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五六十岁的老太太离婚,再婚?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委屈了大半辈子,暮年找一份属于自己的快乐,又有尝不可。




感情不合,应该离婚!虽然上了年纪,但志不同,道不合两人无法再维持已久的破立感情,所以必须离婚!解除压在心头上将就过或者上了年纪离婚怕人议论加锁,重新去寻找自己晚年幸福,更应该支持她再婚!那种磨合感情过一生旧观念应冲破和摈弃!重新去寻找属于自己想要的恩爱有加的夫妻生活!




我认为,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

一、从法律的角度来说,结婚自由,离婚自愿。结婚有最低年龄限制(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的结婚年龄为,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而对离婚没有年龄要求。因此,五六十岁老太太离婚后再婚,无可厚非。

二、从传统文化风俗来讲,五六十岁的老太太,大多属于儿孙绕膝,安享天伦之乐之人,夫妻之间互敬互爱,互谅互让,互帮互助,互相搀扶,正是践行结婚时“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海枯石烂心不变”等豪言壮语和誓言的时候,也正是为儿孙们在婚姻家庭方面做表率的时候。如果离婚后再婚,势必会影响家庭和睦和自己在儿孙,以及亲朋好友和社会大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但由于法律高于传统文化和风俗,因此,即使被世俗观念所不容,但其结果只能是反对无效。


三、从爱情生活方面来看,虽然名誉很重要,但爱情价更高。当夫妻关系因为种种原因不能持续下去时;或者一段婚姻已经走入坟墓,而另一段婚姻极具吸引力时;特别是如果五六十岁老太太个性化特别突出,对性生活需求强烈,而丈夫因为种种原因无性生活能力时,老太太离婚后再婚,就成了必然和唯一的选择。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觉得不可思议,但在当事人看来,是极具合理的行为。这也是我国婚姻法规允许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原因所在。

值得注意的是,五六十岁老太太离婚后再婚,会涉及到多个家庭,牵扯到爱情、亲情、姻亲、友情、经济、社会舆论等多个方面。因此,一定要慎之又慎。如果不得已而为之,必须处理好婚前财产、婚后经济问题和与对方子女的关系,明晰双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时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一方和双方去逝后的财产归属等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初心,走得更远、更久,修成正果。

谢谢您的阅读!欢迎发表您的观点!(本文第四张插图来源于《今日头条》)




关爱老人

立业持家不惧焚,

衰躯逐梦惜残生。

忍别儿女减拖累,

关爱老人顺其成。




离婚和再婚都是正常象,也不论结婚时间有多长,有的人刚办完结婚证,回过头来又接着办离婚证;看上去令不可思议,但确实就有人这样的人。


对于五六十岁的老太太离婚,那也一定是没法再过下去了;或是因为男人长期酗酒,又经常家暴,老太太实在忍受不了,不得已而为之。我们附近就有这么一家人,男人也挺能干活,女人手脚也较勤快,儿子更是招人喜欢;美中不足就是男人好喝酒,且酒后打老婆。因为儿子尚为成人,这家女人只好选择选了忍受;本想儿子结婚后,男人就会有所收敛,怎奈男人虽着年龄的增长,脾气更加暴躁,儿女们也拿他没有办法。

这老太太也多次向居委会和妇联反应求助,但都无济于事;男人反而变的更厉害了,有一次把女人的胳膊都打断了。这女人实在没招了,只能选择离婚,去到偏僻的农村老家独自居住,儿女们只是偷偷跑去看望,也不敢让老父亲知道。这女人也没有再嫁,只求生活平安就好。


现在的社会状况,离婚率比较高,但年轻人居多,五六十岁以后的老太太所占份额很小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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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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