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枪决最快,爆头瞬间毙命,尸体看相不好。绞刑技术活,坠落也是瞬间扯断颈椎,没有意识。注射看着只是看着体面,时间太久了,有没有痛苦不好说。




从全球范围来看,保留死刑的国家中,近现代的主要行刑方式包括电椅、绞刑、斩首、枪决和注射;而行刑方式不同,带给死刑犯的疼痛感自然是不一样的。如果非要说哪种行刑方式最为残酷,当属石刑法。

死刑是一种极刑,也称生命刑,是以剥夺死刑犯的生命为刑罚方式。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保留死刑的有55个左右。而行刑方式也千差万别,现代主要以枪决和注射为主,但在过去,诸如火刑、虫噬、钝击、碾刑等这种较为残酷的行刑方式也较常见。

我国是保留死刑的国家之一,实际上近些年来我们已经取消了一些适用死刑的罪名,但对于一些罪大恶极、影响恶劣的犯罪份子,死刑是最有震慑和警示作用的刑罚,这大概也是得以保留主因。

过去,我国在死刑执行上以枪决为主。从1997年开始,我们将注射死刑纳入行刑方式中来,形成了枪决、注射死刑并存。我国是全球继美国之后第二个引入注射死刑的国家,之后菲律宾、泰国、越南等国家也将其作为死刑执行的一种方式。

各国之所以将注射死刑纳入进来,实际是从人道主义出发的。相较于枪决,注射死刑不仅表面上更显人道,不会“见红”,更重要的是几乎对死刑犯不会带来任何生理上的痛苦。

为什么注射死刑几乎没有任何痛苦?如果简单解释,注射死刑所使用的药物并非是我们所认为的“毒药”。实际上,注射死刑的药物包括三种,即硫喷妥钠、巴夫龙、氯化钾,三种药物无一例外都是无毒或者低毒的。之所以能终结生命,原理是通过静脉注射,在三种药物“各司其职”下,逐渐让其呼吸衰竭、心跳终止而致死,而非依赖剧毒。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硫喷妥钠是药物成分之一,而其作用是让死刑犯丧失意识。也正是因为硫喷妥钠有让人丧失意识的功效,所以理论上被执行人是感受不到痛苦的,最多可能行刑前有心理上的痛苦。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巴夫龙所产生的呼吸衰竭和肌肉麻痹作用,被执行人就感受不到了。而氯化钾是为了让心跳加速,从而使得药效推进遍布到全身,辅助加速是它的主要作用。

从药物无毒的成分和致死原理来看,被执行人自然是感受不到痛苦的,这就是为什么说注射死刑是最为人道的死刑执行方式。其实如果不从原理角度出发,三种药物同时也用于“安乐死”,药物成分和配比几乎与安乐死无异,安乐死既然感受不到痛苦,那注射死刑自然也是一样的道理了。

虽然注射死刑让死刑犯感受不到痛苦,显得更为人道,但相较于枪决,实际上注射死刑的成本更高、环境要求更高,需要建立专门的药物注射室或药物注射车,相较于枪决只需要在空旷地带执行,投入和成本无疑是巨大的。也正是基于成本的考量,所以现阶段我们并未完全摒弃枪决,多数地区还是以枪决为主,像云南昆明这种完全告别枪决的城市还是少数。

综上,如果单说注射死刑能否给犯人带来疼痛,毫无疑问疼痛感是所有行刑方式中最低的,甚至无任何痛苦可言。

当然,注射死刑的应用面还不算很广,当下枪决仍然是主流行刑方式。但尽管枪决显得不是那么“体面”,实际上也无疼痛感可言,毕竟枪击的是要害部位,能在瞬间致死,还没等疼痛感通过神经刺激传导到大脑,实际上死刑犯已经倒地了。所以枪决的疼痛感也可以忽略不计,除非是“补枪”,但补枪的概率极低,一般都是一枪毙命。

如果非要说疼痛感最大的行刑方式,当属“石刑”莫属。石刑是一种非常古老的行刑方式,也被普遍认为是最残酷的行刑方式。尽管古老,尽管一些国家取消了这一行刑方式,但在某些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比如阿富汗、伊朗、伊拉克、苏丹、印尼等,依然还保留着这种古老而残酷的行刑方式。

