个话事人,当双方出现矛盾,有没有到打官司的地步,怎么办呢?

按规矩办事!

就比如,在我的老家,曾经两户人家因为山林的界限没有划定清楚,导致一户人家砍伐了另一家的一颗松树,双方各执一词,都是碰见人就说对方的坏话,就差没打起来了。可是说到底,当时在划界的时候,这棵松树还没有长出来,又刚好长在界限上,一时难以说清楚。

于是双方就去找了一位老中医,常年免费治病,在当地有很高的声望。老中医跟着他们去现场看了一下,的的确确就长在界限上,于是就让砍伐的一方赔对方半棵树钱、请对方吃顿饭,毕竟是砍伐一方没弄清楚就砍了。

其实在这之前,不是没有人出过对半开的主意,但是双方都不满意,同样的主意老中医说出来,分量就是不一样的,这就是规矩,这也就是江湖。

小孩子总以为江湖是打打杀杀、快意恩仇,其实江湖就是鸡毛蒜皮、人情世故,毕竟打打杀杀,法律是要管的。




在古代,江湖对应的是朝廷,没有进朝廷编制,而且不踏踏实实做农民往外跑,就叫“走江湖”。假如外国人再问你:江湖在哪里?你就告诉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江湖”是一种生活方式。

曾经小说中的江湖人物乔峰、花无缺、张无忌让我们心驰神往;任盈盈、赵敏、王语嫣让我们牵肠挂肚。


武侠小说中有江湖“上四派”:少林、峨眉、武当、昆仑。江湖生意中有“下六帮”:漕帮、盐帮、镖局、赌场、青楼、丐帮。

“上四派”都是佛教、道教组织,能得到朝廷认可和资助,动不动就赏赐几千亩土地。“下六帮”则是被朝廷不待见,需要自负盈亏,自己讨生活。当然细数起来江湖门派众多,金庸武侠小说中的明教、全真教、天地会、白莲教、洪门、八卦门……也在历史上有过。

不过,江湖门派可不是没事就打打杀杀的“武夫”。就比如《笑傲江湖》中的峨眉派,人家可是有着几千亩土地,没事收收地租、放放高利贷、经营当铺、甚至经营赌场,还有不断的香火钱。灭绝师太,放现在那就是身价上亿的主儿,人家金贵着呢,才不会亲自操刀子打架。

江湖门派大多数是以“产业”为主的。比如镖局,那就是武装亚运。盐帮,就是大江南北走私倒贩私盐。摸金校尉,当然以盗墓和倒腾古董为生。

江湖势力的生意,有的属于古代朝廷允许的,有的是朝廷严禁的。“侠者,以武犯禁”,也就是说江湖中人不服朝廷管教很正常,偶尔快意恩仇、仗剑杀人也不稀奇。有诗为证:

生若为男即杀人,不教男躯裹女心。
男儿从来不怕死,纵死敌手笑相迎。



杀一是为罪,屠万是为雄;
屠得九百万,即为雄中雄。

一般名门正派是不会“以武犯禁”的,经常快意恩仇帮派的早早就被归入“邪门歪道”。所以江湖势力,有的跟朝廷关系很好,有的更朝廷水火不容。

比如,元朝时期的“全真教”。几乎每个皇帝上台都要慷慨封赏,加上全真教自身产业也很大,几乎是富的流油。《射雕英雄传》中的“全真七子”是真有其人,据记载,全真七子个个都家产几十万贯以上。

有没有比全真教还财大气粗的,《倚天屠龙记》中的明教就很牛叉,几万的帮众,势力遍布天下。据说朱元璋就是明教中人。光明左右使杨逍、范遥,两人名字合起来的含义就是:左右逍遥,快意恩仇;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江湖中盛传的“终极杀人王”是唐朝盐帮头子黄巢,据说他是恶鬼转世,必须要杀够八百万。“满城尽带黄金甲,我花过后百花杀”




