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满门抄斩女儿真能逃掉吗?

古代满门抄斩女儿的情况确实存在,但并不是所有被抓捕的女孩都会遭到惨无人道的处罚。在某些情况下,一些聪明而有智慧的年轻女子可能会设法逃脱死亡命运。


首先要了解一个事实:当时社会上对于男性和女性之间行为规范非常严格,并且封建思想深入人心。因此,在那个时候如果发生了什么违反伦理、犯罪或者其他类似事件,通常只能通过家族清洗来恢复名誉和秩序。


然而即使如此, 也有许多例外. 对于那些具备高超技巧或特殊才华(比如绘画、音乐等)以及出身显赫家庭背景较好 的少数精英阶层中, 可能得到更宽容待遇.


总体来说, 能否成功逃过这种灰色地带取决于很多因素: 家族声望与财富程度; 知识水平与文化修养;是否拥有强大支持者群体等等. 当然最重要还是自我保护意识极强以及机智过人的头脑, 这些因素都可能成为逃避命运的关键。


总之,虽然古代满门抄斩女儿是一件残酷而可怕的事情,但并不是所有被捕者都会面临同样惨痛结局。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聪明才智和机敏反应可以帮助那些年轻女孩成功地摆脱死亡命运。




满门抄斩和族诛都是株连里面的一种,并不是用来针对平民老百姓的,主要还是针对那些世家大族。

你想啊,那些平民老百姓,把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都算进去,又能有几个人?剩下一个俩儿的,就算掀起点儿的浪花来,那也是波澜不惊。


世家大族可就完全不一样了。世家大族那可是根基雄厚,所以要么不出手,出手就一定要斩草除根。

否则漏网了几个人,一旦被他们抓住机会,那就不是咸鱼翻身了,而是让你彻底翻不了身。

诛三族、诛九族都是族诛,现在的解释也有多种。但不管是哪种说法,女儿、孙女都包含在里面。既然诛杀是以杀人为目的,那自然是跑不掉的了。

当时的律法虽然如此,但总归是要由人去操作。只要是由人去操作,那就有回旋的余地,从里面择出几个人来还是有可能的。


世家大族为了避免被一锅全部端掉,所以彼此之间互相联姻。也就是说那些亲戚也都是有实力的主儿。

父亲那边是别想了,母亲那边倒是还可以。甲家的儿媳,就是乙家的女儿;甲家的儿子,就是乙家的外甥。

俗话说:“姑舅亲,打断骨头连着筋。”父亲能眼睁睁看着女儿被砍头吗,舅舅能放着外甥不管吗?舅舅表现的时刻到了。

历史上有个案件就很具有代表性。

毌丘俭因为反抗司马氏失败被族诛,毌丘俭的儿媳荀氏也因此被株连。荀氏是老荀家出来的闺女,荀氏的族兄荀顗可就坐不住了。


老荀家在当时可是重量级的家族啊!当年曹操想杀荀彧,也不敢上去就咔嚓,而是送给荀彧一个空食盒让荀彧自杀。

正因为曹操逼死了荀彧,所以荀彧之子荀顗就死心塌地站在了司马氏那一边。荀顗的侄子娶了司马懿的女儿,所以荀家和司马家也是姻亲。

荀顗立刻让荀氏与夫君毌丘甸离婚。要是把荀家的女儿给杀了,那就会得罪荀家因此司马师就以皇帝的名义允许荀氏离婚。荀氏因此就从被诛的人员里给择了出来。


毌丘俭的儿媳荀氏逃出生天,但荀氏的女儿也是毌丘俭的孙女毌丘芝,虽然当时已经嫁给了刘子元,还是处在被诛之列。

毌丘芝既是荀顗的外甥,也是刘子元的妻子。刘子元当时可是颍川太守,其家族影响力也不能小觑。

荀氏就向司录校尉何曾求情,愿意被贬为官婢,用来换取女儿毌丘芝的性命。

让荀家的女儿去做官婢,让颍川太守的丈母娘去做官婢,这何曾哪儿敢啊!

