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子鉴定后,孩子不是老公的,他要离婚,我能让他给孩子抚养费吗?

这要求过份了,男人被绿帽了也养了那么多年别人的孩儿,现在提出离婚不要求女方赔偿已经很不错了,女方就是到法院起诉也不见得会获得法院支持




能跟他要,他给不给是他的问题,要不要是你的权利。反过来,他不仅有向你索赔的权利,而且有拒绝你的权力。至于谁的权利能得到法院支持,跟你说,法院会判你输。也就是你不但要不到抚养费,而且还需要向男方赔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费和抚养费。




女子和老同学旧情复燃,生下孩子后却想把户口上在前夫家,想以此继续分得征收款,前夫拒绝,她却不依不饶,她觉得自己不能吃亏。

今年38岁的田瑶在4年前不顾丈夫的劝阻,独自一人去深圳打工,到深圳没多久却和老同学杨传旧情复燃,怀孕后她不顾丈夫的挽留,抛下家中两个女儿和杨传在一起。

田瑶生下孩子,和杨传一起生活了段时间后,她才发现杨传也有家室,而且此时的杨传没了刚开始的好脾气,经常动手打她。

田瑶被抛弃了,她独自带着儿子回到长沙开了一家奶茶店。

如今田瑶3岁的儿子因为没上户口,面临着无学可上的情况。

田瑶希望把儿子的户口放在前夫名下,但这需要作为户主的前夫同意,可她和前夫沟通多次都遭拒绝,所以她找到调解员帮忙。

田瑶表示,儿子是她和前夫闹离婚,但还没领离婚证时生的,加上她的户口还在丈夫老家黄兴镇一直没迁出,所以才想把儿子的户口放在丈夫名下。

随后,田瑶带着众人来到前夫杨凯家中。

此时的杨凯并不在家,众人见到了杨凯的现任妻子苏桂芝。

苏桂芝和田瑶两人是第一次见面,对于田瑶和丈夫的事情,苏桂芝表示她知之甚少,也不参与。

对于田瑶想把儿子的户口放在丈夫名下,苏桂芝直言她想不通。

苏桂芝觉得田瑶当初背叛丈夫,离婚时还从丈夫这分走了20多万的征收款,如今还想把户口放在自家,这让她觉得田瑶太欺负人。

可田瑶却不这样认为,她觉得这20多万是她应得的,她说:“我嫁过来十几年,作为一个女人没要他一分钱,他还经常朝我娘家借钱,这20多万是补偿我的钱,本来分到我头上应该有50多万。”

田瑶表示,前夫之前好吃懒做,家里的开支都是她从娘家借的,现在只不过还给她们而已,田瑶不想和不了解情况的苏桂芝过多沟通,转身出门电话联系杨凯。

而在田瑶离开后,苏桂芝却告诉众人一个秘密。

苏桂芝表示,当初田瑶和丈夫没离婚就偷偷生下孩子,等离婚之后,他们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

苏桂芝无语道:“你离婚的时候或者离完婚,你和他讲一下,我确实在那边有一个孩子,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大家都会理解,这心里都舒服一些,可她从没提过,我老公是看到那个孩子才相信的,他之前一直不信!”

苏桂芝觉得,田瑶的做法让人寒心,需要你才找你,她觉得田瑶想把户口上在丈夫名下就是为了继续分得拆迁款。

过了一会儿,杨凯回到了家。

对于前妻的无理要求,杨凯直言他不可能同意,田瑶做出这样的事情,搞得人尽皆知,现在他已经没有脸面了。

杨凯无奈道:“在这个附近,哪个人不知道,这孩子的存在我是最后一个才知道的,现在大家都知道了,我也无所谓了!”

杨凯表示,当初两人并没有什么原则性的问题,可妻子去了一趟深圳后,一切都变了。

原来,在征收之前,杨凯家里条件一般,赚的钱也就够家里开支,过年还要向别人借点。

为了改善家里条件,不用丈夫整天上夜班,田瑶打算去深圳打工帮助丈夫,杨凯却觉得深圳太远,他建议妻子去近一点的地方工作,可田瑶却坚持要去深圳寻找机会。

于是在某天上午,田瑶在给丈夫留下一张纸条后,就独自坐上了前往深圳的高铁,那时的她心里还是想着丈夫女儿的,可到了深圳,面对这个大都市,她的心态发生了变化。

来到深圳不久,在一次同学聚会上,老同学杨传走进了她的生活,杨传脾气好,对她温柔体贴,在深圳还开有公司,收入不菲。

体验过杨传给她带来的新生活,田瑶回不去了,哪怕丈夫带着两个女儿来深圳挽留她,她都不回去。

对于丈夫的说法,田瑶点头承认,杨凯却表示,就算这样,他当时也没放弃,仍想挽回妻子,挽回这个家。

杨凯愤愤道:“为了处理他们那个关系,我还和他见了面,我说我赔你几万块钱,你离开我妻子,我觉得钱是小事,我不想这个家散了!”