看到这个题目就想问一下,大家认为的江湖是什么样的呢?比较官方的解释是远离朝廷以及朝廷所统治的民间,现代影视剧中经常描写古时候的江湖儿女,他们快意恩仇,似乎想干嘛就能干嘛,即便是随意杀人都是没人管的,那么在真实的历史中真的是这样吗?其实这个问题都不用想就可以回答,当然不是。

如果古时候真的是随意杀人,那么天下不是乱成了一锅粥, 早在夏商周的时候就有了法律,那个时候是习惯法,后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慢慢出现,每个朝代都会制定法律,有法律则代表犯罪了就要接受惩罚,难道因为他们是江湖儿女,法律就对他们没用吗?要知道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历史上很早便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句话了,古代的刑罚早就有了体系,不是谁都能随意去触犯的,相信很多人都看到一些江湖儿女在夜晚随意进入别人的家,做一些劫富济贫的事情,实际上从唐朝开始便有这样一条法律,夜无故入人家,就是说如果有人夜间无故闯入民宅,主人将其杀死也无罪,这条规定一直持续到清朝。

当然古代法律也规定有些情况杀人不偿命,比如说丈夫当场发现妻子与人私通,以及当场为父报仇杀了仇人,都有可能不用偿命。也就是说杀人不偿命是有严格规定的。不会因为他是所谓的江湖人士就不用去偿命。

当然江湖儿女有一种情况不用偿命,那就是他们双方二人都是走江湖的,一方被杀也不会有人去报官,挖个坑就埋了,这种情况官府也不知道有命案自然不会去处理。如果说他们碰了普通老百姓,那官府肯定是要按律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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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真的有江湖吗,真的可以快意恩仇随便杀人吗?”

答案一定是——非也。

人类学、考古学、社会学和史学等等,总之一切有关“人”的研究都证明——人,是社会动物。

所谓“社会动物”,一是说所有人,都离不开特定的“社会”;二是说,凡是人,都具有社会性。

换个角度说,人,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元素;社会,是由人结成的一张“大网”。

美国有一个著名的人类学家叫埃尔曼.塞维斯,他有一个很有影响的观点——即,人从一开始,就是群居的。而群居的人群,由小到大最后形成了国家。这个过程经历了四个阶段:游团—部落—酋邦—国家。

中国的考古学泰斗苏秉琦先生,毕生着力于中华文明的形成及发展的研究。他认为,中国的国家起源,经过了古国—方国—帝国这样三个阶段。“三代”之前是古国阶段;三代属于方国;秦汉进入帝国阶段。中华文明,是在古国阶段就具雏形的。

中国现在的绝大部分人类学、考古学和史学学者,亦将“国家”初步形成,作为“文明”形成判定标准。

国际上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认同这一观点。良渚文化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认定为“典型的城市文明”,是很好的例证。

绕了一个大弯儿,想要说明的是,比如在中国,自“古国”开始,这大约在距今7000年前后,当时的人,已经被“编织”进“古国”这样的“大网”里面了。在此之外,并不存在“江湖”这样的“平行宇宙”。如果说“平行”,那也是另外的“古国”“方国”或“帝国”。

那么7000年之前呢?从约距今9000-8000年的舞阳贾湖遗址看,现在尚难确定其时是否已具有“国家”的雏形,因此被称为“新石器时期文化”,但龟甲刻符、骨笛、稻作遗存等等遗存,证明其已具有不少“文明社会”的特征。可以肯定的是,即便当时仍属于“部落”或“部落联盟”的“酋邦”社会形态,每一个具体的个人,也是生活在这样的“小网”或“中网”中的,而不可能另有一个“平行宇宙”的“江湖”,任人们“快意恩仇”。

再往前,就是“旧石器时期”了,可以不必说了吧。

可是,怎么就出来了个“江湖”说法?