于是何曾就把皮球又踢给了主簿程咸。


何曾让主簿程咸上书,为毌丘芝进行辩护,希望皇帝对她恩赦。就算皇帝恩赦也得找个理由吧,于是程咸想来想去就把古礼的“三从”给搬出来了。

“三从”是指女子“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程咸就以这个为法理,认为毌丘芝既然已经出嫁了,那就不应该再跟着父家受株连。

程咸在上书里提出:“臣以为在室之女,从父母之诛;既醮之妇,从夫家之罚。宜改旧科,以为永制。”


反正当时毌丘俭、文钦之乱已经被平定,司马家为了拉拢荀家那样的豪门,也就做了个顺水人情。

皇帝下诏修改了律令,毌丘芝也就因此被解救了出来。

族诛的时候能不能免受牵连,还是要看家族的背景。大多数的时候还是要看女性的家族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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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

首先,古代满门抄斩并不是人们想象中的全杀。满门抄斩杀的其实主要还是成年男子,部分情况下是不会杀女子的,而是选择充做官奴。举个例子:黄子澄,被朱棣“诛九族”,但黄子澄的妻子、妹妹却都活着(虽然生不如死吧)。

其次,古代刑法不会动7岁以下小孩,和90岁以上的老人。这个是《礼记》规定的,独尊儒术,以儒家治国的古代,基本上不会违背这个,所以历朝历代的《刑名》都会限制最低动刑年龄。“《礼记·曲礼上》‘七年曰悼,八十、九十曰髦。悼与髦,虽有罪,不加刑焉’”

最后,罪不及孥,罪不及嫁女。当女儿已经出嫁,或定亲的情况下,如果夫家有担当,刑法一般是不能追究外嫁之女的,因为外嫁女一般来说属于夫家人,不属于父家,动外嫁女相当于羞辱其夫家。如说刑法的《晋书·志·二十章》里就记载了一个被采纳的建议:“在室之女,可从父母之刑,既醮之妇,使从夫家之戮”。




古代满门抄斩!不代表着赶尽杀绝!

古代的满门抄斩,还是得看犯得什么罪,如果是谋逆大罪,会满门抄斩,无论男女,连婴儿也不会放过,杀得干干净净一个不留,如果不是谋逆大罪,虽然满门抄斩,但对未成年的儿童,会网开一面,会把未成年的男童,发配当苦役,女童送到青楼,或者是卖给大户人家,当丫鬟。

古代的满门抄斩,不光是杀人,还会罚没罪犯的所有家产,刑法最狠辣的是秦朝,只要一人犯罪,方圆多少里的邻居都会受到牵连,一样会受到处罚,秦朝刑法,砍手,砍脚,剜眼睛,这样残酷的刑法,都会用在一般罪犯的身上。

秦朝酷吏:商鞅变法,虽然是让秦国强大了,可这样残酷的刑法,也让那些秦朝人,人人自危,连话都不敢乱说,弄不好就会触犯割舌之刑。

古代的刑法,残忍狠毒。

把犯人拉出去直接砍头,这都是轻的,有的犯人在临死之前,会饱受折磨,明朝朱元璋,要处死大臣胡惟庸,就想到了一个狠主意。

朱元璋跟胡惟庸说,我给你想到了一个好死法,我要让你笑着死。

朱元璋让人把胡惟庸,绑到野外大树上,让野外的蚊子,虫子,苍蝇,啃咬胡惟庸,胡惟庸被一点点的,折磨了好几天才死,还给这刑法叫痒刑。

古代的发配之刑,也是让人生不如死,犯人会发配到苦寒之地,吃不饱,穿不暖,从事苦力劳动,这些犯人基本上一生都不会离开这苦寒之地,死了之后,直接拉到荒山野岭。

甚至有的体力差的犯人,没等走到发配的地方,就会死在路上,这古代的发配之刑,其实也就等于是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古代满门抄斩,女儿能否逃掉?题主说的"逃掉"指免死,还是无罪?分三种情况两种可全身而退,另一种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另外要分清古代"满门抄斩"和"诛九族"是两种罪行。它们并不是一回事。




古代"满门抄斩"怎么规定的?


