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家进过贼吗?

最邪门的,我一买新皮鞋,家里就进贼。前前后后,家里进过三次,不,四次贼呢。


第一次,1990年,是个周六,刚发工资,我从工区回来,上街买了双皮鞋,买了件皮夹克。


晚上睡觉,皮鞋脱在地上,皮夹克搭在被子上。


那时候单身,家里在水果批发市场旁一条巷子入口,有一间房。我从工区回来,就住在那儿。


门上有插销,从来不插,出门也不上锁。


屋里一张床,一个沙发,一个老旧写字台,真没什么可偷的。


没想到,第二天中午睡醒,起床穿衣服时,盖在被子上的皮夹克不见了,下床找,地上空无一物,鞋也不见了。


我光着脚,推开门,傻傻地站在门口,好半天才意识到,一大早,家里进贼了。新新的鞋、新新的衣服,贼穿走了。


向父亲说此事,并十分自责睡得太死,没能觉醒。


父亲却为此高兴,说,幸亏睡得太死,要当时醒来,眼睛一睁,贼不定会不会顺手一击,非死即残说不定呢。


想想也是。十分后怕。


家里第二次进贼,与第一次进贼相隔不久,我怀疑,就是第一次那贼干的。


有一天早上,我打了一夜麻将,天亮才回家,推门一看,家里被翻得乱七八糟,一片狼藉。


不过,连我都笑了,家里确实没有一件值钱的东西可偷。贼,这次落空了。


家里第三次进贼,已经到了2001年。那时,我已成家,房子二室一厅。我们三口住一间,来帮忙的孩子姥姥姥爷住一间。


也是头一天,我买了双新皮鞋。


第二天一大早,丈母娘提着皮鞋从厨房出来,埋怨我不该把鞋放在案板上。


没有呀,明明脱在门口的。


再一检查,媳妇放在客厅的包,不见了,里面有三百多块。


贼是从厨房窗子进来的。夹着包,提着鞋,再翻窗子出去时,估计把鞋子忘拿了。


说来好笑,媳妇包里的三百块钱,算“不义之财”呢,是她和别人私分得来的。来得容易去得快,从此,她知道自己是没有偏财运的。


还有一次进贼,地点不是在家里,是在医院。不过,听老年人说,这次被偷,得感谢贼呢。


那是2000年,孩子一出生,被下了病危通知书,在医院住着。


晚上,我脱下装有1700块钱的夹克,挂在衣服架子上。早上起来一看,衣服不见了。


舍财免灾,果不其然。孩子的病,突然有了转机,没多久,竟然好了。


财去人安。或许,孩子就该平安无事,这个贼,是老天派来拯救的吧。




进过,那是一九六七年初冬的一个傍晚,提前收工的母亲正盘算着将中午的一碗剩饭,掺和一些红薯片当晚餐,谁知,剩饭不翼而飞!

母亲正在狐疑,低头一看,天呀,床下面居然露出了一双脚!原来,我们家住房特窄,只有两间正屋,父母的卧室下方垒了一个简陋的锅灶,算是灶台。母亲悄悄地锁上门,不动声色地返回工地,她告诉父亲及正在田间干活的社员们,家里来贼了!

顿时群情激昂,几个后生扛起锄头朝村里奔去,父亲也急忙追了上去,他边跑边喊,叮嘱后生们千万不要胡来,父亲说,家里没有什么可偷的,连大米也没有几斤,拿去又如何?他怕后生们一时气盛,惹出事来。

大伙很快围住了我那两间茅草屋,父亲拨开人群,挤到窗前说,我们看见你了,你出来吧,我保证不会伤害你,你也不要在里面胡来呀。父亲怕逼急了,他会自残,或有其他过激行为!听父亲这么一说,床下的人果然钻了出来,他说只偷了我家的一碗米饭,还在袋子里,一粒米也没有少,求老少爷们放他一马!原来,他正带着妻子和不满足岁的儿子讨饭,妻子和儿子还在村外,见我家没人,便从门坎下钻了进来。谁知,刚把饭铲进袋子,碰巧母亲回来,急情之中钻进床下。

