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称「不能突破『无罪不罚』这个底线」?

对于政审制度的,我是这么看的:


一是对于公务员、军人录用存在的政审制度,这是一个政治规则问题,不是一个法律问题。公务员、军人不是普通的社会职业,为了保证履行公共职能、服务社会的效能,对这些岗位提出政治素质、背景要求十分必要,也符合社会大众的期待。网上不少专家硬生生把政审和就业歧视以及法治精神强行联系上并不合适。


二是如果非要从法律角度探讨,有些支持废除政审制度的专家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


对于子女无辜论,笔者认为,任何故意犯罪都有侵害的对象,抛开受害一方相关人谈加害一方相关人所谓的“无辜”并不适当。举个例子,甲的父亲故意杀害了乙的父母,乙从幸福的三口之家变成了孤儿,从此人生之路也许将变得无比坎坷、悲剧,如果说甲因此不能成为公务员就很“无辜”,法律应该保障他的权益,那么乙实实在在的无辜该如何评价和补偿?子女固然无法选择有什么样的父母,但是父母绝对有能力选择怎样去影响孩子。


有些专家认为刑罚本身不是目的,目的是为了矫正犯罪行为的观点,认为即使对于犯罪分子,只要通过刑罚矫正了其犯罪行为,社会也应该不计前嫌地接纳他,进而认为因为犯罪“牵连”近亲属的做法违背了“无罪不罚”的法治精神。笔者对此观点不敢苟同,刑事处罚本身就是功利性的,是社会对犯罪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是对犯罪后果以牙还牙的报复,报复就是刑罚的本来目的,至于说矫正犯罪行为,不过是刑事处罚的附带效果。


三是现行的任何有关公务员、军人招录的法律、法规对于犯罪分子近亲属并无报考限制,政审只是作为考公热潮中好中选优的一项措施,就和学历、年龄等要求一样,并无不当。


四是政审制度的存在是有着积极而现实的指向意义。举个例子:在醉驾入刑后,饮酒驾驶的社会治理效果立竿见影,绝大多数人基于对自身、对子女影响的价值考量,不再敢饮酒驾驶,据公安部通报数据显示,醉驾入刑后,饮酒驾驶的比例大幅下降了70%。客观上,政审制度的存在增加了犯罪的成本,对遏止犯罪冲动有着明显的效果。


五是将政审等同于株连、连坐是无稽之谈。


持这种观点煽动的专家要么是无知,要么是坏!株连也好,连坐也罢,都是封建社会高压统治的手段,以罪犯的本罪牵连亲属或者师友,是一种赶尽杀绝暴力手段!最著名的莫过于明初的方孝孺灭十族冤案!


政审是这样吗?当然不是,政审不过是供相关单位考量的一个标准和提示。退一万步讲,除了应该高标准、严要求的公务人员职业,360行行行都能出状元,社会从来也没有对罪犯近亲属关上大门!


然,政审制度在执行层面也需要与时俱进,适当调整。例如,需要对重大犯罪行为进行明确定性,限定罪名和范围,同时降低过失性犯罪、社会危害性小的犯罪对罪犯近亲属的政审影响等。


总的来说,政审制度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它不仅是筛选高素质的公务人员队伍的有效手段,对于社会治理也起着积极而良好的辅助性的作用。我们不少专家,习惯于张口闭口西方“法治精神”,扛惯了所谓“公平正义”的旗帜,唯独忘了接地气。


政审制度可以适时、适度调整,但绝对不该妄言废除!




