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女被「丈夫」胁迫带回四川,途经广西获救「爸妈把我给卖了」,如何看待此事?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

金钱可以改变人的善良




还有这样龌龊之事,父母卖女儿,失去天良,应该法律介入,严查严惩




这是他妈的什么情况,还劝导父亲?这个父亲是什么德性,又是什么性质?26万将女儿卖了,这卖人口要判刑。如果你们警方,民政,妇联将此父女劝解后,让其女儿跟父母回家能有好下场吗?她父母舍得将26万现金再退还给男方?此女还是要被男方强行带走,那样你们就是犯罪,比买卖双方都要判更大的刑。你们是一糊了之了,十六岁的小女孩怎么面对贪财的父母和如狼似虎的男方?买卖双方都应判刑,现在是什么社会?定要严肃惩处。




女孩刚逃出狼窝又被送回虎口。女孩的父母将女孩以26万的价格卖掉,是贩卖人口,对象是自己的亲生女儿,其父母是人贩子,是侵权人,女孩是受害人。广西方面将解救出来的被害人送还给侵权人,被害人还有好下场吗?这是哪门子的解救?




物益横流、金钱至上,亲情、友情、爱情,在金钱面前显得是那么苍白无力,或许小女孩的父母有难言之隐,或许该父母真的被钱mong、bi了双眼,可怜天下父母心才对呀,从法律上讲:应当属买卖婚姻无效,彩礼26万应退还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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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7

标签:天良   法律   人贩子   彩礼   如狼似虎   被害人   广西   男方   下场   此事   小女孩   角度   丈夫   人口   金钱   父亲   父母   女儿   少女   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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