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干部能不能提拔成行政单位领导?

事业单位的干部能不能提拔成为行政单位领导?这里面其实要搞清楚一个概念,就是提拔指的是什么意思?事业单位干部到行政单位任职,级别没变,某种意义上讲,也算是一种提拔;还是指的事业单位干部到行政单位任职,同时职务级别提升?

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之间,也就是事业编人员和公务员之间有着天然的鸿沟,这是机构体制决定的。体制内而言,公务员的行政编强于参公事业编,参公事业编强于普通的事业编。公务员不管从社会地位,还是工资福利,亦或是资源掌控方面都处在体制内的顶层,这也是为何很多事业编人员,包括参公人员千方百计想要转换为公务员行政编的原因。

事业编干部转换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在政策上自然是没有问题的。比如《公务员调任规定》,为拓宽用人渠道,从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就从政策上明确规定可行,只要担任副科级及以上实职岗位工作满2年,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调任乡科级年龄不超45岁,调任县处级年龄不超50岁,在行政机关有空缺编制和职务职级职数的情况下,主要领导同意即可。笔者所在单位2015年就从下属事业单位调任了5名科级干部,其中4名副科调任,1名正科级事业干部调任成为机关副科。当然,这种调任一般是平级或者低于原职务一级调任的。

除此之外,事业单位干部也可以通过换届选举,或者公开选拔成为行政单位领导干部。竞争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五类人员”中,涵盖乡镇事业编人员,主要是在编在岗,包括隶属关系在县级部门的镇站所事业编制人员。只要年龄不超过45周岁,大专学历,通过组织部门的考察公示,以及乡镇换届选举的相关程序,任免报备,落实公务员登记手续即可转换行政编制。

需要指出的是,事业单位干部连提带调到行政机关或参公单位任职是行不通的。比如,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的一把手,提拔为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的一把手,是不行的。笔者下属单位一个副处级领导,曾经是辖区一个正科级事业单位一把手,笔者下属的参公事业单位因为单位名称更换,需要重新审批参公单位,结果这名正科级干部在新的参公批复下达之前,被提拔任命为副处级。带来的后果是,2年多时间过去了,这名领导至今未被省委组织部批准登记。与市公务员局尽管沟通多次,其个人也托朋友问了省委组织部,目前均已不符合调任规定当然在登记线外,迟迟无法完成参公登记。后续,就要看省里的政策,会不会网开一面,统一办理。

因此,事业单位干部自然是可以通过正规途径成为行政单位领导的。无论是调任还是换届、公开选拔等,只要程序合规合理合法,都没有问题。




事业单位干部是可以提拔到行政单位任领导的,但有严格的程序,比较难。

一、事业单位干部到行政单位任领导干部的方式。

目前来说,事业单位干部到行政单位任领导干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调任,一种是选任。调任,就是指国有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四级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职级。选任,就是非公务员身份人员通过选举的方式进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公务员法规定,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


二、事业单位干部进入机关担任领导干部的条件比较严。

事业单位干部要进入公务员队伍,有严格的资格的条件。比如说,要求是事业单位的副科级领导,或者是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还有年龄、学历、工作年限等方面的条件,满足不了就没办法办理。选任,也是有一定的资格条件的,因为这是从体制外往体制内进人,能力水平、年龄、文化,领导班子结构等方面都要考虑。能被选任担任机关领导职务的人,都是具有一定能力和关系的人。

三、事业单位干部进入机关担任领导干部的程序比较复杂。

《公务员调任规定》中对调任的程序作了规定,共有八个步骤:即:1、根据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确定调任职位及调任条件; 2、提出调任人选; 3、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4、组织考察;5、集体讨论决定; 6、调任公示; 7、报批或者备案; 8、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这几个步骤缺一不可,而且还是相当的难办,时间也很长。一般情况下,调任批准任职后,还要实行任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此时才办理公务员登记。公务员登记后,才是正式的公务员。

选任一般是选举担任乡(镇)长、副乡(镇)长、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乡(镇)人大主席团副主席等领导职务。就是要通过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让全体人大代表来直接选举。这种选任一般只在换届选举时才有机会,在平常一般是没有机会的。而且人选审核等比较严,其程序也有严格的纪律规定,一定要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选任工作。

以上是个人的见解,不当之处,请完善补充。




事业干部当然能提拔行政单位领导的,也就是说可以转任或提拔为公务员领导。以我单位刚刚的例子来说吧。

今年8月份,县委组织部来单位考察干部,直接将一名事业编制的女同志,提拔为行政副科级领导,不是副局长,但是党委委员。当然大家都大惑不解,已经50岁的女同志,副高级职称,每月八千多的工资,却甘愿在退休前变为行政副科,工资一下少了两千多。

咱不讨论工资待遇的问题,只说编制问题。在县以下单位,事业编转行政编至少有两个途径:

一是直接转任。在县以下单位,很多事业单位都是副科级,这些单位的一把手也是事业编副科级领导。经过组织程序,这些事业副科级领导是可以转任行政副科级领导。

二是直接提拔。就像前面说的女领导,直接被提拔为行政副科,这也是可以实现的。

在体制内,一切皆有可能,即使不符合正常程序,但是要知道,还有一种途径叫做破格提拔。




直接说答案:事业编制提任行政机关领导职务完全没问题

第一,这种干部使用方式有政策依据。《公务员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干部可以通过调任、转任的方式交流到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置换为公务员身份。比如事业副科级领导干部调任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就是其中的一种方式;事业正处级领导转岗到行政机关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就属于转任,同样可以登记为公务员。除此之外,通过换届选举、公开选拔等方式,事业单位干部同样可以调到行政机关任职。

第二,现实中有太多这样的操作。事业单位调任行政机关受岗位、任职年限、年龄、学历、领导助力等方面因素制约,调任行政机关比较难是客观事实。但是难不代表没有,现实中一些能力出众者、人脉关系出色者几乎每年都有调入行政机关,这也是事实。比如本单位,去年就有一个副处级干部调入局机关任职,登记为公务员,而且他还是超龄的(超过50岁),最后报省委组织部审核通过后才得以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前年,单位下属事业单位一个正科级领导干部也通过调任的方式,调到某常委单位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小公也是其中一员,八年前,我也是从事业单位副科调入行政机关担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置换了身份。至于提任的,本地每年都有十几个从事业单位正科提拔到行政机关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或者从事业副处提拔行政机关正处的案例。

以上各方面都证明,事业干部提拔行政机关领导职务具有非常大的可行性,前提是你实力足够强大。




这个一定能,答案是肯定的。但是事业单位干部提拔行政干部,也是有界限的,不是随便都能转的。一般在基层乡镇,最高的事业单位级别也就是副科级的,在各种条件允许的话,是可以转为行政副科的,一般都在乡镇换届时机会最多。县级事业单位一般情况下,有一部分是副科,也有正科单位。正科和县级组成部门是平行的,可以平调。副科一般是县级组成部门的二级机构,也可以转行政,但是没有乡镇方便。在往上就市厅级所属事业单位,一般是副处级才有机会转行政,同时也有年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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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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