中国最早创造“江湖”一词的,大约是庄子。

《庄子.大宗师》曰:“泉涸,鱼相处于陆,相呴(xū)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

庄子说,泉水干了,鱼们困在在陆地上相互依偎,靠大口哈气取得一点湿气,各自用口水滋润对方。“不如相忘于江湖”的理解不同,有说庄子的意思是讲,(尽管这样很高尚),还是比不上在江湖之中相互不记得更好;亦有认为是说就把过去在“江湖”里的生活忘了吧。

但无论庄子是何意,这个“江湖”,指的都是“江河湖海”之水域。

这是“江湖”一词的本义。

《史记.货殖列传》:“(范蠡)乃乘扁(piān)舟浮于江湖。”司马迁,亦在本义上使用“江湖”一词。

后来,“江湖”含义,有所引申。

南朝梁慧皎《高僧传.竺法汰》曰:“与道安避难,行至新安,(道)安分张徒众,命汰下京。临别,谓(道)安曰:‘法师仪轨西北,下座弘教东南,江湖道术,此焉相望矣。’”

这里的“江湖”,既包含庄子之原义,但更多的是泛指“五湖四海”的“各地”之义了。

唐代,“江湖”有了“社会底层”之义。

杜牧《遣怀》诗曰:“落魄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

比杜牧稍小几岁的李商隐,在其《赠郑谠处士》诗中云:“浪迹江湖白发新,浮云一片是吾身。寒归山观随棋局,暖入汀洲逐钓轮。越桂留烹张翰鲙,蜀姜供煮陆机莼。相逢一笑怜疏放,他日扁舟有故人。”

这大约是 “浪迹江湖”一词的最早出处。不过,也用上了《史记》中范蠡的典故。

宋代,“江湖”成了与“朝廷”对称之词。

范仲淹《岳阳楼记》云:“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庙堂”,指“朝廷”;“江河”,则指“民间”。“庙堂之高”,指天子位尊;“江湖之远”,则云介民人微言轻。

南宋,还形成了一个“江湖诗派”,由南宋钱塘书商陈起所刊《江湖集》、《江湖前集》、《江湖后集》、《江湖续集》等诗歌总集而得名。其主要以功名不遂而“浪迹江湖”的下层文人构成,如刘过、姜夔、敖陶孙、戴复古、刘克庄等等。

至此,似乎“江湖”,就是一个与“朝廷”共存的“平行世界”。

这种变化,为后来清代的“侠义公案小说”奠定了重要基础。

自古以来,逐渐发展的对“侠”和“狭义”之崇拜,对“江湖”成为“朝廷”的“平行世界”,作用甚大。

《说文》曰:“侠,俜(ping)也。”又曰:“俜,侠也。”段玉裁《注》:“轻财者为甹,然则甹俜音义皆同”。又,“立强于世者为游侠”。

概括地说,古人认为的“侠”,就是重义轻财,不畏强权,力折公侯。

《战国策.齐策》所载之“齐人有冯谖者”,应该是“游侠”的最早记载。

《史记》有《游侠列传》。司马迁还说了一段很重要的话,译成白话的大意是——

韩非子说:“儒生以其经典来破坏法度,侠士则以勇武来违犯法令。”他对这两种人都加以讥笑,可儒生却多被世人所颂扬。至于以权术谋取得宰相卿大夫权位,辅佐天子,功名都被记载于史书中,这没什么可说的了。而像季次、原宪,是平民百姓,用功读书,秉持特立独行的君子德操,坚守道义,不与世俗苟合,世俗之人也嘲笑他们。所以,季次、原宪一生住在空空草屋之中,着粗布衣服,粗饭也吃不饱。他们死了四百余年,而其世代相传的弟子们,却从不倦怠地怀念他们。现在的游侠者,其行为虽然不符合道德法规的准则,但他们说话一定守信用,做事一定果敢决断,有诺必应,以示诚实,肯于牺牲,去救助别人的危难。经历了生死存亡考验,却不自我夸耀,也羞于宣扬自己功德,大概这也是很值得赞美的地方吧!