所谓石刑,即把犯人的下半身埋在沙土中,然后众人手持石块对其击打,直至死亡。这个过程对犯人造成的伤害和疼痛感自然不言而喻。更重要的是,石块是专门事先挑选过的,目的就是为了给犯人带来强烈的疼痛感,以此达到最大惩戒和作用。

除了石刑,像绞刑、电刑这类的行刑方式,基于不能瞬间致死的事实,实际上也会给犯人带来疼痛,只不过不会像石刑那么显著。

综上而言,执行死刑时,犯人能否感受到疼痛,关键看行刑方式是哪种,如果是注射死刑或枪决,那么疼痛感很小,甚至几乎没有。如果遇到绞刑、电刑、石刑,那就另当别论了。

犯人虽然罪大恶极,剥夺其生命权也是依法审判后作出的,目的是给予他惩罚和对他人起到警示的作用,这本身无可厚非。

但从人道主义出发,剥夺其生命的同时,能否做到尽量减少其痛苦?能否给予其最后的体面?实际上这也是人格保障方面的要求。当然,各国的司法体系不一样,究竟采用何种方式行刑,我们也不能对其评头论足。

我国现在死刑的执行方式只有枪决和注射两种,这两种行刑方式几乎没有任何疼痛感所言,这也是我们司法进步、给予每个人以人格保障的最直观体现,可圈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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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以前的枪决死刑可能会有痛苦,但是现在的注射死刑,几乎没什么痛苦了。

1、前些年的枪决,一般是用步枪,对准后脑或者后胸射击。

如果是对准后脑射击,一般来讲死刑犯会在瞬间死亡,有不少甚至天灵盖都会揭去了,这种情况几乎在一瞬间就会死亡,没什么痛苦。

如果是对准后胸射击,射击部位准的话,一般是将心脏洞穿,死刑犯在一分钟内死亡;如果打的有点偏,一般不会立即死亡,然后会有副射手补枪,这样也会短时间死亡。

2、近几年来,死刑执行,大部分采用注射死刑。这种死刑,人犯躺在执行台上,由法医进行消毒、打通道(就是将针头扎入静脉),然后执行人员按动电钮,三种药液会自动注入静脉,一种是麻醉剂,注入以后就会失去知觉,一种是肌肉松弛剂,注入以后呼吸肌失去活动能力,最后一种是氯化钾,注入以后心脏快速停止跳动。整个执行过程也就是几十秒钟就结束了,最后心电监护仪上的波形变成直线,意味着人犯已经死亡,死刑执行结束。可以说注射死刑虽然费用比较多,但是没有一点血腥和痛苦。

以上回答供参考。




死刑,犯人会不会非常痛苦?没有人知道,不过,这还要看使用什么方法执行死刑了。

古代的死刑,基本上都是以增加犯人,特别是罪大恶极的犯人的痛苦的方法来执行死刑。比如凌迟,也叫千刀万剐,再比如腰斩,什么油炸、水煮等等,好像是犯人越痛苦,惩罚力度就越大。

但是,社会在前进,死刑的行刑方法,也在不断进步,人们对于死刑犯也越来越人性化了。因此,现在的死刑,都是使用尽量减少犯人痛苦的行刑方法,尽量地让犯人“瞬间”死去,或者是在“不知不觉”中死去。

目前死刑常用以下几种方式 :

1、注射死刑

这是向犯人的静脉里注射可以致人死亡的药剂。犯人躺在行刑的床椅上,身体可以活动的部位被固定住,连接心电监视设备。

行刑时,首先向犯人的静脉注射麻醉剂,使得犯人失去知觉,然后注射松弛剂,使犯人的心脏和肺肌肉松弛,最后注射剧毒药剂,迫使心脏停止工作。


现在很多人都认为这是最人道的死刑方法。

2、电刑

这是通过电击犯人的心脏或者大脑的方式,破坏大脑神经或者是使心脏麻痹,从而致犯人死亡。

电刑分为低压电刑和高压电刑,低压电刑电压一般不高于200伏,一般用于审问。而高压电刑一般在2000伏到3000伏,永远死刑犯行刑,美国常用的死刑犯行刑电刑电压是2600伏。


