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的司法局和人民法院哪个好?

从地位上来比,法院高,单位级别高、权力大、人多。县法院院长是副县级,属于县领导,副院长正科,各个庭长都是科级干部,单位里科级干部几十个;司法局属于普通甚至偏下一点的政府组成部门,局长正科,副局长才副科,且地位挺别扭,既属于政府组成部门,有县领导分管,还属于政府部门,还得受政法委的领导调度。

从收入上来讲,法院高得多。先不说法院科级职数多,内部提拔个科级比司法局容易,级别上去了各项工资待遇也就提高了。法官一入额,工资高很多,还有办案补助,就是法官助理也是比普通公务员工资要高的。司法局就比普通公务员多一个1200的政法津贴。

从工作压力上来讲,司法局压力小。现在基层法院人少案多,同志们办案压力很大,有的同志甚至一年办五六百个案子,且现在案件终身负责。相比而言,司法局工作压力小的多,甚至在政府组成部门中都属于压力偏小的,这也就是为什么司法局提拔慢不太重要的原因。老司法局的业务普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也就社区矫正工作忙点。法制办划进去的业务行政复议压力偏大,除此之外,专业性不强,压力不大。




不是一个档次的单位,县法院是独立的司法机关,是副处级单位,院长由人大选举产生,接受人大的监督,法院的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都有院长提名报人大任命。县司法局是县政府下属部门,属于正科级单位,局长有政府任命,其他人员有局长任命。两个单位一个副处级一个正科级。




可以肯定地说,法院要比司法局好。

首先,法院的待遇比司法局高。尽管现在司法局每月也有1200元的津贴,但远远比不上法院的。因为法院实行员额制,只要套上一级法官就相当于实职正科,四级高级法官相当于实职副县,三级高级高级法官相当于实职正县,在职时就按那套改工资,退休时也按那享受待遇。以此类推。并且有法官津贴,还有绩效考核奖,每月各项加起来都是一万好几,比司法局要高出好多。即使没进员额,也有法官助理套改,还有绩效将,每月工资也是一万多。

二是社会地位比司法局高。现在实行独立办案,法院干警有较高的自由裁量权,他们的社会地位明显要高于司法行政系统的。再说报考法院要难多了,必须有法律资格才能报考法院,而司法行政部门则无此要求。有好多司法行政部门人员考到法院去的,还没听说有法院的考到司法行政部门去的。

三是在法院能学到不少东西。法院工作牵扯方方面面,有民事案件,有刑事案件,有行政案件,有商事案件(当然也是民事的一种),专业性强,是个很锻炼人的地方。如果从法院转行很容易,可以去当律师,可以去检察院,干司法行政更是轻而易举。而在司法行政部门,虽比较轻松,但学不到知识。除非在法律服务部门,可以代理一些简单案件。青年人时间久了就荒废业务。

四是法院干警有正式服装,而司法局是没有的。除非是专职社区矫正人员,还是穿了警察的服装。

至于单位规格高低,是政府部门还是一府两院,对具体工作人员没啥关系的。




县司法局与县法院都属于政法机关,其公务员多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区别在于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法院是司法审判机关。至于说两个单位哪个更好,很难一概而论,只能说两个单位各有利弊,相对而言,法院权力更实些、待遇更好些。

在政法机关序列内,比起公检法这三个实权要害单位,司法局相对要弱些、排名也靠后。但在2018年机构改革后,县司法局已得到大幅加强。一是县法制办并入了县司法局,二是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新组建的县司法局在工作职责上被赋予了“一个统筹、四个职能”的新内涵,即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县,全面履行政府法律事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四大职能。

从县司法局承担的新职能上也可看出,其职权范围大大拓展,在党政机关中的地位大大提升,已是新时代政府组成部门中举足轻重的单位,在法治建设、执法监督、刑事执行、法律服务等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其公务员的工资待遇也比政法系统外的公务员要好,每月多了1200元的工作津贴。

当然,与县法院相比较,县司法局的职权和待遇却是不如的。县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掌握着独一无二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审判权和执行权,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手握权柄更重,社会影响力更大,其主官的行政级别为副县处级,比正科级的县司法局局长要高。

尤其在司改之后,县级法院的人财物由省法院统管,按照“保高托底”的原则,县法院公务员的工资待遇执行省直机关公务员工资标准,同时还要求员额制法官要比政法系统外公务员高25%至40%,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要比政法系统外公务员高15%至25%,法院法警享受人民警察的优待政策,每月多了警衔津贴、加班补助和执勤补贴,这部分收入能有2360元以上,所以总收入算下来,县法院公务员比县司法局公务员更高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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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和人民法院同属于政法单位,在综合职能上,法院要比司法局专业性强,待遇要比司法局好,如果是我,我会选择人民法院。理由如下:

一,经济待遇方面。司法局工作人员与人民法院的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等员额以外的人员工资待遇差不多。司法局每月有1200元的政法津贴。在法院,员额法官以外人员工资待遇比其他公务员工资待遇普高20%,差不多也有1200元左右。如果是员额法官的话,于同级别的公务员工资普高50%,这样的收入差距还是很大的。在本地,司法局一个正科级公务员,每月工资大概有5500到6000元,一个一级法官(相当于正科)每月工资大概7000到7500元。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公务员待遇差距可能不会很大,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一年相差五六万差距就拉大了。

二,职级晋升方面。司法局属于政府序列,县司法局属于正科级单位,干部职工如果不提拔为领导干部的话,职级晋升还是比较难。县司法局普通干部,多般职能晋升到二级主任科员以下。县法院,司法行政人员、法官助理的晋升同样面临晋升难的问题,在这里跟司法局工作人员晋升差不多。但法院的员额法官、司法警察就不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员额法官可以自然晋升到一级法官(相当于正科),没有职数限制,法官只要好好干,四十岁左右就可以晋升到正科级。法院的司法警察走警务单独序列,晋升到一级警长(相当于正科)也没有职数限制。对于员额法官和司法警察来说,即使不当领导也能享受正科待遇,在司法局没有这样的职级晋升优势。

三,仕途发展方面。县司法局和县人民法院都面临同样的问题,提拔渠道窄,人员流动性慢,除了一把手和常务副职任职渠道稍微宽点之外,其他人提拔交流都不畅通。法院由于专业性工作非常强,人员都在法院本系统流动,院长多般从本系统产生。司法局稍微好点,在县级级别有限,两个单位的副职转为正职的比较少。仕途发展面临同样的瓶颈。

综合来说,法院的业务比司法局要强,待遇要好,在县级不求进步的话,如果是我,我会选择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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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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