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员工到公司闹事怎么办?

工伤员工到公司闹事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用人单位必须承担工伤待遇的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往往为了减少赔偿的数额,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赔偿等方面采取拖延、推诿等方式,导致劳动者因不能及时获得赔偿而在生活上受到影响,甚至引发了员工上访事件。


“我们公司员工都不愿到公司闹,你这个时候怎么办?”


“公司明明答应好了给我们工伤赔偿的,现在公司却反悔了,我该怎么办?”


在现实中,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导致劳动能力受到影响,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待遇的情况时有发生。

  1. 工伤认定拖延

在工伤认定方面,用人单位往往对工伤认定申请采取拖延态度。实务中,有的用人单位为了减少工伤保险的支出,会故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员工无法及时获得工伤待遇。甚至有的用人单位故意将工伤认定申请的材料提交错误,导致劳动者无法及时获得工伤待遇。


针对这一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

  1. 劳动能力鉴定拖延

实践中,由于劳动者的工伤事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但有些用人单位为了减少赔偿,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鉴定采取拖延态度,不给劳动者做伤残鉴定。


案例:王某是一家汽车销售公司的销售员,2018年9月13日,王某在工作时因操作不当被砸伤了右手。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王某构成十级伤残。为获得更多的赔偿,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汽车销售公司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等各项费用共30余万元。


然而,汽车销售公司在向法院提交的答辩状中表示,王某的受伤不符合十级伤残条件,鉴定机构不予受理。法官审理后认为,王某虽是在工作中受伤的,但其伤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构成十级伤残,其依法应当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同时考虑到该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且在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1. 工伤赔偿拖延

用人单位因各种原因在工伤事故发生后拖延支付工伤待遇,其中原因主要有:

(一)劳动者自身原因,如在工作期间出现重大失误,或在事故发生后与单位之间发生纠纷,导致自己无法正常上班,错过了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间;

(二)用人单位原因,如用人单位故意拖延支付工伤待遇;

(三)劳动者对赔偿数额不满,有抵触情绪。


在上述情况下,用人单位有可能会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伤待遇。如故意拖延鉴定、故意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恶意降低赔偿标准等。对于此类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保障部门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但如果劳动者已对工伤待遇达成和解协议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用人单位不得再以同一事由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如果用人单位继续拒不支付工伤待遇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1. 工伤待遇拒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一次性赔偿要求。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劳动争议而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二)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依法应当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工伤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 协商解决的条件不具备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对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但是,如果劳动者遇到工伤,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伤待遇而引发纠纷时,该怎么办?


首先,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规定:


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1. 劳动仲裁或诉讼后的结果

仲裁或诉讼后,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赔偿数额和赔偿时间等问题未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权裁决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但如果用人单位在收到仲裁裁决书后十五日内未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额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司法实践中,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往往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来做的,因此即使劳动者没有委托律师代理,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1. 调解或和解协议的履行不能

调解或和解协议是一种民事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可以达成。但是,这种意思表示也是一种承诺,一旦作出,就必须履行。如果协议的履行出现了障碍,一般情况下也不能通过诉讼或仲裁等方式要求履行。


但如果在协议签订时,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情形的,则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要求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协议。


需要提醒用人单位的是,劳动者在遭遇工伤后,切不可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气而做出过激行为。否则不但得不到赔偿,还有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冷静处理。




工伤员工闹事,必有理由,不可简单对待,应付了事。工伤闹事,我想原因无非二个:一是工伤后没给办工伤手续,补偿也不到位。二是没有办工伤保险,治疗费补偿费没达到要求。倘是前者,如果时间较长错过了认定和伤残鉴定机会,那只有从补偿上想办法,满足对方要求。假如是后者,那企业应该按照工伤补偿标准对伤者补偿。




我在企业里工作四十多年了,而且是冲压,焊接工为主的制造企业。工伤事故,在冲压车间,很难避免。出了事故,企业应该是及时抢救伤员,送治医院治疗。企业内,保护好现场。安全监查部门到现场,调查,收集事故的原因。主要领导应该是到医院慰问伤员,安抚家属,并且要安排专人进行护理,陪伴。现场处理好后,可以恢复生产,适合的时候,该生产车间要召开事故分析会,要本着预防为主,三不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原因,找出预防措施。伤员伤好出院,休息一段时间。企业要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工伤期间的,工资收入不变。如果,需要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按当地工伤管理办理。

所以,企业在对待工伤员工,事中,事后都能关心员工,在国家工伤管理规定办事,一般员工不会闹事。












工伤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到公司闹事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处罚,亦不利于事情的解决。可以根据鉴定结果主张工伤赔偿,提请仲裁,赔偿请求又存在着是否一次性解决即终止用工与否两种不同的方案,提出不同的主张。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我处理过一次工伤员工闹事。