司马迁接着说,况且,危急之事,是人们时常遇到的。太史公说:“以前虞舜在淘井和修廪时遇到了危难,伊尹曾背负鼎俎当厨师,傅说亦藏身傅岩服苦役,吕尚也在棘津遭困厄,管仲曾经戴过脚镣手铐,百里奚曾经喂牛当奴隶,孔子曾经在匡遭拘囚,在陈、蔡受饥困。这些人都是儒生所称扬的有道德的仁人,尚且遭遇这样的灾难,何况是中等才质而又遇到乱世的人呢?他们遇到的灾难怎么可以说得完呢!”底层的人有这样的说法:“何必去区别仁义与否,已经受利的就是有德。”所以伯夷以吃周粟为可耻,竟饿死在首阳山;而文王和武王却没有因此而损害王者的声誉。盗跖和庄蹻凶暴残忍,而他们的党徒却歌颂他们道义无穷。由此可见,“偷盗衣带钩的要杀头,窃取国家政权的却被封侯,受封为侯的人家就有仁义了”,这话并非虚假不实之言。

他进一步说,现今拘泥于片面见闻的学者,有的死守着狭隘的道理,长久地孤立于世人之外,哪能比得上以低下的观念迁就世俗,随世俗的沉浮而猎取荣耀和名声的人呢?而平民百姓之人,看重取予皆符合道义、应允能兑现的美德,千里之外去追随道义,为道义而死却不顾世俗的责难,这也是他们的长处,并非随便就可做到的。所以读书人处在穷困窘迫的境况下,愿意托身于他,难道这不就是人们所说的贤能豪侠中间的人吗?如果真能让民间游侠者与季次、原宪比较权势和力量,比对当今社会的贡献,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总之,从事情的显现和言必有信的角度来看,侠客的正义行为又怎么可以缺少呢!

太史公的话说得有些长,但讲的道理太棒了。

可以说,《战国策》提供了“游侠”的原型;司马迁建立了“游侠”可敬的“理论根据”,并提供了“侠义小说”的“范本”。

汉代以后,就不乏“游侠小说”陆续出现。至清代的“狭义公案小说”,达到了新的高度,如《施公案》《三侠五义》《彭公案》《李公案》等等。

就此,“江湖”也正式成了与“朝廷”并存的“平行世界”,尽管这些小说中,都是游侠被名臣大吏的“清廉刚正”所折服,保护辅佐其铲除奸逆、除暴安良。

现代武侠小说摒除了“公案”部分,“江湖”平行和独立性就更强了。

题目所问“古代真的有江湖吗,真的可以快意恩仇随便杀人吗?”其实就是受这些小说影响而来的。




很明显,武侠小说中的“江湖”,肯定是没有的。朝廷也不会允许“江湖”的存在。为什么说朝廷不会允许“江湖”的存在呢?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是“江湖”首先是暴力行为。这种暴力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是很大的。如果允许随便哪个人都打打杀杀,凭自己武功高强就杀人,杀了人也不偿命。那么,老百姓很可能就人人自危,社会就没有安定感了。

二是“江湖”影响了社会的稳定。“江湖”里面的人,整天都不干活,而是提着一把刀,挎着一把剑,四处游荡。这种情况对社会的稳定,显然有很大的影响。咱们举个例子来说明。为什么古代的统治者会重农抑商?就是因为古代的统治者想要把人固定在土地上,用土地来拴住人,从而让这些老百姓能够安分守己。既然古代连商人都不允许存在,更不允许那些整天提着一把刀四处游荡的所谓侠客了。既然连侠客都不允许存在,怎么会有“江湖”呢。

三是“江湖”威胁到了朝廷的统治。“江湖”就是一个社会,这个社会里面是有等级的。而且非常重要的是,这个社会的势力还是非常强大的。比如,不管是丐帮还是其他什么帮派,手下都有非常多的人。而且,这些人个个都武功了得,简直就是一支强大的军队。

