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小区一夜降价6000元,业主堵门反对,您怎么看?

如果是我,找我的置业顾问,我让他今生最后悔做的事:就是当初怎样忽悠我很快把钱交了。除非他有九条命。




近日,武汉一小区的业主王先生,发现小区的房价,一夜之间降价6000元,引起了很多业主的强烈不满。

王先生说,他家的房子是2019年买的,当时是18,000元一个平方,现在只需要12,000元一个平方了,每平方米降价6000元,这就是说,三年来,自家的房子已经亏了七八十万元,还要承担三年近30万的房贷。

业主要求,坚决不应该降价,于是,众多业主一起去找开发商理论,并堵住了售楼处的大门,坚决反对降价销售。

很多有意购买房产的客户,听说这个小区一夜之间降价6000元,纷纷到这个小区来订购房子,大家纷纷交钱认购,场面非常火爆。

一名男子余先生,准备购进一套房子以供结婚使用,听说这个小区降价6000元,他马上退掉了之前订购的房子,来到这个小区购买房子。听说这个小区是现房,而且还带精装修,大家都说觉得很划算,吸引了很多人前来购买。

现实总是很残酷,不可能照顾到所有的人群,业主强烈反对降价,刚需们迫切希望降价,而开发商则希望通过降价,促进房子的销售,从而回笼资金,以度过地产行业的冬天。

但是最终,由于原来业主的强烈反对,当地有关部门已经责令开发商暂停降价销售,开发商也已经发出了通知,向已经交付定金的客户表示歉意,声明该销售行为是无效的,三日内,原路退回定金。前业主反对降价的维权行为,获得了胜利。

此事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烈讨论,有赞成维权行动的,也有不赞成维权的。

开发商现在也真够可怜的,楼市现在面临下行的压力,很多开发商都已经到了破产的边缘,只能寄希望于降价,以促进销售,回笼部分资金。

但是,已购房的业主又不允许开发商降价销售,只要开发商一降价,业主就会去维权,开发商也是头疼不已。

有的网友认为,房子也是一种商品,商品的价格本来就是随行就市的,有涨价就有跌价,这都是很正常的事。

有网友说,我今天早上去买菜,小白菜两元一斤,我买了一斤,下午我经过菜场,发现小白菜1.5元一斤,我能不能去找菜贩理论,不允许菜贩降价呢?

还有的网友认为,不允许开发商降价销售,将造成更多的烂尾楼。

因为,现在很多在建的楼盘,都是采用的预售制,开发商是边回笼资金,边建设楼房。如果开发商不能通过降价销售,回笼资金。很多在建的楼盘就会烂尾,这样,这些买期房的业主就会受到伤害。

都是消费者和买单人,有可能你维权的胜利,就损害到了其他买单人的利益。

还有的网友建议,开发商降价销售也可以,应该把近几年买房业主的损失补上差价,让近几年买房的业主,也得到很大的实惠。

如此一来,已经买了房的业主,也就不会反对开发商降价了,但这个建议,实施起来难度较大,开发商也一定不会乐意。

还有网友认为,房子降价了,已购房的业主就不乐意了,要是房子涨价了呢?比如说,房子涨了6000元一平方米,那么,业主是不是也要和开发商分享这涨价的利润呢?房子只能涨价,不能跌价,这是哪门子的道理?

有的网友认为,难道是谁闹谁就有理吗?市场经济,有涨有跌很正常,不能惯着那些房闹们。

在当前情况下,房地产的买卖双方,还是应该恪守“契约精神”。

在以前房价暴涨的年代,曾出现过开发商违约事件。在惠州,曾经有一个楼盘,业主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书,签订认购书时,房价还处于低位,等到10个工作日后,业主前来缴纳首付款时,房价已暴涨1000元每平方米。

购房者欢呼雀跃,庆祝房子还未到手,就已经升值了,说明自己出手的时间是无比正确的。

购房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此时开发商后悔了,拒绝收取业主的首付款,开发商嫌卖价太低了,反悔了,业主万般无奈,只能向媒体求助。

正所谓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现在房价下行,开发商想降价销售,可业主不答应,那么业主是不是也应该恪守契约精神呢?凭什么房地产只能涨价,不能跌价呢?