父亲扶起跪在地上的汉子,这才知道,那汉子姓张,叫张欣。新县蒲田公社人,因家乡遭旱灾,早已断炊,只好举家外逃!父亲一阵心酸,连忙和他一起,去叫回躲着村外草垛边哭泣的妻子,还有怀中嗷嗷待哺的儿子。

夜里,母亲破例熬了一锅稠粥,直到他们夫妻俩喝得满头大汗,才打上地铺让他们一家睡下。第二天早上,母亲收拾两碗大米,大约四、五斤的样子,加上半袋红薯片,让他们夫妻捎上。生产队长见状,也顿生怜悯,让父亲从生产队的保管室里拿出一整袋红薯片,一并给了他们,张欣千恩万谢地离去!

一晃十余年,大家早己忘了张欣,只是偶尔想起那个可怜的“贼”。谁料想,一九八0年春节过后的一天,张欣居然找上门来,和父母相见,分外亲热。虽说张欣没有大富大贵,也今非昔比,至少不再讨饭。他告诉父亲,他们那边己悄悄地分了单干,吃饭再也不是问题。并且直白的告诉父亲,他们家乡比咱们这里变化大得多,他指了指我家的房子说。尽管房子翻修过两次,但还是显得寒酸。他这次来,想请父亲去他家看看,顺便捎回一些土特产。父亲十分乐意,并在他家住了十来天!回来时,张欣叔叔送父亲一辆人力车,那时的人力车还算贵重农具,比一辆自行车都值钱,并让父亲满满捎上两包大米,足有三百斤!他告诉父亲,待夏天河里涨水时,他再顺便放些檩条下来,帮父亲盖瓦房!

原来,我们和张欣叔叔的家乡共着一条河,他们是上游,大别山的腹地,那里檩条十分便谊,只是运费太贵,我们这里的人不知道什么叫放檩条,其实就是“放排”,利用河水运输罢了!到了夏天,张欣叔叔果然没有食言,他请人帮忙放了四十多根上好的檩条,并给了十多根当年的队长。能用这么好的檩条盖房,我们这里一般的家庭做梦也不敢想!

队长是个精明人,他很快发现商机,于是和父亲一起建了一个简易码头,专门和张欣叔叔家乡人做起了木材贩卖,直到九十年代中期封山育林,木材禁运。

现在我们两家的下一代人依旧密切地往来,我们没有回避,更没有忘记我们的“相识”,当年的那份无奈早己化作温暖的回忆,成为我们友谊的见证!




几个小蟊贼的自述;

不是贼进我家,而是他家。人常说:“贼不打三年自招”那年我和三蟊贼住了一晚,听到了他们的自述:1983年我出差来到陕北甘泉县,开始没什么事就到“雨岔大侠谷”玩了一天。

傍晚又回到甘泉县县委招待所。我住的四人房间又增加了三个陌生人,他们油腔滑调,说东拉西甚是烦人。原来是出门在外的三位乡党,对我也不回避,谝起了他们的一回偷盗全过程。

晚上他三人讲述了一次在三方公路、“七里坡”偷农家小麦的故事:三个小蟊贼一名叫小黑、一个叫小黄、一位叫黑蛋:小黑身面瘦小露骨,小黄是个瘦高个,而黑蛋像座黑塔肌肉丰满。三人从县城坐客车出发,上了“七里坡”就下了车在采点。发现一个高宅大院家里经常没人,而且是个单家独院。

三人翻墙潜入住户家中:屋里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唯一能值钱的就是十几袋麦子。人常说:“贼偷方便!”这小麦能变钱它不顶用。小黑出了个主意:“偷麦子到集上卖钱行吗?”小黄说:“就怕动惊大被堡子的人们发现。”黑蛋想了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将架子车装好半夜动身,天亮就能赶到红塬粮油市场。”这两黑一黄想好了办法。

几个小蟊贼折腾了半天肚子饿了,他们开始烧火做饭,你见过这样胆大妄为的贼吗?因为他们半夜要动身,拉着一架子车麦子要走三五十里路,你说贼饿着肚子行吗?他们吃过饭一看时间还早,又在主人家里睡了一觉才上路。

