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住一楼拒交电梯费,物业将其告上法庭,一楼到底该不该交?

不能有强权思维,谁受益谁负责。

平均主义害死人。




我朋友,因为住一楼交了电梯费,他有点不服气,后面便使出一个昏招,让物业和楼上的业主们欲哭无泪,最后楼上的业主们主动帮他免了电梯费。

我朋友前几年在佛山购置了一套新房,首付60万,在买房的时候,他想着住一楼方便,而且他家里又有老人,所以选择了一楼。

但在住进去之后,物业就找到他,说要让他交电梯费。朋友不明所以,问物业:“我住一楼,根本就不用电梯,怎么还要交电梯费?”物业说:“根据规定,电梯费是由楼房里的所有业主共同承担的,不管你住几层,都得交。”

朋友不相信,于是就打电话去找法院的相关人员,问一楼住户交电梯费是不是合法的,结果人家说,的确是合法的。按照《物权法》规定,电梯费是由所有住户共同承担的,所以一楼也必须得交。

等到第二次物业再来找他的时候,朋友问他能不能少交点,物业说不能,所有楼层交的费用都一样,每个月50块钱。朋友觉得这样不太合理,但他也没有办法,只好照样交了。

朋友虽然交了电梯费,但心里总有点不服气,他觉得自己亏了,那电梯他一个月都用不上一次,竟然每个月还要白交50块钱,太坑了。

有一次他在和我喝酒的时候,跟我吐槽这事,他说这也太不合理了,他明明就用不着电梯,却还要交电梯费,怎么想都想不通。我说:“按照规定好像是这样的,就你那月入过万的工资,还惦记50块钱一个月的电梯费干嘛,就当做好事得了呗。”

结果他说:“虽然钱不多,但是总有点被坑了的感觉,心里总感觉有点不舒服,再说我生活也不容易啊,虽然工资过万,但开销这么高,能省一点是一点呗。

我说:“想开点就好了,没必要那么计较。”他没有回话,只是默默地喝着酒。

但几个月后,我又一次和他喝酒,他说:“现在终于不用交电梯费了,感觉好开心。”我听他这么一说,一脸诧异,然后问他:“有这好事?怎么办到的?上次你还跟我吐槽呢。”

他说感觉他干了件蠢事,差点把物业和楼上的所有业主都给得罪了,好在人家大人有大量,不仅没责怪他,而且还帮他承担了电梯费。

后面听他详细诉说才知道,原来他在交了物业费之后,自己没坐电梯心里一直过不去。于是他就想出了个昏招,每天早上出去上班的时候,将楼道里两部电梯的所有的楼层都按了一遍,然后再出门。

他想着这样的话,就等于是花钱换回了点东西,心里总算有点平衡了。但他这样做的后果是,楼上的住户,每天早上出去上班的时候,等电梯都要等上20多分钟,很多住户还因此导致了上班迟到。

后面楼上的住户找到了物业,问他电梯是不是出什么问题了,说最近的电梯特别慢,要等上一二十分钟才能等到。物业说没有问题啊,他白天去查看电梯的时候,发现一点都不慢,因此物业对住户反映的问题有点难以理解。

后面物业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了问题的原因,他发现每天早上8点左右的时候,一楼的住户在出门前,总是先在楼道里将两部电梯的所有楼层都按一遍,然后再出门走出去。

之后物业就跟楼上反映问题的住户说了这事,并且还是在业主群里说的,然后楼房里的所有业主都知道了此事,他们都在群里骂他干的这事太缺德。

但他则在群里说:“我也交了电梯费,所以我每天得用一次电梯,虽然我用不着,但交了钱的,还是得用一下,除非不让我交电梯费。”群里的业主们听了无言以对,不想赞同他的做法,但也不知道怎么反驳他,欲哭无泪。

然后他们就在群里商量着一楼住户到底该不该交电梯费这事,有好几个业主都觉得让一楼业主交电梯费这事,有点不太合理,但按照规定,一楼业主又确实该交。大家一直在讨论这事该怎么处理才好。

