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用来做实验的尸体都是哪来的?做完实验的尸体又是怎么处理掉的?

医学院通常会从多个渠道获取尸体用于解剖和医学实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途径:

  1. 无名尸体:一些国家或地区允许无名尸体捐赠给医学院,供教学和研究之用。这些尸体通常来自于医院、社会福利机构或个人的捐赠。在接受捐赠前,相关法律和道德准则会规定捐赠程序和尸体使用的具体要求。
  2. 遗体捐赠计划:许多国家设立了遗体捐赠计划,允许个人在死后将自己的身体捐赠给医学院进行科学研究和教学。这些计划通常要求个人在生前签署捐赠协议,并告知家人和相关机构。
  3. 无家可归或无法得到遗属认领的尸体:一些尸体可能是因为无家可归、无法找到亲属或没有被认领而被医学院用于实验。这通常是在遵循相关法律和程序的情况下进行的。

关于处理实验完毕的尸体,医学院通常会遵循严格的规定和法律法规,以确保尸体得到妥善处理。处理方法可能会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要求而有所不同,但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1. 灭尸液化:有些医学院使用特殊的化学液体将尸体进行液化处理。这个过程会将尸体分解为无害的液体,通常通过下水道排放或其他适当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火化:火化是一种常见的处理尸体的方式。尸体被放入火化炉中进行火化,这将把尸体转化为灰烬。灰烬通常会被亲属领取,或者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3. 埋葬或安葬:在一些情况下,医学院可能会选择将尸体埋葬或安葬在专门的墓地或公墓中。这可能会包括单独埋葬或集体安葬,具体取决于医学院和相关法律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处理方式的具体运作可能因国家、地区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医学院通常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采取措施确保尸体的尊严和妥善处理。




首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大学时候五年临床医学本科,研究生考的法医病理专业,研究生毕业以来一直从事法医工作,也就是勘验非正常死亡现场以及检验尸体的工作,现在当法医也有十几个年头了。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吧。对法医学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关注我!

我记得上大学二年级的时候,上午四节课结束下课时候回宿舍,经过我们的综合实验楼前,突然闻到一阵刺鼻的气味,原来实验楼前面停放着一辆蓝色的卡车,卡车的后斗里面很多尸体,我们解剖实验室老师正用担架一具一具往地下一层搬运,综合实验楼地下一层有一个很大的池子,里面有很多用福尔马林浸泡的尸体,男女老幼都有。当然学临床医学无论是系统解剖学还是局部解剖学都少不了用“大体老师”,系统解剖学用的“大体老师”是我们上一级学长解剖过的,局部解剖学用的是完整的“大体老师”,就是用学到哪一个系统就解剖哪一个部位。那么问题来了,中国现在这么多医学院校,需要的尸体这么多是从哪里来的呢?

原先中国权利意识没有那么强的时候,很多死刑犯遗体家属不要的情况下或者发现的未知名尸体找不到家属情况下,可能真的会被用于医学解剖,但是现在这种情况都是被禁止的。

原先中国还用死刑犯尸体进行器官移植,这个以前新闻都报道过,但是现在也被禁止了,所以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的权利意识的提高,这样的尸体越来越少。

有些人会说未知名尸体会不会被送到医学院校做“大体老师”,这个应该不会。作为法医,几乎每年都会遇到几个未知名尸体,就是穷尽所有的手段也找不到尸体身份、找不到死者家属的情况下,未知名尸体是怎么处理的呢(当然前提这个尸体不是命案)?法医会对未知名尸体进行检验,包括尸表检验、解剖检验、毒化检验等等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性以后,提取死者血液或者肋软骨等进行DNA检验,派出所会登报查找尸源,如果尸体在半年或者一年时间(具体时间我也不是很清楚)还是找不到家属也确定不了身份信息,公安部门会出具尸检报告、现场勘验笔录等交给派出所,派出所会联系民政部门把未知名尸体进行火化。所以现在不存在未命名尸体被用来做医学院的实验标本。即使有一天DNA比对找到了家属,我们所有的东西包括现场照片、尸检照片、尸检报告、毒化报告都会留档备查。

那么现在医学院校用来做实验的遗体只有一种途径那就是捐献。第一、有些人会立遗嘱对自己时候遗体进行捐献。第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现在在网上填写个人信息就可以进行器官或者遗体捐献。第三、也可以去各地的红十字会填写表格对遗体或者器官进行捐献。

那么实验完成的遗体是怎么处理的呢?因为现在用于实验的遗体越来越少,所以很多遗体会被制作成标本用于医学教学或者研究,那些用不了的组织或者器官会被火化或者送还家属或者入土为安。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阅读者答疑释惑!