三蟊贼拉着麦子也是怛战心惊,生怕被人发现。他们必定是贼,能不怕人吗?怕的事才开始:还没等他们出堡子,治安巡逻的就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干什么的?拉的什么东西?”三蟊贼吓出一身冷汗!想放弃?到口的“肥肉”那能轻易放弃?小黄壮着胆子编了一套瞎话:“我姨夫在城里我表哥那里,叫给他换些面粉他送人情。”你别说小黄的这些忽悠真的蒙混过了关。

过了治安巡逻这一关,三蟊贼如丧家之犬、惊弓之鸟仓皇逃窜。下了“七里坡”,一口气跑了二三十里,回头一看没有人来追,这才松了口气。三蟊贼离我们不远,隔三慢五就能听到他们的消息:他们是公安派出所的“常客”,不同程度都受到过法律的制裁。




过去,因为家里兄弟姐妹多,只靠父亲一人在电车公司工作。那时64年,父亲拿120多元高工资,每月分月初月底,两次拿工资,就这么个一贫如洗的家,却被贼惦记着,他好像知道父亲拿工资的日子,在父亲月初拿好工资的次日一早,爱美父亲首先发觉他非常考究精致的、米色地球牌细绒线开衫不见了,然后,再找他长呢大衣又不见了,再看拿的工资,全部一子不剩的拿走了!父亲难过地泪流满面,贼,不但偷了父亲的工资,衣服,还偷了家里比较值钱的半导体、毯子,毛毯,被子..... 想想这个夜晚是令人多么恐怖、不寒而粟的夜晚!现在想来,一.是因为家里清贫没有防范,二是因为父亲拿高工资在新村名气响、树大招风惹人惦记!




九十年代中期,老丈人在离家几十公里的发电厂工作,只有周末才能回家,老丈母帮我带孩子,吃住在我家里。

有一工作日的上午,我去老丈母家拿东西,打开门一看,发现有一陌生人睡在客厅的沙发上,酒气熏天,惊恐万状,顺手拿起一张木椅子,小心翼翼走进,那个人毫无觉察,睡得像死猪一样。

我大声呵斥,那个人毫无反应,我害怕极了,以为他已经死了,用手一模发现还有呼吸,但人事不省,找到一根绳子困住他的手脚,正准备招呼几个人,把他送到派出所去。

此时这个人从沙发上滚到地上,开始咳嗽、呕吐,一会就清醒了,我手里拿着一木棒问他是谁,他惊恐万状,边哭边说他姓王,是这个院子里的租房客,在某小饭馆打工谋生,昨晚发现这家没人,突生盗意,翻窗进入,找了半天没有找值钱的财物。

打开冰箱发现有香肠、腊肉等,他拿出来在厨房煮熟,倒一碗大枣枸杞泡酒,不知不觉喝醉了,倒在沙发上就睡着了。他哀求说,上有老,下有小,需要照顾,祈求不要送公安局。反复赌咒发誓说以前从没偷鸡摸狗,昨晚一时糊涂,犯了滔天大罪。

我害怕上当受骗,专门询问门卫,门卫说这个人确实租住在这里,为人和蔼。看他认错态度诚恳,我心软了,帮他松开绳子,他立马跪着磕头,祈求原谅。我找来纸笔叫他写书面检讨,如再犯,新账旧账一起算。写好检讨后,叫他滚了。

没想到,从那以后,他时不时给我送瓜果蔬菜,再三说明是自家种的,绝对不是偷的,特别是每年春节,他送我自制的香肠腊肉,不收吧,害怕伤他自尊,给钱他坚决不要,让我不知如何是好。后来帮他找到一份收入好点的工作,算是我对他的补偿。

实话实说,我最恨小偷小摸的人,但这回我原谅了他,一是觉得他一时糊涂;二是觉得很奇葩,在主人家吃东西喝酒,居然喝的不省人事,显然不是惯偷;三是认罪态度诚恳,有悔改之心。事实证明,我的做法没有错。

我是粮农二代,一家之言,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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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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