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宋封建官僚是如何评论岳飞被冤杀的?

南宋封建官僚对于岳飞被冤杀这一事件,存在着不同的评价和看法。以下是一些代表性的观点:

1. 反对杀岳飞:一些南宋官员认为,岳飞是南宋的重要将领,为国家的安危立下了赫赫战功。他的被冤杀是朝廷的一大损失,也让百姓失去了一个可以信赖的英雄。

2. 支持杀岳飞:另一些官员则认为,岳飞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朝廷的法令和规矩。他擅自行动,违抗命令,这已经让朝廷很不满。而且,他还曾企图谋反,这是不可原谅的罪行。

3. 客观分析:还有一些官员认为,岳飞被冤杀这一事件,不能简单地用对错来评价。岳飞虽然有功,但也犯下了错误。他的行为对国家的利益造成了威胁,朝廷必须采取严厉的措施来维护稳定和权威。

总的来说,南宋封建官僚对于岳飞被冤杀这一事件的看法是多样的。虽然有人对岳飞的死表示遗憾,但也有一些人认为他的行为应该受到惩罚。这一事件,也成为了南宋历史上的一个争议性话题。




岳母给岳飞背上刺字——“精忠报国”,是世俗观点评价岳飞全传的精典片段。但大众世俗观并不知作者的真意。我认为,此片段清晰的表达了作者观点是反对岳飞的,而又因为岳飞的势力大,而又不得不借美赞岳飞,将自己反对岳飞的观点隐微其中其内。岳母在岳飞背上刺“精忠报国”四字,是告诉读者岳飞与“精忠报国”相逆相背,是向精忠报国的相反方向发展。谁是岳母?写《岳飞全传》的作者就是“岳母”。因此,岳飞并非是真实人物,而是作者杜撰虚拟的人物。“岳”取“丘山”或“山丘”意,“丘”即孔丘,“山丘”指的是抬高或高仰孔子的儒学文化,“岳飞”即儒学文化满天飞之意。“岳鹏举”,同样是儒学文化同“九”抬举高举之意,“鹏”就是大鸟,就是“九”,就是与“一”、与“立人(亻)”相对立为“仇”的文化,“大”是仓颉尊一尊“一人”而贬“八”仇“九”的文化。儒学文化篡改故意遗失仓颉尊一重一道文化,所以就是与“一”相对立的“九”。再者,仓颉、老子所尊所重的是实在的认知自然事物客观存在的文化,是实在的技术创新技术进步文化,而孔子儒学文化只是脱离了探索自然客观存在、脱离了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技术创新进步和劳动,只不过是空虚的语言文化、唯心文化而已,这样的文化就好比“九”鸟朝天鸣叫所留声音而已。“岳武穆”三个字,则是指出了儒学文化所“武”的是“穆”。“穆”字的本义是“禾”,是庄稼,是草。形容儒文化只是看重农业轻视工业,轻视国防兵器制造的文化理念,不像道文化最重的是国防军事兵器的先进制造,即最看重“弓长”这个“张”。

这就是拟题人所提供的“宋传文字”中涉“张俊”与“王俊”的原因。“张俊”,就是指美化(俊)国家民族国防兵器先进的文化,“王俊”就是美化赞美真正王者王国的文化。真正的王者靠什么?首先靠的是兵器先进,国防力量强大能战胜外敌,同时靠先进的生产技术能产生的丰富的物质财富发展国民经济。因此,“张俊”与“王俊”是同一体,都是尊一重一重“一人”的文化理念。

“中兴异姓七王自张俊始,先是韩世忠以咸安郡王奉朝请。其没也,追封通义郡王而已。岳武穆飞之死,挥麈录王仲元载,王俊告变状甚详。且云尝得其全案观之。仲贯甫为尚书郎问诸棘寺,则云张俊韩世忠二家争配飨时,俊家厚赂,取其原案藏之。今不存矣。余尝得当时行遣省札,考其狱词,所坐皆一时,炼文致之词,然犹不过如此。则岳飞之冤可见矣。今录于后。”