我是“非著名法医”,以法医视角观社会热点,期待您的关注!




一个表妹考上了医学院。听她讲第一次上解剖课的经历,有点身临其境,我觉得新鲜又有些恐怖。只记得她说过这样一句话:“上午上完解剖课,中午食堂打饭的时候,看到菜里的肉,谁也没吃,都扔了。”

后来我问她,那么医学院用来做解剖实验的尸体是从哪里来的呢?做完实验尸体又是如何处理的呢?表妹耐心地作了回答。下面就把她介绍的情况,以及我自己查阅相关资料得出的答案,跟大家一一汇报一下。

首先我们先来说一下医学院用来做解剖实验的尸体的来源。

1、自愿捐献。 医学院的学生们出于对捐献遗体的尊重,称遗体为“大体老师”。因为学生们能够运用所学,解剖一具新鲜的尸体,对他们的学业来说还是很受益的。因为医学院的好多遗体还是很早以前留下来的。毕竟死去多时的人的尸体,虽然有防腐措施,但是一些细微处,还是跟刚刚去世的人有一些不同。

中国人讲究“入土为安”,对于遗体捐献,很多人是很排斥的。家属觉得把亲人的遗体捐出去,进行解剖,是对死者的大不敬,感觉心理上过不去。其实人死后,尸体还能为后人提供一定的科研价值,也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因为国家医学的进步,有他们的一份功劳!

尸体解剖课,是一个医学院学生的必修课。目前用来解剖的尸体,出于自愿捐献的很少。我们可以借鉴一下外国的经验,比如可以为这些捐献者举行一个小型的追悼会,以示尊重,也让家属心理上有个安慰。或者为这些捐献者设立专门的墓地,并写上捐献者的姓名,让人知道他死后为国家医学事业做出过贡献。这样,遗体捐赠的进程或许就能推进得快一些。

2、无人认领的尸体。 尸体用于解剖实验,都得征得家属的同意。但是一些流浪人员、精神病人死后,经过公安机关在当地媒体发布寻尸启事以后,一定时间内,尸体仍然无人认领的,就可以走正常手续,捐给医学院作解剖实验用。毕竟医院的太平间空间也是有限的。

还有比如在大地震的时候,有的是全家人都不幸遇难。这些尸体被人从废墟中挖出来以后,又无人认领。这些尸体也是在媒体上发布寻尸启事,尸体原则上保留2年。如果在这个时间内,还是没有人来认领的话,就会被用来作为解剖的尸源。

3、死刑犯。 死刑犯因为罪孽深重,因此以前的时候是不需要家属同意,就自行处理了。但是现在国家出于人权的考虑,也要经过家属同意之后,才能处理。

死刑犯被执行死刑以后,罪恶的人生也就结束了。如果尸体能为祖国医学事业做一些贡献的话,也算为自己赎了一点罪吧。

4、不幸死去的婴幼儿。 用来解剖的尸体,如果各个年龄段的都有,会让医学院的学生对人体构造有一个更为清楚的认识。因此,婴幼儿的尸体,也成为医学院解剖的稀缺“资源”。当然,这些不幸死去的孩子的尸体,也要经过家属的同意,才能捐献给医学院。

5、遗体交换。 国家禁止遗体买卖。因此,一些医学院如果相类似的尸体比较多的话,两个医学院可以交换,做到互通有无。

这些尸体解剖完,剩余的部分也会妥善处理

1、没有后续研究价值的尸体,火化后送还家属下葬。 有些尸体解剖完以后,如果再没有其它的医学研究价值,医学院则会把尸体进行简单的处理。然后送到火葬场进行火化。然后再送还家属进行下葬。

2、部分有研究价值的器官或者遗体,可能会被保留下来。 比如,爱因斯坦的遗体,尸体经过解剖以后被火化了,但是他的大脑却被人们留了下来,作为研究用。

还有一些患有罕见疾病的遗体,也会把患病部位或者整个遗体保留下来。这样可以方便人们展开相关疾病的研究,为人类最终攻克这种病症提供实验依据。

可见,医学院用来做解剖实验的尸体,有的来自自愿捐献,有的是因为天灾人祸造成的无人认领的尸体,有的是死刑犯,有的则是更小年龄就不幸死去的婴幼儿,还有的来自于两个医学院的“互通有无”。

而解剖完以后的尸体,也是本着有用的留下,没用的火化的理念,妥善处理。

希望通过尸体解剖,使更多的医学从业者,了解人体构造,破解人类生命的密码,在攻克一些医学难症上,步子能够迈得更快一些。让医学更好地服务人类,让人民早日解除病痛的折磨!




