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亲生女儿都卖了,太不应该,太不道德了。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畜生不如的父母,对子女没有半点疼爱之心。只顾自己生活无忧,完全没有考虑子女感受。这样的父母也教育不出优秀人材。
这父母不是人,简直是畜牲,16岁女儿未成年,为了钱就将女儿卖了,是做父母做的事吗?按法律法规应追究父母责任。为什么总有一些父母拿女儿当商品、动物去卖,不能让女儿自己选择自己的人生,过自己想过的生活。
还有这样龌龊之事,父母卖女儿,失去天良,应该法律介入,严查严惩
对于一个家庭穷困潦倒的地步,从古至今真有买儿买女的现象,有的真买给了一个好男人,有的则买进了苦海,我对于这件买卖婚姻是极为反对的。其一作为父母再怎么穷困潦倒,也不要毁掉孩子的一生。原由在法制规范化的社会里,婚姻大事是自由恋爱,双方在自愿的因素下结合到一起的,而不是强买强卖。其二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违反了婚姻法的规定,严重破坏了婚姻道德法规,婚姻法是不允许买卖婚姻,强迫婚姻,更不允许在儿女不知情的情况下,强迫儿女成婚成配。以上作为一个做父母的盲目的把女儿买出去,是完全不合法的,违背了恋爱自由婚姻法,见钱眼开,完全视儿女情长而不顾,失去了道德人性化标准。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作为父母再穷也不能买儿买女,就是要饭吃也要尽到父母的职责,再苦再累也要把孩子抚养长大,完成父母的任务,让良好家风代代相传!
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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