当时这个员工来公司上班就两天,他在上班的时候,被桌子压到了脚趾,你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搞的,反正把脚趾搞成了骨裂,当场就坐在地上不起来。

他的上级领导就要送他去医院检查,在这个方面我们公司还是比较人性化,如果你在公司出了什么问题,我们都会有对应的措施。

但是这个员工不想去,他觉得他的上级领导不够资格送他去医院,他的想法很牛很奇葩,他希望公司的高层来处理这个事情。


后来他的直属领导就给我打电话,我当时刚出公司的门,在回家的路上,就被他这么喊回了公司。

到了事发地点,我看那个员工坐在地上一脸的戾气,极度嚣张,说公司不把他当人什么什么的。我也没生气,就问他哪里受伤了,我说要不然我带你去医院,这个事情我来处理。

这个员工同意怎么办,我就让其他的同事都回家了,当时是下午6点多,我扛着他叫了一个车,直接去了附近的医院,拍片子检查安排治疗,花了两个钟头。

在医院里陪他打完点滴,我就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家,直接把他送到了他当时住的地方,结果他在家里待不住,说想喝酒,本来这不是我的职责范围,但是这个员工的戾气太重,他是那种有什么事情就想跟别人同归于尽的人,我也不是怕,但多也是不如少一事,我就带他去喝酒。


他刚刚打完吊针,因为不是打的头孢之类的东西,但我还是问他能不能喝,我建议他不要这么做,吃点饭就完了。他说喝酒要是死了跟我无关,然后我叫他做一个录音,他也照办了,既然这样,那就喝吧。

陪他喝酒吹牛,吹到晚上10点多钟,他对我很满意,觉得我处理这个工伤问题很完美。

接下来这几天,我就一直跟进了他的工伤治疗,我每天上班去他家里,把他接出来,然后送到医院,打完针就陪她去喝酒,吹牛。

但是有一天,他希望我们公司的老板去见一见他,安慰一下他,他的意思是,他作为公司里面的员工受伤了,老板应该来看一看他。

我们老板说话很客气,他说自己很忙,也的确是很忙,老板说这个事情全权委托某某在做,叫他放心,公司一定会把他的腿伤治好,但这个员工就是不满意,他在电话里把我们老板骂了一顿,我们老板哪里受得了这个,直接在电话里把他也骂了一顿。

然后这个员工就气得不得了,所以我当时就怀疑他有精神上的问题,比如边缘型人格障碍,双向情感障碍,这些心理上的障碍让他无法控制的想要去碰瓷儿,想要和别人同归于尽。


后来他拄着拐棍往公司冲,他自己还打了110,然后叫了一些不三不四的朋友。所以我断定这家伙也就是喜欢闹腾,喜欢给自己造势以取得工伤谈判的优势,最终的目的就是想多搞一些钱,这种小伎俩在我眼里啥都不算。

后来110来了之后,了解了整个事情的经过,人家就对我说了一句,“把这个员工的伤治好就行了。”然后110就走了。

因为这个员工要冲到办公室里和我们老板打架,我跟他说,你要是这么干,你不仅1分钱也拿不到,你后续的治疗我也不会管,因为你在做一件有病的事情,我告诉他,我就是代表老板来处理这个事情,你的一切诉求,我都可以满足你,你说喝酒,我陪你喝酒,你再这么拎不清事情的轻重,我就把你放在这里自生自灭,你看到时候谁会管你?

我这么一说,他要自己给自己拐弯,说自己是一时冲动,然后又喊我陪他喝酒,我也是对这种人很无语,然后又陪着他出去喝酒。

他的腿伤好了之后,就开始谈这个赔偿的问题,他原计划是想搞个5万块钱,但我明确的告诉他,腿伤已经给你治好,公司只能象征性的给你一些补偿,不是你说多少就多少。

我和他谈判完了之后,我要私下里跟公司联系了一下,跟老板把这个视频聊了一聊,我们老板确实很大方,他说5万也可以,你自己安排。我们老板就是不想再见到这种人,舍财免灾。

后面我又跟这个员工继续谈判,我对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他腿伤期间,我对她可以说是无微不至了,他就算是再白眼狼心里也清楚,所以后来他让我来拿主意应该给多少钱,我说15000。

当时谈判是在酒桌上进行的,我说的这个15000,包括医疗费,减去他几千块钱的医疗开支公司给个1万左右,我觉得基本上就差不多了。

最后他接受了我说的这个价格,关键一点在于,他比较认可我这个人。所以我当场就让他签证协议,按手印画押,然后直接叫财务打了1万多块钱给他,这个事情就翻篇儿了。

他的伤势其实一点也不严重,别人医生私下里跟我说,就算是不来医院,最终也会慢慢愈合,所以这个家伙只是想弄点钱。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2-04

标签:工伤   员工   公司   伤残   行政部门   社会保险   劳动者   工伤保险   鉴定   待遇   职工   事故   事情   老板   协议   财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