医学教学用的遗体,是一种非常稀缺的珍贵资源。现在,医学院教学用尸体的来源越来越稀少。有一些学校的解剖课,需要十几人共用一具尸体,非常拮据。我记得我们当时学习解剖时,是6个人一具尸体,每次解剖课,就由两名同学主刀解剖某一个部位,其余四名同学观看,然后下一节课再轮换。

医学院教学用尸体曾经最主要的来源是死刑犯。很多家属觉得自己家里面出了一个死刑犯很丢脸,都是不来认领尸体或者直接就签署协议捐给医学院了。

现在,医学院尸体最主要的来源是靠遗体捐献。遗体捐献这个问题一直是一个敏感问题,我们自幼接受的观点就是人死为大、入土为安、身体发肤瘦子父母不可毁损。因此,我国几千年来,解剖学一直开展不起来。大家也不愿意将自己的遗体捐献出来用作解剖用。这一点是可以理解的,说实话,我自己作为一个医生,都不太愿意把自己的遗体捐献。在一些大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比如北京上海,在这些经济发达地区,接受过较高文化知识教育的人中,同意捐赠遗体的较多。

另外一个来源就是发现的无人认领的遗体,但是这一来源非常少。


这些尸体用完之后,主要有两个去处。第一个是制作成标本,第二个就是火化后埋葬。


每年医学院会举行纪念仪式,哀悼遗体捐赠者。

这是深圳的某医学院,教学用遗体完成教学工作后会火化,并进行了海葬


由于现在遗体紧缺,已经在大力推行数字化解剖软件

这些数字化可视人体软件,可以帮助医学生、医生通过电脑、手机学习和研究人体解剖。




我正好之前认识了一个在做法医的朋友,讲起过这些,根据回忆,整理如下:

在医学院,对捐献的遗体一般有个亲切的称呼“大体老师”。

遗体是十分珍贵的,现在好多医学院的教学遗体很多都还是上世纪遗留下来的。能够得到一个新鲜的遗体,对于医学院的学子们来说,是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在北京等大城市,因为遗体捐献工作做得比较好,尸体的来源相对来说充裕一些,而在地方,入土为安的思想还是挺严重的,所以遗体非常的稀缺。

医学院供解剖研究用的遗体主要来源途径有下面几个:

1、自愿捐献。这个是现在遗体来源的主要途径,在此也向那些自愿捐献遗体的人们致敬,医学的进步,他们有相当大的功劳!

2、无主尸体。如流浪汉、在精神病院被遗弃的人等,这些遗体需要经过公安部门同意后,才能进入医学院,供解剖使用。我那朋友提到过唐山,说那里虽小,但遗体资源很多,原因是唐山大地震。再譬如,汶川地震的时候好多无人认领的尸体,原则上会保留2年,如果还没亲属认领的话,会被用来做解剖标本。

3、死刑犯。这个来源现在也需要家属同意之后,才能使用了,以前是不用的。

4、夭折的婴幼儿。也需要家属同意。

5、遗体买卖。这个虽然是被禁止的,但还是存在的。有的医学院遗体比较多,会卖给其它医学院(毕竟运输和储存都要成本的,价格1-3万。)在一些医学机构,甚至购买的遗体要占多数。

最后,这些捐献的遗体经过解剖之后怎么处理的呢?有两种:

1、解剖使用完,火化送还家属下葬;

2、部分器官可能会被取下做成标本,继续发挥其价值。

最后,再次向那些遗体生前的主人,以及他们的家属,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希望,当自己也来到生命终点的时候,我也会签下那份神圣的捐献遗嘱。

欢迎关注本姑凉:“科学重口味”,揭秘宇宙奥妙,回答有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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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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