武汉一小区,一夜之间降价6000元,业主堵门反对,对此,您怎么看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8月31日武汉有一房产项目突然降价6000元/平方米遭到业主们强烈反对。这件事情要分两种情况来做具体分析。

一种情况,如果房产商在该项目宣传、销售过程中都是在客观真实情况下进行的,那它现在的降价行为纯属正常,无需向任何人负责,因为商品价格的高低、涨跌是由供求关系这一因素决定的,而单独一家房产商是无法左右市场供求关系的。而当下的房产市场供大于求,房产商降价促销完全遵循了商品供求关系这一市场规律,一点毛病都没有。如果房产商依此向业主们做说明,业主们依然不依不饶,那就是业主们无理取闹了。

另一种情况,如果房产商在该项目宣传、销售过程中对业主们进行了错误的引导与暗示致使业主们误认为该项目只会涨不会跌,那它今天的这一降价行为就需要给业主们一个满意的交代。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产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但是业主们当时在下决心购买这个项目的房产时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听信了他们的宣传才做出的购买决定,故而房产商要为当初自己的行为负责。

此事件无论属于哪种情况我们都希望它能够快些得到妥善解决。









我觉得这件事很正常,买涨不买跌。大家买房心态都是这样,房价降了后,意味着业主的房子贬值了,业主当然不愿意咯




武汉最近发生了一件神奇的事情,某楼盘售楼处内出现了两波人,一波人急着买房,生怕晚了就买不到,另外一波人向开发商维权,阻止前一波人买房。这事闹到最后惊动了当地有关部门,约谈开发商后开发商发出公告称停止售房,当日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订金全额退还。

引发该事件的导火索是该小区开发商直降6000元每平方米卖房。

这个楼盘是次新盘,3年前已经开始预售,当时每平方米的销售单价在19000左右,大部分单元已经卖出,剩下尾盘迟迟卖不出去。

今年的楼市大家也很清楚,开发商很难,成交量低迷,为了尽快卖掉库存回笼资金,这个楼盘的开发商打出了降价6000元销售的旗号,不少购房人跑到售楼处抢购,有的人甚至是退掉了已经下了定金的房子要捡这个“大便宜”。

不过,原来的业主不满意了,他们认为房子一旦降价出售意味着自己的房子市值跟着下跌,不到两年时间可能损失几十万元。

为了避免遭受损失,老业主组织到一起阻止开发商降价售房,最后当地有关部门出面要求开发商解决争议,无奈之下只能宣布降价卖房“流产”。

这个事件再次体现出很多国人缺乏契约精神,在大家心目中买了房子后不能亏钱,否则就是“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开发商恶意降价。

这种逻辑是很有问题的,如果能成立的话买卖股票亏了还可以跑到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门口闹事,要求补亏,显然没人会这么做,除非是想体验每天5点起床、8点就寝的生活。

武汉这个楼盘的老业主之所以反对交易、不愿“认赌服输”主要是由以下几个原因造成的。

1.中国的楼市几乎一直处于上升阶段,在老百姓心里形成了“永远涨”的概念,长期以来的思维定势让人无法接受买了房亏钱、甚至是大亏的结果。

买了房的人并没有将房子作为普通的交易,带有稳赚不赔的投资属性,于是我们看到但凡哪个小区大幅降价总有老业主去闹,有的甚至打砸售楼处。

2.房子的总价很高,往往占据了一个家庭绝大部分的资产、甚至是几代人的财富积累,价格下跌后很难让人接受。将心比心,如果换成是你,一下子亏掉好几年的家庭收入,能够接受吗?

即使法理与道理上知道不对,但情感上确实很难面对个人利益的极大损失。

3.当地主管部门为求稳定偏向购房者。

以本次事件为例,武汉当地的主管部门在知晓事件后约谈了开发商,我们虽然不清楚约谈的内容,但从开发商之后的操作里基本能够判断出来,无非是让开发商安抚业主,如果无法搞定老业主就不要降价出售。

长期以来各地主管部门在面对类似事件时采取的策略基本上全是偏向购房者的,只要不闹得太过分不太会处理“维权”业主,这是有示范效应的。

以上三个因素是事件的主因,随着楼市的持续调整,未来还会出现更多这样的事情,我始终认为情理是情理、法理是法理,不能因为个人利益损失就耍无赖,私理永远不能凌驾于公理之上。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如果房价涨了老业主也不会与开发商分享利润,更不会拿钱出来贴补后买房的人。

契约精神是需要培养的,有关部门不应该为了息事宁人而容忍胡闹,该出手整治的就要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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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0

标签:武汉   业主   小区   法理   契约   楼市   开发商   楼盘   房价   损失   房子   资金   事件   网友   房产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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