最后是住30层的一位业主出来说话了,他说:“大哥,你那50块钱一个月的电梯费我帮你交了算了,麻烦你早上别再瞎按电梯了,我早上去公司开会都迟到好几次了。”朋友听了这话,里面在群里说:“谢谢哥们的体谅,你要是真愿意帮我交,我就再也不瞎按电梯了。

后面经过一阵讨论,另外几户高层业主也表示愿意共同帮他承担电梯费,让他以后不再按电梯,不然每天早上等电梯等得烦人。这时同样住一楼的另外一位业主也冒出来了,说不想交电梯费。

所以最后的结果是,几位住高层的业主,帮一楼的两位业主共同承担了每个月50块钱的电梯费,这样才解决了这个矛盾。

听完他说完这些,我跟他说:“你这是碰上好人了,不然就你的这昏招,能够让物业和其他的业主围攻你,让你都不敢在那里面住,不过你这方法也还挺凑效的。他听了嘿嘿傻笑说:“那倒是。”

住一楼该不该交电梯费呢?

按照《物权法》的规定:楼房的附属建筑物的管理维护费用,其分担方式,有约定的遵循约定,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而电梯恰恰属于楼房的附属建筑物,所以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电梯的维护费用是由所有业主承担的,这也是业主向一楼住户收取电梯费的主要依据。

所以,从法律法规上来讲,一楼业主肯定是需要缴纳电梯管理费的,你无论去找谁说,也是这个理,即使你一年到头都不用一次电梯。

但是,我们仔细思考一下,也不难发现,这其实也属于法律的一个漏洞,一般在制定法律的时候,通常都是会遵守权利与义务平等的原则,你要想享受权利,就必须得先履行义务。但在电梯这块,法律的制定者估计只考虑了大概的情况,没有考虑到电梯这种特殊建筑,一楼业主用不到。所以才会出现业主享受不到权利,但得履行义务的情况。

住一楼不想交电梯费该怎么办?

按照法律规定,住一楼也是必须要交电梯费的,所以,如果你实在不想交,从法理上来讲是说不过去了,没有哪条法律依据会站在你这边。

在生活当中,当我们要说服对方的时候,往往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但在一楼住户拒交电梯费这件事上,法理上是行不通了,就只能从情理上出发了。

具体该怎么办呢?就是和楼上的业主以及物业商量,让他们站在你的角度思考一下,像用不着电梯,不想交电梯费这种事来说,很多人都是容易理解的,当他们真正理解了你之后,楼上的住户或许就会和你达成新的约定,为你免掉电梯费。

如果他们不能理解,眼睁睁看着你吃亏,那就给他们造成一点小麻烦,让他们感受一下你的困境,或许就能理解了。像我的朋友,就是利用使用电梯这个梗,给楼上的住户造成点小麻烦,然后再让他们理解自己,这样他们就会主动为自己免掉电梯费了。

当然,如果碰到那种致死也不愿意理解别人的业主们,那你就没话可说了,只好老老实实地交电梯费。

总而言之,住一楼不想交电梯费,你不能直接讲道理,因为法律不是站在你这一边的,而是要讲情理,想办法让楼上的业主和物业理解你,然后才能够让你少交或者不交电梯费。




无论那个城市,那一个社区、小区,如果有规定,住一楼要收电梯费,这是没有任何理由的。居民住在一楼,不需要电梯,一住几十年,收费是个不小的数目。凭什么?收费,要合情合理,如果社区利用权力强加于民是不可取的!住在一楼的居民,不应收电梯费!




不乘电梯为什么要交电梯费?

是,电梯是整个楼体的一部分,但它和外墙体,下水管道,楼顶房水的性质不同,这些都是与用戸不可分割的共用设施。因为受益的是整个楼的居民,没有下水谁也用不了,没有楼顶谁也住不了,也不叫楼只能叫楼框子。要说楼下不用防水不交楼顶防水维修金是不合理的,楼顶与整个楼是不可分割的。有的楼上漏水为啥楼下住户还找楼上啊?所以楼顶防水,上下管道是整个楼的必备的!