杨凯和前妻协商,打算给杨传几万块钱了结此事,妻子回家和他好好过日子,可在妻子怀孕后,事情又发生了变化。

杨凯表示,之后前妻坚持要离婚,他也只能无奈放手,只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前妻真的会为对方生下孩子。

杨凯直言,田瑶做出这样的事,伤害了他,更伤害了两个女儿,如今想把孩子放在他名下,除非给他50万,否则免谈。

田瑶没有50万,双方不欢而散。

回到奶茶店,田瑶又忙活了起来。

忙碌了几个小时后,空闲下来的田瑶和众人讲起了当年的情况。

田瑶表示,前夫杨凯脾气不好,特别暴躁(从没打过她),加上赚得不多,所以她才去深圳打工遇到了前男友杨传。

说起前男友,田瑶笑容满面,看着正在玩耍的儿子笑道:“然后就是碰到他爸爸,就觉得一下子突然遇到一个脾气好好的人,就觉得好多年都没碰到,这么好脾气的人,就不想错过!”

田瑶直言,和前夫生活了十多年,生活平淡如水,加上前夫脾气不好,所以在遇到脾气很好的杨传,她才犯了错。

可之后,田瑶才发现自己错得离谱,杨传的好脾气都是装出来的。

杨传答应她会和妻子离婚,却迟迟没有一个结果,之后杨传也暴露了他的真实面目。

田瑶落寞道:“刚开始就觉得他性格好好的,后来我妈过来帮我带人,在我妈在的时候,他当着我妈的面还打了我两次!”

再之后,杨传就消失不见了,无奈的田瑶只能带着儿子回到长沙,一人带着孩子开着店,住在一个十几平方的单间内。

如今田瑶和杨传都换了号码,两人已经很久没联系了。

但问题总要得到一个解决,难道杨凯不同意,孩子就无法上户了吗?

经过多番核实后,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杨凯家已经征收,田瑶的户口确实不能分出来,但可以把田瑶的户口迁到黄兴镇的一个集体户口里,那样的话田瑶就可以给孩子上户了。

可田瑶却拒绝了,她不愿意,因为前夫杨凯家现在面临再次征收,如果转到集体户口会影响她的利益。

她说:“那我嫁过来,我户口迁过来十几二十年了,然后现在又回娘家去,娘家那边也不接受,不可能!”

工作人员无奈,直言那就不是他们的问题了,这是田瑶为了利益不管孩子了。

事情陷入了僵局,田瑶不接受其他方式上户口,她坚持要上到前夫家。

后面,经过多番打听,调解员拿到了田瑶前男友杨传的联系方式。

田瑶不情愿地拨通杨传的电话,希望杨传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可杨传却表示他生意亏损,他无力抚养孩子,至于上户口,他却表示孩子的户口应该跟着母亲走,他不管。

电话那头的杨传有的只是推脱,有的只是空承诺,他轻飘飘地说:“我也没办法,现在没这个能力,明白吗?等我还活着的时候,我肯定会负这个责任,但我现在真没办法。”

田瑶呆呆地站着,听着曾经的爱人说出如此不负责的话,她面无表情,此刻的她才真正醒悟!

田瑶挂断了电话,她不愿再和这样的人多说一句!

面对如今这个结果,田瑶只能接受,她苦笑着说:“吃一堑,长一智,犯错了,也成长了,那就自己承担这一切,人永远都在成长的。”

田瑶表示她会尽力照顾好孩子,现在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所以你问:“亲子鉴定后,孩子不是老公的,他要离婚,我能让他给孩子抚养费吗?”

我的回答是:你和文中的田瑶一样厚颜无耻,作为一个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伤害了对方,还想让对方帮你承担责任,这是痴人说梦!

亲子鉴定孩子不是丈夫的,丈夫有权提出离婚,同时不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甚至还可以向你提出精神损失赔偿金。

所以你还想让丈夫支付抚养费,这估计只能想想,自己犯错,那么也只能由你自己承担后果。

在这里,还是希望田瑶能好好对待儿子,也希望两个女儿不要受太大影响,好好生活!




作为一个男人、父亲,先默默心疼你老公一分钟……

接下来我们再上升到法律层面,谈一谈非亲生孩子的抚养费问题。

首先,孩子非男方亲生,男方要求离婚的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婚姻存续期间,妻子出轨并与他人育有一子,刻意隐瞒丈夫导致丈夫抚养非亲生孩子多年,这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莫过于“奇耻大辱”。

经亲子鉴定,孩子不是丈夫亲生的,此时丈夫提出离婚请求,法院一定会支持吗?