古代的封建社会里,一般都是禁止武器的。如果有人家里藏有武器,那就是一种杀头之罪。特别是如果家里藏着“甲胄”,性质更加严重。元朝这样的朝代,甚至连菜刀都不允许随便拥有。秦朝也是把天下的兵器都收缴起来了。统治者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根本的原因,就是害怕天下人造反,害怕这些武林高手们联合起来,推翻了统治者的统治。

前面我们也说过了,江湖里面的人,每个帮派完全就是一支实力强大的军队。精兵强将众多,所用的武器也是杀伤力非常强的。这样的一支军队,在社会上四处游荡,难道统治者不害怕吗?

郭靖、黄蓉、杨过等人参与了保卫襄阳的战争。他们几乎用几个人的力量,就击退了蒙古的数万大军。如果他们是参与推翻朝廷,那是多可怕的一件事!

事实上,金庸小说里张无忌的明教,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就是被朝廷严令禁止的一种民间教派。明教后来延续下来的白莲教,也一直被后来的统治者严厉打击。可见,“江湖”在古代确实是不允许存在的。


那么,既然朝廷是不允许民间有“江湖”存在,为什么在古代的各种作品中,却有那么多的“江湖”呢?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江湖能够把人的体能提升到一个崭新的高度。

保持身体健康,让人体的力量、速度等体能更强大,一直是人类的梦想。

事实上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梦想,因此体育才会出现。因为体育事实上就是努力把人的体能发挥到极限的一种表现。“更高、更远、更强”这句话,已经说明了一切。

武功也是一种希望把人的体能发挥到极限的表现。武林高手所表现出来的力量、速度、弹跳能力等等,都是超越人自身能力极限的。体育是一种通过艰苦的训练,能够办得到的。武功则是就算是经过艰苦的训练,可能也不容易办到的能力。

虽然武功对体能的表达,真实的人体是办不到的。但是人们都愿意去进行想象。这就如同古人一直梦想能够飞腾,能够长生不老,因而创造出了神话一样。从某种意义上说,武功也是一种神话,是古人对人体的体能的一种想象。

二、“江湖”讲解的是一种暴力美学。

“江湖”里面的记载的,其实是非常奇异的。杀人本来是一种血腥的行为,打架本来是暴力的行为,但是在“江湖”的世界里面,杀人和打架却有一种美学的意义。当剑客在舞动宝剑的时候,宝剑的锋利、快捷、弧线等等,甚至包括杀人不见血,都透露出来了一种美学。

比如西门吹雪在杀了人以后,血珠顺着剑锋一滴一滴掉下来,所呈现出来的,就是一种暴力美学。

不只是在武侠世界,在一些当代作家的笔下,也有暴力美学。比如莫言的《檀香刑》,里面就有行刑的场面,而这就是一种暴力美学。卡夫卡还在小说中写到一个人发明了一种行刑的机器,最终他用这种机器把自己杀死的故事。这里所讲的,也都是暴力美学。

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残酷的美学表达,是在于在人类的世界里,战争等暴力是不可避免性的。所以,人们希望对战争和暴力进行一些能够让人接受的,甚至能够进入日常生活的一种解构。因此,这种暴力美学就产生了。

三、“江湖”讲解的是一种更加规范的道德社会。

在江湖的世界里,“义”是最为重要的。“义”就是为朋友两肋插刀,失去一切,都要为朋友好。

除了“义”以外,“仁”也是非常重要的。关怀别人、解危济困、杀富济贫等等,所包含的就有“仁”的成分。

还有一种就是“公平”。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很多不公平的东西,因此,在“江湖”的世界里面,就努力地去追求公平。

总之,所有的“江湖”行为,都是在建构一种美好的道德秩序。这种道德秩序在现实生活中不能实现,因此才会寄托在“江湖”的世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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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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