电梯是为楼上服务的,一梯不需要这项服务为啥要交电梯费呀?

再有,公摊面积也不合理,你的楼不设楼梯别人怎么上?这些都是住楼的必备条件,不能算在用户身上。一百平的房子去掉了百分之二十的公摊还叫什么一百平?霸王条款是该改制了!




我朋友住在一楼,平时根本不用电梯,物业却要求他每月必须缴纳85元电梯费,朋友气愤不已,于是想出了一个损招,让物业和楼上住户都崩溃不已,最后不得不妥协。

几年前我朋友在武汉某小区买了一套位于一楼的房子,因为朋友母亲年纪偏大且腿脚不好,所以当时买房时就是奔着“一楼房价便宜”、“出行便利”这个优势去的。

朋友家这套一楼房子的房屋面积是120平米,小区的物业费单价为0.75元,朋友每年需要缴纳的物业费为:120平米*0.75元*12个月=1080元。

买房时销售员拍着胸脯跟朋友保证:买房就送一年物业费。

听销售说完,朋友不假思索地买下了这套房子。但是让朋友想不到的是,在搬进新房1个月后,物业工作人员上门找朋友收取电梯管理费,每个月85元,一年1020元。

朋友一听急了,对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家住在一楼,搬来至今为止根本没有使用过电梯,凭什么要缴纳电梯费?

但是物业工作人员对朋友说:现在的高层小区都是电梯房,只要是电梯房那么小区里所有住户就需要缴纳一定的电梯费,这样才能保住电梯的正常运行。电梯安装在楼层里,那么跟整栋楼的所有住户就是“命运共同体”,是整栋楼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属于全体住户共有,因此电梯运行所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全体住户分摊。只要你是这栋楼业主,那就必须要缴费,不管你一楼还是顶楼。而且谁能保证一楼住户不会私下偷偷使用电梯?

朋友气愤不已,觉得工作人员的话纯属胡编乱造,就是物业公司想要额外收费,于是直截了当拒绝缴费。工作人员对朋友说,如果不缴纳电梯费,物业有权把他告上法庭,到时候事情闹大了,彼此脸上都无光,让朋友考虑清楚。

朋友私下找了律师,想咨询一楼住户到底是否有权拒绝缴纳电梯费?律师告诉朋友如果按照《物权法》的规定,一楼住户不论是否乘坐电梯都需要缴纳,因为电梯费是由所有住户共同承担的。

这个法律法规让朋友郁闷不已,更是后悔不该买一楼的房子,平时不坐电梯却平白无故缴纳电梯费,钱岂不是全部被物业“白赚”了,朋友交完电梯费后,越想越不甘心,于是想出了一个损招儿!

1、朋友居住的这个小区有地下车库,朋友家虽然没车,但为了享受电梯服务,每天都要乘坐电梯到负一层,而且还专门挑上下班高峰期。

2、朋友家这栋楼一共26层,朋友告诉家人每天有事没事都要去坐坐电梯,每天从第一层坐到顶楼,然后再从顶楼坐下来。

3、为了发泄心中的不满,朋友专门挑每天早上居民上班的时间,把电梯里所有楼层全部按一遍,然后再出门。

4、更过分的是,朋友每天守着下午5-6点这个下班点,乘坐电梯到顶楼,然后把板凳放在电梯门中间,阻止电梯正常下行,电梯一直卡在顶楼下不来,小区里的住户自然也无法上去,不明真相的他们只能急得在业主群里骂顶楼的几位无辜的住户。

因为电梯经常出现这种不能按时上下楼运行的情况,最开始楼里的居民并不知道是朋友故意使坏,都以为是电梯坏了,于是纷纷跟物业打电话投诉。物业工作人员调取了电梯内的监控后知道了事情真相,于是把朋友的行为通报在业主群里。

楼里住户们纷纷在业主群里指责朋友缺德,更有业主表示要报警,可朋友却在群里理直气壮回怼道:我一没有损坏电梯,二已经按照物业要求缴纳了电梯费,那我就有权利使用这部电梯。至于爱怎么用是我的事情,跟其他人无关。

之后朋友的行为愈演愈烈,也越来越过分,照朋友的话说:看到电梯就生气,既然每个月花了钱,就得把钱利用了,要不自己就亏了!