实践中,离婚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就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事宜达成共识,在都同意离婚的基础上,无需经过法院就能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另一种则显得稍微麻烦一些,那就是“诉讼离婚”,凡是走到诉讼离婚程序的,多是因为夫妻双方在离婚与否、财产如何分配、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支付标准等方面存在分歧,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只能交给法院裁决。法院在受理离婚诉讼案件后,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感情又确实已经破裂,法院应准予离婚。

注意,法院是否裁决离婚的大前提是是否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况。具体到本案例中,丈夫以“孩子非亲生”提起离婚诉讼的话,绝大多数情况下法院会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但也有特例存在:

比如汤先生在2015年11月25日与妻子登记结婚,两年后妻子生下女孩汤某某,本来是件高兴的事,但没想到2021年年初双方因为家庭琐事争吵,妻子告知付某孩子不是他亲生的,后经鉴定机构鉴定,孩子确实与付某无血缘关系。

得知真相的付某一气之下起诉离婚,但法院一审以“双方已共同生活多年,感情尚未破裂”为由,不支持离婚请求,付某如果想离婚,就要拿出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当然,付某离婚请求不被支持只是个例,在司法实践中,孩子非男方亲生,一般情况下法院都会裁决离婚,因为《婚姻法》中规定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忠诚的义务,妻子出轨并与他人生子,本身就可以视作感情已经破裂。

第二,关于“抚养费”的问题:

女方的思路很奇特,本身就是自己婚内出轨与他人生育孩子,离婚时还要向男方索要“抚养费”,这一请求根本就站不住脚。

事实上,男方非但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相反,男方有权向女方要求返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以及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失方面的赔偿:

在1993年4月2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受欺骗抚养非亲生子女离婚后可否向女方追索抚育费的复函》中有这样一段话: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与他人通奸生育子女,隐瞒真情,另一方受欺骗而抚养了非亲生子女,其中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受欺骗方要求返还的,可酌情返还

至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受欺骗方支出的抚育费用应否返还,因涉及的问题比较复杂,尚需进一步研究

这段话表述的意思非常清晰:如果离婚后发现孩子并非亲生,而离婚后已经给予了一部分抚养费,那么这部分抚养费男方有权要求返还,返还数额是“全部或者部分”;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抚养费,女方是否应当返还抚养费,要视情况而定,法律层面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当然,这一规定已经是近30年前的规定了,在如今的司法实践中,男方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的请求一般都会得到支持,而且而能获得精神赔偿。举个实际的例子:

江苏常州的小李起诉到法院要求与妻子张某离婚,原因是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小李并非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小李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一并主张妻子张某返还抚养费以及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妻子张某虽然也同意离婚,但是对返还抚养费和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要求并不认可,双方因此对簿公堂。

常州溧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与他人非婚生育儿子属于不忠实的行为,刻意隐瞒实情使小李陷入错误认识而履行了抚养义务,然而小李并非孩子的亲生父亲、也并非继父,法律层面上对孩子并没有抚养义务,因此法院在综合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孩子的年龄、双方经济负担能力等因素的基础上,依法酌定张某返还小李抚养费4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元。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妻子在明知所生子女非男方亲生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实情的行为属于“欺诈性抚养”,让原本没有抚养义务的男方无故履行了抚养义务、支付了抚养费,同时对男方的名誉权和人格权也造成了损害,因此应当酌情返还抚养费和支付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失抚慰金。

当然,女方离婚后也并非一定是独自抚养孩子,按照法律规定,亲生父亲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女方可以转而向亲生父亲要求其支付抚养费,拒不支付的情况下可以提起诉讼;同时,非亲生父亲也可以同时将女方、孩子的亲生父亲列为被告,要求二人返还抚养费。

综上,非亲生父亲要求返还抚养费的要求都会或多或少地得到支持,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如果这一要求得不到支持,实际上纵容了现实生活中类似的违法、违德行为,于情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负面影响较大。

写在最后:

综上,具体到这个问题,女方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的请求显然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相反,如果男方主张女方或女方、亲生父亲两方返还抚养费,那么法院会裁决酌情返还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同时造成精神损害的,适当补偿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

由上文法律规定和实际案例不难看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都应当做到“忠诚”,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婚姻关系中犯错的一方,不仅会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同时在财产分配时也会酌情分配较少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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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我劝你还是给咱女人留点脸,凡事不太过得太过分了吧!

你让你老公头上绿油油的,孩子都不是他的,你竟然还想让他给孩子抚养费,他在你眼里,真的就这么好欺负了?

即使他愿意,我们这边旁观者也不愿意啊!你这,完全就是欺人太甚了!

我是女人,我劝你,好事为之吧!既然你都已经跟别的男人生了孩子,你老公提离婚,完全是应该的。这个孩子是谁的,你找谁去。至于你老公跟你离婚之后,一分钱抚养费都不用出。不仅如此,他可以要求你们这对dog男女赔偿他,给他精神损失费!

唉,你老公的悲哀,你婆家的悲哀啊,竟然娶了这么一位毫无廉耻之心的女人。希望他以后能遇到真爱,遇到一个真心实意好好跟他过日子的好女人!

至于你,希望你以后能够牢记“树要皮,人要脸”,要耐得住寂寞,要懂得既然嫁给一个男人做妻子了,就得忠诚。哪怕这个男人很渣,对你不好,你也得先和他离婚,再去找别的男人,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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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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