仔细分析拟题人提供文字的首段,便可发现其内隐藏的玄机。“中兴异姓”,就是言“中兴”或“兴中”与“姓氏”是相异的,中华汉字一开始并没有姓氏,而是民族上下皆“兴中”或“中兴”。为什么“兴中”?因为“中”字深刻的含义在于人口贯穿“一”,或“竖一”,“一”就是前所未有的制造创新或技术创新,“一”这样的创新就是国家民族的希望和未来,就是战胜外敌的法宝。口里贯穿“一”,不断讲“一”,尊一,就可激发国家民族内的“一”的产生,“张俊”、“王俊”亦是同理。“七王自张俊始”,“七”与“王”是道学的两种概念,“七”就是仓颉老子自比,惭愧其手的能力差(向自心插刀之原因),其口能力优越,一能用口“兴中”和“张俊”、“王俊”,即激发激励国家民族深探未知自然和技术创新;又能用口与阻碍国家民族技术创新发展的“八”“九”作坚决斗争,戳穷“八”“九”们的剥削、寄生和虚假不正本质本性。此句是言仓颉老子古道文化一开始就重视赞美军事先进强大。“先是韩世忠”指的则“异”和“姓”,“姓”就是自私狭隘;“韩世忠”就是指的唐朝韩愈《原道》所尊崇忠于的孔子仁义教化。“以咸安郡王奉朝请”,“咸”即味浓、“郡”即“君耳”,即以耳为主为引领,“耳”是虚为,此句是言儒文化以浓烈的安于虚文化为引领影响国家朝政。“其没也,追封通义郡王而已”,此两句在于进一步说明“韩世忠”就是“义”或“通义”,是虚“道”。道佛家所称的“道”,是自然之道,是自然事物客观存在的精华,是能产生技术创新和制造创新的所在。韩愈所鼓吹的“原道”是不能产生“一”的。

“岳武穆飞之死,挥麈录王仲元载,王俊告变状甚详。”此三句所示的是“其死”,才会有“王仲元载”的逻辑,“不死”,则“王仲元”不能载,只能以“挥麈录”的方式用笔行文。作者的目的就是“王俊告”,也即告诉读者“俊王”“俊张”、“俊一”、“俊道”;“变状”就是变化外表,“状”即外表外色外形。“挥”,就是提手军,指内在录的(或“先录”)的是道文化观,而外在(后录)的是“麈”(四不象),指的是孔子春秋麒麟经之儒史文化故事。这就是作者要求读者“尝得其全案而观之”的原因;即言读者的观点不可偏,不可不知里。

“仲贯甫为尚书郎问诸棘寺”,“甫”是苗之意,“甫为”即苗为,也即有意培养后代优秀苗子的作为;“仲”,《说文》解为“中”意,“中”即正位,即核心。“尚书郎”即品尚、欣赏书的读者,“棘”是带刺的野生灌木,“问诸棘”就是言探问读者如何除破荆棘开劈道路,启发子弟必须细心动手使用工具,佛学“诸棘寺”之文化教育就是这样的文化教育,此句是告诉读者必须用手结合工具而开劈前进道路的观点,解读此篇文字或岳飞全传。“则云张俊韩世忠二家争飨时,”就是言按人手观点(抛开儒文化之人物故事观)就会发现岳飞全传是道儒二家“争飨”,也即争夺民众文化的生存发展权。“飨”,即乡人饮酒的宴席。“俊家厚赂,取其原案而藏之”,就是言道家张俊有“原案”,而儒家无,就是言道家具有决定是非判定的主导权,道家张俊是必定的最终赢家,而儒家则是必然的输家;“藏之”就是言世俗儒观者是看不破的。“今不存矣”,就是言“原案”存放在“今不”文字中,谁是“今不”文字?儒学史笔好古好过往而不关心现实就是“今不”;那么,道佛史笔则是写“今与未来”而“古不”。“余尝得当时行遣省札,”“得当时”,就是言对或正确时必须“行遣省札”,“行遣”就是把“行”打发走,排除掉,因为“行”是用脚,是动物移动的共性,把共性打发走,就是保留人的特殊性的观点。“情”,语言故事,就是动物的共性,人手探索制造创造创新就是人的特性,此句告诉读者必须用人的特性观点“省札”,省悟解读岳飞全传。“考其狱词,所坐皆一时”,表达的就是剖析判断完全正确时,是从各方面都以“一”的观点,也即“皆一”时。“狱词”就是指的书表面的故事文字,“狱”可以按“地狱”理解,儒史笔就是“狱词”。“炼文致之词,然犹不过如此。”就是言正确解读岳飞全传的读者要达到精炼的程度撰写解读文字,后一句是言不具有人特长本性观(何观,自在观)的读者,是达不到这般程度的。“犹”就是猿猴类,有人之形而无人实,即不具有人的特殊性。“如此”指的就是仓颉老子“女口,此”的高境界,“此”,就是内在本质,与“彼”皮相对。“则岳飞之冤可见矣,今录于后。”后句四字,有意告诉读者“岳飞之冤”不重要,重要的应当先录,而次要再次者“后录”或“录于后”。可知读岳飞全书评价岳飞冤不冤不重要。