朋友的损招儿是让自己心里舒坦了,但是却苦了楼上的那些住户,特别是在早上上学、上班高峰期时,朋友故意跑到负一层地下车库,用东西堵住电梯门阻止电梯运行。住高层的住户无法乘坐电梯,为了不影响出门,只能走楼梯,这个做法让住户们崩溃不已,为此物业工作人员多次上门协商交涉,朋友则表示:只要物业取消收取自己的电梯费,自己则不再每天乘坐电梯。

物业拿朋友没办法,物业领导只能求助于楼里其他住户,希望大家能帮着劝一下。后来楼里有一位住户提出建议:本栋楼只有一部电梯,一旦出了什么事故,所有人都用不了,直接影响大家的生活。朋友的做法其实本质上还是对电梯费不满意,如果一楼住户平时生活里真的用不上电梯,建议物业领导免除其电梯费,少收一家电梯费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其实损失不大,但如果因为这种小事,导致整栋楼住户投诉到有关部门,那可能会给物业公司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物业公司领导表示,如果不收一楼的电梯费,要是以后他们家偷偷使用电梯怎么办?

最后大家心平气和一起商量,并互相作出了让步:每个月85元电梯费朋友家可以不缴纳,但要求朋友当着所有业主代表的面签下保证书,保证以后绝不会使用电梯,哪怕是想要到顶楼天台晾晒衣服,也只走楼梯而不坐电梯。一旦物业后期从电梯监控里抓到朋友私下偷偷使用电梯,那么就要把以前没交的电梯费一次性全部补齐,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朋友同意了这个建议,于是物业请来了律师,大家一起签订了业主公约,从公约生效之日起,这个电梯事件的闹剧也就到此结束了。

从朋友给我讲述的这个事件里,朋友的做法确实有些缺德,毕竟这件事情的主要原因是物业公司和朋友彼此双方没有协调好,双方博弈,却让整栋楼其他无辜的住户为此“买单”,遭受牵连。

作为外人,看到朋友这种“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方法,我当然是不赞同的。但如果换位思考下,如果我买了一楼的房子,生活中根本不用电梯,但物业却逼着我每年多交1080元的电梯维护费,我也会气愤不已。

一楼住户到底要不要交电梯费?这一直是个比较有争议的话题。

这个问题如果是站在法律角度来看,一楼住户的确需要缴纳电梯费,不管是否正常使用。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下。

为什么一楼住户必须要缴纳电梯费?

一楼住户不缴纳电梯费被物业公司告上法庭的新闻屡见不鲜,但纵观所有的新闻,最后法院判决的结果都是:一楼住户也应该交电梯费。

在2021年10月份,家住昆明市嵩明县的田先生,因住在一楼,认为自己及家人从来不使用电梯,所以长期拖欠电梯费。但小区物业公司认为电梯属于公共设施,正常维护也需要费用,就算田先生住一楼也应该按时缴纳电梯费,为此双方闹上了法院。

最后法院判定物业公司有理,要求田先生补交拖欠的电梯费。

看到此或许很多住在一楼或者三楼以内的住户会感同身受,平时生活中使用电梯的次数屈指可数,甚至压根儿就用不上,但仍然要缴纳几千元的电梯费,是否合理?为什么一楼住户必须要缴纳呢?