行刑时,犯人被固定在一个特制的椅子上,两臂或者脑袋上安装电极,一般都是3个人操作, 但是只有一个按钮连接在电路上。下达执刑的命令后,三个人不知道是谁的按钮起作用。

3、绞刑

绞刑虽然比较古老,但是目前,绞刑在日本仍然是主要的死刑方法,前几年美国处决萨达姆就是使用绞刑。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处理日本战犯,使用的也是绞刑。

目前日本的绞刑执刑程序比较复杂,犯人首先要在一个忏悔室进行忏悔,然后一个幕帘打开露出行刑室。犯人进入,站在一个“回”字的中间,警官将绳套套在犯人的脖子上。

执刑官是三个人,每个人面前各有一个按钮,但是只有一个按钮起作用。当听到“行刑”的命令后,三个人同时按下按钮,“回”字形翻板打开,犯人坠落。在一个大玻璃墙后,有检察官观看执刑全过程。10分钟后,绳索将犯人放下,法医验尸确定死亡。

4、枪决

枪决,是我们比较熟悉的一种死刑执刑方法,可以是一名犯人,也可以是多名犯人同时执刑。

在我国,很多罪大恶极的死刑犯在枪决前,要开共判大会,然后拉入刑场执刑枪决。枪决一般射击犯人脑袋,基本上一枪毙命。特殊情况也有经过补枪才死亡。

而有一些国家,执刑人一般都是5人,但是只有一个人的枪里有子弹,这样可以防止犯人家属对执刑人进行报复。

上面 我们介绍了目前最常使用的几种死刑执刑方法,到底是哪一种方法犯人的痛苦最少?因为犯人都死了,没有第一手资料,所以只能从不同的死刑死亡过程来推断。

在上面介绍的四种死刑方法中,最没有痛苦的,应该是注射死刑。注射死刑因为没有痛苦,现在的安乐死也基本上采用这种程序。

一针麻醉剂,犯人失去知觉,剩下的所有程序,都是在犯人不知不觉中执行,犯人在安静中死去。

注射死刑,犯人没有半点痛苦。

第二没有痛苦的是枪决,枪决一般射击脑袋,由于枪口距离脑袋非常近,子弹速度又快,当子弹瞬间进入脑袋,在神经来不及传导的时候,大脑已经被破坏,犯人会在一瞬间失去知觉,随后心脏停止跳动而死亡。

枪决应该是排在第二没有痛苦的方法。

第三没有痛苦的是绞刑。现在的绞刑,使用的绳套上面都有一个又大又粗的绳结,在犯人下坠后,这个大绳结会瞬间在人体重量的作用下将犯人颈骨掰断,瞬间有一个剧痛之后便没有知觉。不过,绞刑真正死亡,是在行刑后一分钟左右。

死刑痛苦最大的应该是电刑。

人的身体电阻不同,通过身体的电流大小也不相同。电流经过心脏后,会有一个痉挛、震颤的过程,这个过程时间长短因人而异。如果某一个犯人身体电阻较大,这个痛苦的过程就会较长。反之就会较短。

不管是电阻大小,电刑一般都不会立刻死亡,至少也要数秒甚至更长时间。

美国第一个被处电刑的犯人,威廉.凯姆乐第一次行刑后,还有知觉,第二次行刑,浑身都冒烟了,人还没有死亡,当进行第三次电击后,犯人才死亡。显然这个犯人的行刑过程是非常痛苦的。




犯人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会感觉到疼痛吗?有何依据?

被告人张四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被初审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张四毫不犹豫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终审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移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并下达“死刑执行命令“。

初审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负责执行死刑命令。

那一日,人民法院决定执行张四死刑。张四乃是我的老乡,我特意随同人民法院执行法警前往羁押死刑犯张四的看守所,提人并“验明正身”。随后将张四绑赴刑场执行死刑。

执行死刑时,法警命令张四跪于地上,在张四后背心脏处画上圆圈。人民法院执行法警用枪抵住圆圈击发,只听得张四大声惨叫“痛啊、痛啊”!须臾,法医查验时,发现张四仍有生命体征,即补两枪,张四呻吟着:“痛死我了“才断气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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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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