所提供文字的末尾几句,也可看破作者明显外露之意。“因刘光世之孙刘伯震有请,封光世鄜王,既而又封岳鹏举为鄂王。中兴诸将至是毕为王矣。”“封”与“中兴诸将至”有关,即“封”则“至”,不“封”或不能“封”,则好事“中兴”则“不至”。“封”是封死,限制其活动,限制其乱“飞”之意。“鄜”、“鄂”都与“耳”虚相关,故“封”之。“是毕为王”,是言只有经过长时期的正确(是)才能达到“为王”为强国强族的目标。




在被解除兵权之前,岳飞所统率的岳家军有将官近三百人,有士卒十万人。后来,秦桧、张俊等人费尽心机,不择手段地威逼利诱,也不过在原岳家军将近三百名将官之中,收买到四名败类。而其他将官和普通士兵其实大多十分拥护爱戴他们原来的统帅岳飞,但是迫于奸臣当权的险恶环境,原岳家军将士中的大多数人不得不保持中立。事实上,原岳家军将士中的大多数人既没有诬陷原先的统帅岳飞,也没有公开反对秦桧,——他们被迫选择了沉默。秦桧、张俊等人费尽心机,不择手段地威逼利诱,也仅仅在原岳家军将近三百名将官之中,收买到四名败类。这四名败类只是原岳家军近三百名将官中的很少的一小部分,与原岳家军十万将士的相比,更是少得微不足道。很显然,诬陷岳飞、附和秦桧的败类其实并不多,而在原岳家军全体将士中,附和秦桧的败类更是只有极少数,只占极小极小的比例。但是,卑鄙无耻而又居心不良的“无知小丑”先生却故意以偏概全地歪曲历史,信口开河地编造谎言,胡说什么“岳飞的很多属下都附和秦桧诬陷岳飞”!“四名败类”能代表原岳家军十万将士吗?与原岳家军近三百将官比起来,“四个将官”很多吗?与原岳家军十万将士比起来,“四个将官”很多吗? “无知小丑”先生是不是需要补习一下小学数学知识?在岳飞入狱之前,原岳飞部属王处仁和蒋世雄,冒着风险,多次给岳飞通风报信;岳飞部将张宪宁死不屈,坚决不诬陷岳飞。这些却被不学无术的“无知小丑”先生忽略了!在岳飞入狱之后,也有很多不畏强权的正直之士出来为岳飞鸣冤,奋不顾身地设法营救岳飞。宋高宗赵构的“皇叔”宗室齐安郡王赵士褭曾经面谏宋高宗赵构,说愿以全家百口性命作保,担保岳飞无罪;当时,韩世忠已经罢官赋闲,仍鼓起勇气,不计个人安危,前去质问秦桧;御史中丞(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何铸天良发现,去见秦桧,力辩岳飞无辜;参与审理岳飞案的大理寺丞(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法官)李若朴、何彦猷等人认为『飞无罪』『飞不应死』,并据理『固与卨争』,与秦桧党羽万俟卨争辩;参与审理岳飞案的大理少卿(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副院长)薛仁辅曾认为岳飞的案是冤案,多次与秦桧党羽万俟卨争辩;文士智浃、平民刘允升、南剑州(今福建南平市)平民范澄之等人,也分别上书南宋朝廷,为岳飞鸣冤叫屈。绍兴十一年除夕,岳飞遇害。二十年之后,金国军队再次大举南侵攻宋。绍兴三十一年(1141年),南宋朝廷的御史中丞汪澈奉命『宣谕荆、襄』,到鄂州督军。鄂州将士联名上状,要求为故帅岳飞平反昭雪,『哭声如雷』,众人甚至大呼:『为我岳公争气,愿效一死!』。汪澈劝慰多时,答应禀报朝廷,将士们仍啜泣不止(《金佗稡编》卷9《昭雪庙谥》;卷20《吁天辨诬通叙》)。岳飞自二十岁从军到三十九岁被杀害,在抗金斗争中始终赤胆忠心,英勇善战,屡立战功,无愧是一个民族英雄。他为保卫各族人民免遭金兵的屠掠,为保卫南宋发达的经济文化事业,为收复中原失地和保住南宋政权等方面,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受到了人民的敬重。当广大人民知道他被杀害的消息时,『天下冤之』,『皆为流涕』,为他的冤案鸣冤叫屈,为他的冤死而感到悲痛。宋高宗,秦桧杀害岳飞的罪恶行径,激起了南宋军民的无比愤慨。在封建时代,宋高宗是皇帝,由于当时避讳,人们不能公开责骂他,但对于权奸秦桧,上自朝臣,『下至三尺童子,亦怨秦桧』。全国男女老少,对秦桧无不切齿痛恨!在岳飞遇害之后,南宋朝廷『以飞狱案令刑部镂板,遍牒诸路』,企图一手遮掩天下耳目,将无辜的受难者,诬蔑成十恶不赦之徒,妄图为南宋投降派残害忠良的罪行辩护。然而这种倒行逆施,只能更加激发南宋民众对爱国英雄的深挚悲悼和哀思。