在很多人的心里:我不用电梯就应该不交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这种想法其实是错误的。

1、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相应义务。

同时我国《物业收费管理办法》中也提到了关于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包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而电梯属于公共设施设备。

由此可以看出电梯与小区内的花草树木、路灯、座椅等一样,都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业主对于电梯有使用权,不能因为放弃电梯的使用权而拒交电梯费。

2、同时,在我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中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员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须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说简单点就是,物业公司向业主提供了生活服务,那么业主就需要按照约定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物业公司对每栋楼里的电梯提供日常维护、清洁、管理等服务,楼层里业主们上下楼乘坐电梯,享受到了服务效果,那就就该给出一定的回报。

并非电梯运行服务不会因为一楼住户不缴费而停止或降低维护,物业公司依旧会保持电梯的正常运行及维护,所以不管住在哪一层的业主都有分摊电梯费的义务。

3、如今电梯广告已经成为一种新型广告媒体,几乎城市里各大住宅小区电梯里都会张贴各种宣传广告,甚至连小区里的宣传栏、公告栏上也会张贴各种形形色色的广告信息。

而这些广告信息给小区带来的额外收益,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所以,一楼住户虽然没有使用电梯,但是却间接使用电梯获得的收益,那自然就该按时缴纳每月的电梯费。

遇到这种情况,除了把业主告上法庭还有别的办法吗?

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就好比婆婆与儿媳之间的矛盾一样,生活中一直存在,且矛盾不断。对于这两方是各说各有理,彼此间一肚子委屈。

对于业主来说,小区物业生活中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小区内公共设施坏了不维护、楼道里垃圾不清理、住户家中房子出现问题也不帮忙,只有在收物业费时最积极。

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自己为小区做的一些事情业主们根本看不进眼里,出现问题了就开始投诉物业,物业的工作也特别难做。业主不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怎么给员工开工资?员工没有工资,谁愿意平白无故地去打扫卫生?

就像缴纳电梯费这件事,双方也是各执一词,为此不惜对簿公堂。

很多一楼业主就算缴纳了电梯费也是口服心不服,就像我朋友一样,交完钱后私下搞小动作,折腾整栋楼住户一起“陪跑”,钱是一分没少,还得罪了整栋楼的邻居。

而物业公司在处理此类事情上,除了跟业主硬碰硬外,最后只能走向法院起诉的道路,除此之外就没有别的好办法处理了吗?

其实,遇到这样的矛盾,完全可以用一些更和平的方式来处理。

1、如果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一开始就遇见了此类事情会发生,那么在最初售房时,当客户要购买一楼的房子时,就应该主动告知需要收取电梯费,在购房合同里也应该把电梯费的事宜写的明明白白,能否接受让客户自己决定,而不是在客户买完房后再去收取大量的电梯费,这只会让客户产生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2、对于物业公司来说,在收取电梯费上应该学着变通下。一楼住户之所以拒交,本质上还是觉得自己亏了,使用电梯几乎为零,却要像高层住户那样每年收几千元费用,属实不划算。

物业公司完全可以对楼层分区收费,对于低层住户电梯费区别对待,比如一楼住户可以收10%的电梯费;2-5楼的住户收20%的电梯费;5-10楼的收取50%的电梯费;10楼以上的住户电梯费依次累加,这样还能公平点,毕竟高楼层使用电梯频率特别高,多交点电梯费也合情合理。

3、电梯费在以前是包含在物业费里的,后来自从新的物业管理政策实施后,电梯费就开始另算了,再加上电梯费几乎年年需要调整,所以每年收取的费用可能也不同。这个政策物业公司明白,但是对于普通住户来说可能压根儿就不知道。

很多住户都认为物业费里已经包了电梯费,明明已经交了物业费,但物业公司又跑来收电梯费,人们就会觉得是物业公司想坑业主的钱,想要二次多收费,自然就会产生不满。

因此,建议物业公司可以多跟业主们普及或解释一下关于物业费等相关内容,让大家对此有个了解,这样在收费的时候业主们也不会产生过多的疑虑和质疑。

写到最后。

现实生活中,也的确有部分高品质物业公司主动对一楼住户的电梯费给予免除待遇,对这种行为我们应当鼓励,但业主不能因此认为自己不交电梯费是合理合法的。

很多问题没必要闹到对簿公堂的局面,大家买房子是为了住人,并未为了天天跟物业吵架;而物业既然收了钱,也应该想住户所想,急住户之所急,解住户之所忧,不能只收钱不办事。

对此,大家是如何看的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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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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