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二婚女,有点精神分裂症,爱说胡话,其它各方面都正常,女方妈妈要十二万彩礼合适吗?

我觉得这个不存在什么基因不基因,所有的人都有可能,你可以仔细看看,但凡得病的人都是受到了精神打击造成的,所以不存在基因的说法,任何收到严重精神打击的人都有得病的可能,只是说目前医学界对精神因素如何影响人的机制还不清楚而已,所以没法定性,然后就把原因归于基因,其实就是谬论!




题主问,二婚女还有精神分裂症,女方妈妈要十二万的彩礼是否合适?

二婚女,精神分裂爱说神话,还要二十万彩礼。这何止是合适不合适的问题,简直是自己挖坑给自己跳。

下面我就来说说我亲眼所见的一个精神分裂的女人的故事,保准看完让你不会再想合适不合适,只想赶紧逃跑。当时我们村里一户人家,由于家庭条件很差,男孩也有点好逸恶劳不思进取,所以最后经人介绍娶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长相还可以,但是她的妈妈和哥哥全部都是精神病患者。他们刚结婚的时候,女孩表现还算正常。岂料怀孕生娃以后,这个女孩的精神疾病基因开始大展神威了,变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精神分裂症患者。她仇视自己的孩子,经常将几个月大的孩子狠狠的暴揍。我亲眼看过她将孩子的身上捶打的青一块紫一块。在寒冬腊月里,她用凉水在室外给孩子泡澡。

可怜的孩子饥一顿、饱一顿,苟延残喘的活着。她不允许任何人靠近孩子,谁想抱走孩子她就找谁拼死拼活也要抢回去。但是她自己又换着花样折腾孩子。当时我们镇上有一条大河,有一次她抱孩子在河边玩耍,突然狂性大发说孩子是魔鬼将孩子扔到了大河里,差点被水冲走。还好河边的好心人跳下去将孩子救起。而最近看到她的时候,发现她用绷带吊着胳膊。整个人因为服药的原因胖成了一个气球。最可怕的是,她为什么要吊着胳膊?是因为她用一把菜刀,将自己的手指全切了下来。看到她那个样子,人们真的的是避之不及,毕竟谁也不知道她这次是砍自己,下次砍的又会是谁?所以说,娶一个精神分裂症的女人,就犹如娶了一颗定时炸弹回家,指不定哪天就会被炸的体无完肤。




你29岁,有婚房,条件不错,找了个女朋友,除了二婚外,还有精神分裂症等情况。你们才接触了解一个月,就把结婚提到议事日程上了,我觉得你急了点,有点轻率,建议你好好考虑这三个方面问题:第一,她患有精神分裂症,现在会说神话,以后会否做神事,她是不是正在治疗,这种病能否根治,还是一辈子要吃药,以后生孩子会否遗传,这些你都得想明白弄清楚了;第二,她22岁就二婚了,你是否清楚她前面结婚才一二年就离了的真正原因是什么,是否是这个毛病事先隐瞒,婚后复发被人家发现才离的?第三,这个女朋友虽然年轻,可能长相身材都不错,但不足也明显:二婚、有精神分裂症,还要12万彩礼,你一时拿不出这么多,才给了几万。她的上面二个问题不解释弄清楚,别说12万,就是一、二万也嫌多。综合来看,你跟这个女朋友结婚,不但代价不小,风险也大,建议你找个朴实健康的村姑结婚,都比她合适。




彩礼多少不是衡量婚姻是否合适的唯一标准。问题是你是否真正做好了思想准备,婚姻意味着责任与担当、放弃与坚守。

彩礼并非婚姻交易筹码,是婚俗,没有法定性,也不存在明码标价,按质论价,大多是参考当地流行做法,能多能少、能上能下,不存在硬性指标、强行规定,视家庭经济状况而定。

还有一点应该重视,法律禁止某些疾病不准结婚。如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麻风病、艾滋病、淋病、梅毒)和有关精神病(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图片来自网络




先把双方的条件分析一下:

男方:29岁,有一套90平米房,已装修,未购置家具家电。

女方:22岁,二婚,有点精神分裂症、爱说神话,其他正常,女方妈妈要十二万彩礼。

双方目前进展状况:

经媒人介绍认识,交往一个多月订婚。以给女方彩礼四万、首饰两万五、订婚衣服一万。还有结婚衣服钱一万和八万彩礼男方负担不起。

就男方条件而言,年龄不大,还有一套房,应该不发愁娶媳妇。找个二婚女朋友到也没什么,关键还有患精神分裂症。这种病有的是后天造成的,也有的是先天遗传的。为了下一代考虑,建议男方暂时将其他事情放一放,先打听一下女方家族有没有这个病史,以免影响下一代。

女方虽然年龄不大,不过有两个硬性不足,二婚加精神分裂症。就冲这两点,女方要求给十二万彩礼,说实话,要多了。男方这个条件,娶个22岁的未婚无病史女孩也没问题。女方家长并未认清自家姑娘的实际状况,如果未患有疾病还好,就姑娘目前的自身条件,肯定是要打折的,能嫁出去就不错了,要十二万彩礼确实有些高。

另外,男方也有些操之过急,才认识一个多月,相处时间太短,彼此了解不足。朦朦胧胧的情况下,便已经开始订婚、给彩礼。29岁又不大,着什么急呢。找对象不仅要了解对象本人,也需要了解彼此的家人。毕竟,结婚不仅是两个人 的事,而是两个家庭的事。最起码得有三个月以上的相处和了解。

才认识一过月就匆匆忙忙订婚,如果要给男方个建议,用不着订婚,再相处两三个月,合适便直接结婚,不合适便彼此重新寻找适合自己的另一半。这样建议,并不是有意好拆散双方,而是实际状况。假如女方一直标榜着十二万元彩礼不松口,其诚意便值得怀疑,毕竟,女方有两方面的硬性欠缺。

所以,男方用不着发愁,暂停订婚、结婚流程、事宜,继续相处一段时间再说。双方再对彼此及家人做进一步的了解,有必要的话,也可以对女方离婚的原因做一些了解。假如了解后都觉得没问题,再考虑结婚,这样对婚后的生活有好处。一个月多的相处,相当于闪婚,太草率对婚姻不利。

希望可以帮助到男方,祝你们幸福!

大家对男方有什么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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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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