小说:“岳母刺字,精忠报国。”

事实:“高宗写了四个字 精忠岳飞 送给了岳飞。”

小说:“岳飞在朱仙镇大破金兵,准备直捣黄龙。”

事实:“岳飞连朱仙镇都没夺回。而吴璘是真真实实的在陕西收服了五个州。就因为钱粮跟不上,没法更进一步了。”

小说:“高宗不准岳飞等武将拥有私人武装,全部要清算。”

事实:“吴玠吴璘在四川拥有私人武装整整四代人,朝廷也给予高度信任。”

小说:“岳飞死后,岳家军被全体清算。”

事实:“高宗任用了岳家军的李宝,为海军总指挥,打赢了唐岛海战。”

小说:“岳飞要迎回徽钦二帝。”

事实:“迎回二帝是高宗的口号。岳飞则公开上书说 高宗没有生育能力了,应该在宗室里找人做太子。”




(岳飞精忠报国)岳飞,字鹏举,相州汤阴,自幼重气节为人厚道,少言寡语。

他家里很穷但用功读书,父亲认为岳飞为人忠义,说若有机会,大可以为国尽忠。

它们认为岳飞是越职上书,削夺了他的官职,但他仍然满腔忧国之情。

岳飞上奏:金兵锐气全失,溃不成军,拼命逃跑渡河。各方豪杰争相杀敌,士兵斗志亮涨,正是恢复中原的大好时机,不可错失良机。奏桧知道很难制复岳飞恢复申原,于是下令张浚,杨沂中等部先行班师,然后以岳飞孤军深人,久驻有危险为理冉,下令班帅,一日以12道金牌催逼。

岳飞愤恨交加,痛惜流泪,向东哭拜道:我们10年的努力付诸东流!岳飞不得已撤军,百姓悲痛地说:我们顶着香盆,运送粮草迎接官兵杀贼,金贼都知道。您撤军后,我们都会死于金兵之手。岳飞边痛哭不止,他取出朝廷诏书给大家看,说:我不能抗命擅自留下。一时哭声大震。

岳飞军马留驻5天,等待百姓迁徙,跟他南迁的老百姓像潮水一样。岳飞即刻奏请安置百姓在汉上六郡住下。(抗金名将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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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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