公务员是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执行传达者,社会主义国家公务员是权力的象征。国家公务员的一切行为,标志着共产党的形象,代表着人民利益政府尊严,是人民的父母官 ,是人民的服务员,是人民的公仆。国家公务员关系国家相关政策实施,关系到国家安危,人民的幸福。如果被有仇视社会的人掌握了党和国家在不同岗位上的权力,轻者将给社会带来不利的负面因素,重则给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不可挽回的损失。所以选择公务员要政审。

政审:为什么不允许犯罪的亲属加入公务员行列: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这些罪犯的家庭亲属,他们的亲人被国家管制改造,他们虽不直接从表面上对抗社会,多数都是仇恨社会,仇恨人民的。一但他们掌握了权力,定会在不同时间报复社会,危害社会。因为他们已经站在了人民的对立面,他们的仇恨不会在短时间内消除。

有人说对罪犯家属的不参加考公务员不公平,建议取消。我认为;他们是一个家庭,家庭就是一个有福同享有祸同当的小家,他的家人超越法律底线,危害社会,危害人民,政治权益上的公平只能对安份守纪人民而言。犯罪是超越法律行为,本来就对抗了公平,为什么要对犯罪家属讲政治权益公平,对罪犯家属讲政治权益公平是对法律的践踏。所以罪犯的亲属不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更不能当兵。他们如是一个本分的好公民就不会违法乱纪,危害社会,危害国家与人民的利益。对犯罪家庭的亲属,不论是犯罪中,还是犯罪后,都没有资格报考国家公务员。从历史的角度上看,这是人的天性,也是人的本能。苏联的赫鲁晓夫上台后,斯大林的坟墓都被挖了,为什么:两个字“仇恨”。这就是人类社会科学的顶级掠食者。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法律真实目的:其实就是一种严厉特殊的教育方式,通过对一切危害社会的险恶势力行为进行打击来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利益,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民族团结,所制定的各种条款。法律所使用的一切手段,从表面上看是在惩罚一个人,实际上是一种严厉的教育,使每一个人遵纪守法来维护多数人的利益,法律必须是严厉的,否则不能触及犯罪人的灵魂深处。如罪犯与遵纪守法平等相等法律岂不是形同虚设,法律还有尊严吗?以犯罪家属讲政治权益公平,就是对犯罪的宽容,宽容的行为是对犯罪的纵容,是一种对社会不负责的敷衍法律,将失去法律最根本意义及效能,法律必须是严厉严肃的,法律是神圣的不可践踏。罪犯的家人同样可以参政,这是中华民族的悲哀。

作者:春梦星辰 2023.3.11




考公和参军,这两个职业对道德品质要求极高,其它职业对道德品质,好像没什么要求。

自古就有以镜正身,以人为镜,治理国家的人才,必须以德服人,才能以德治国。

每个人又不是生活在真空社会,身边的人和亲属影响最大,所以以身边的人为鉴,作为自古评判品德参考标准这个底线不能突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还是有道理的。好坏不分,就能治国,谁相信。

戈尔巴乔夫的父亲,受到牵连,被拉去西伯利亚流放,从小发誓要推翻苏联,现在回过头来看,戈尔巴乔夫做到了,对现在的治国教训不可不深刻。

在中国就是不缺人才,各种各样的特异人才,在任何方面都能释放火花,在治国这方面的门槛要求肯定不一般,特别要防颜色组织,葬送国家。至于其它人怎么说,都是狡辩。




如果是家属举报,可以接官位,如果贪官是被查出,不好意思!应该判他们包披罪,贪官家属是最先享受也最知底细的人证,为什么不制止不举报?混过去就是官二代富二代,混不过去就无罪!合理吗?合法吗?合民意吗??




一人犯罪影响下一代,我认为不适合国家的发展,任何人都没有出生的选择权力,不能犯罪的子女一出生来到人世上就成了弃儿,并且确定了他们的命运,这是很不公平的!犯罪没有遗传基因的,就拿现社会各种各样的犯罪分子来说,他们的先辈并不是犯罪分子,犯罪分子的子女他们并不是现在成了犯罪人员!有好多犯罪分子还是党和人民精心陪养的接班人,所以说,每个人犯罪不是先天性而是后天性因各种特定的因果才走上犯罪道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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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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