古代满门抄斩指灭门,并抄没财产。要灭掉的是☞ 犯人及大家庭亲近成员,包括血缘关系上和生活关系上而不止是犯人亲属

凡……处死。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分异姓、及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籍之同异、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

——《大明律》节

据大明律,"满门抄斩"一罪,犯人上至祖父下到子孙,包括一个老祖下的叔伯兄弟、子孙等等,整个家族全都在抄斩之列。作为犯人女儿,自然属子女之列,看似逃脱不掉?

又,除了犯人自家人,受抄斩连累的还有很多外姓人。这包括管家、丫环、仆人、伙夫、花匠、师爷、看家护院人员等,寄居府上的朋友也不例外,统统要被处理。




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财产入官。若女许嫁已定、归其夫、子孙过房与人、及聘妻未成者、俱不追坐。

——《大明律》节

大明律又规定: 十五岁以下(指男童),以及母女妻妾姐妹等女性,发往功臣之家为仆。

小编注: 明朝有个机构叫教坊司,主掌音乐舞蹈之事。当时不少罪囚家属被发充到教坊司(注意,这里指女性,有玄机的)。


那么,犯人子孙有未成年的(15岁以下)也不用死。但这些人也被充奴了,至于会怎么做,大家细想下,反正不会再有子孙后代了。




律例又规定若犯人女儿已嫁人,则女归其夫,不许予追究;已订婚尚未过门的,不予追究;犯人子嗣过继给他人的,不予追究。

这点就看出封建礼制的特点。女性已婚或已定亲,意味着她们属于婆家人,不受娘家刑罚牵连。犯人子女过继给外人,也意味着已是别人家的孩子,同样不受原生家庭牵连。




另外看得出,古人因大罪被满门抄斩,并非全部杀光,主要针对男性

封建礼制男尊女卑,男人才是家庭主体,女性只是附属品。要抄的是这个家族,本质是杀掉现有成年男性,并让其再无子嗣传承。


至于犯人家丁为何被抄斩?

原因很简单,子孙过继给外姓,则从属于他人而不受牵连。同理,家丁仆人从属于犯人家族。古人非常讲究隶属关系,因此成年男性家丁必须都被抄斩。家丁子女参照犯人标准。




古人眼里,男性才延续家族血脉。题主提及犯人女儿,要么因婚配成为外姓人,要么被充仆,所以犯人女儿肯定能保住命。至于全身而退或成为女仆,要看她是否已婚配。

这是大明律规定,是较成熟的封建制度,可作为参考。当然,不同朝代对"满门抄斩"规定或不同,但出入不会太大,既为封建王朝刑律,尽管残酷,也绝不是随意而为。




小编陈词


古代"满门抄斩"和"灭九族"是有区别的。

灭九族针对犯人家族血缘关系。一说☞上推四代+下推四代+犯人一代。一说☞ 父四族+母三族+妻二族。一个大家族,从堂亲到表亲全部被株连在内。这是古代最狠刑罚。


满门抄斩主要针对犯人家庭,整个大家庭亲属,包括一起生活的家丁。只要和犯人一起稳定生活的人,不论姓氏血缘,只论同居关系,成年男性一律抄斩,未成年充仆。




犯人女儿能否逃掉?分三种情况。

①已婚配或订婚☞ 犯人女儿都算外姓人家,不受原生家庭牵连,可以全身而退。

②犯人女儿已过继给外姓☞无论婚配与否、成年与否,都算作别人家的女儿,不受原生家庭影响,可全身而退。

③犯人女儿未成年或未婚配☞ 发往宦官之家为奴,在明朝也有发充教坊司的做法。

可见,即便"满门抄斩",女性家属通常不会被抄斩,但命运或有不同。特殊情况不好说。


另律例还有追加规定☞ 对于"满门抄斩"之罪,知情藏匿者,斩;捕获罪犯者(逃匿中),均有封赏等(还有其他细则)。可见封建律例之厉,犯人一旦被定为"抄斩",逃无可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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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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