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不成就杀人,东莞杀人案你怎么看?

还不是被逼无奈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要善待底层劳动者,形成制度,并行之有效。全社会形成不想欠薪,不能欠薪,不敢欠薪的良好环境,否则这不是第一次也绝不是最后一次。




讨薪不成杀人当然不对,有句话叫杀人偿命,欠账还钱,杀人者铁定要偿命,欠账的至死没有还钱,如果法律公平公正的情况下,判杀人者偿命的同时,判诀欠钱的还钱,即使欠钱的被害他的妻儿老小也要偿还生前欠下的拖欠工资




[原创问答]

不管怎样,欠薪是不该的,杀人也是不该的,二者都不该。

遇到任何纠纷问题都应该走法律程序,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千万不要鲁莽行事,鲁莽行事后果会很严重的,比如杀人的事会把自己搭进去的,搭进去把自己也毁掉了,从人生的意义来看是不值得的。

中国自古就有“小不忍则乱大谋”的说法,小事不能忍让的人也做不成大事。

故意欠薪确实可恶可恨,应该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一样。

讨薪都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如果讨薪不成就杀人,讨薪者也同样活不成了,实在不划算,也是愚蠢人的行为。

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

钱财乃身外之物,多点少点不要紧,生命只有一次,欠薪也好,杀人也罢,把性命搭进去了就不划算了,杀人者还要被株连三代人不得在政府部门工作和受高等教育等等。




感谢邀请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这绝非是一个个案,讨薪杀人不过是表象,其背后集中体现了时下劳资矛盾的激烈的程度,足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和反思。

我为什么这样看?有几点理由。

理由一:暴力讨薪的行为不可取。但暴力讨薪的成因、强度,性质和负面影响以及危害却有着不可小觑的社会背景。

理由二:一个打工仔能够走上暴力讨薪这条路,纵然与讨薪者诸多自身的原因有关,但资方刻意无视相关法律的存在和践踏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姿意妄为的行为脱不了干系。

理由三:时下网上许许多多的深受讨薪之苦或者是不断争取自身合法利益的劳动者,借助《国际歌》,来表达对个别资本家藐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的不满思想情绪,更倒逼暴力讨薪者铤而走险。

理由四:从暴力讨薪者的动机和目的上来分析其之所以用这种极端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心态,暴力讨薪者必有求告无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和以死相搏的畸形心理而得不到化解和帮助,才不得不采取鱼死网破的讨薪之举。

理由五:无论是打工仔和资方以及相关部门都明知道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制经济,也都明明白白地知道有《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的存在,可糟糕的是具有权威性的法律条款却被个别无良的老板视为可以由自己任意解读和随意冒犯的条文,置打工仔合法的利益诉求而不顾,将暴力讨薪者逼上了不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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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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