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建国后咋解决的?那些姨太太都去哪了?

放心吧 没有进八大胡同

旧社会的陋习,必须要由新中国打破,离婚再嫁人的有很多,一些名声不好的,就直接支援边疆了,肯定都妥善处理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针对姨太太问题,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解决这个社会问题。

首先,195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并禁止了一夫多妻制度。这意味着男性不再能够合法地同时拥有多个妻子,包括姨太太。

此外,新中国在推进妇女解放和平等的过程中,加强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通过普及婚姻法、推动婚姻平等、加强妇女教育和就业等措施,逐步改变了传统观念,提高了妇女地位和权益。

对于已经存在的姨太太,具体情况因人而异。一些姨太太可能选择了离婚,寻求自己的生活方式和发展。另一些可能继续留在原来的家庭中,但在法律和社会观念的变化下,她们的地位和权力可能有所削弱。

需要注意的是,姨太太问题并非只存在于民国时期,而是一个普遍存在于许多国家和社会的现象。各个国家和社会对于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和效果也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新中国的政策和法律改革有助于解决姨太太问题,并促进了妇女权益的保护和妇女地位的提升。这些措施对于建立平等和和谐的家庭关系以及社会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949年12月,拥有7个妻妾的国军将领范绍增率部起义,当范绍增投入到新中国的怀抱后,他的7个妻妾怎么安置,就成了最棘手的问题。

图丨民国时期的姨太太(剧照)

范绍增是一位非常有名的川军将领,年少时曾入过袍哥,也加入过同盟会,参加过反袁护国战争,后来又被国民党军队收编,并一路成长为国军第88军军长。

范绍增由于为人憨厚,自幼就被人称为“范哈儿”,入伍参军后又被人称为“傻儿师长”,曾出现多部以他为原型的影视剧,范绍增最出名的有两件事情:

一是在1942年5月率部击毙日军第十五师团长酒井直次中将,创造了日本陆军创建以来,第一个在职师团长被击毙的先例,范绍增也因此成了著名的抗日英雄。

二是范绍增号称妻妾成群,曾有人戏称范绍增先后娶了40多位姨太太,并把这些姨太太的故事编排得绘声绘色,但实际上范绍增有名有姓的妻妾只有7位。

图丨范绍增

范绍增的原配妻子名叫陈文兰,陈文兰比范绍增大两岁,两人属于父母包办婚姻,结婚时范绍增刚刚14岁,在范绍增外出参军后,陈文兰一直留在四川大竹县老家照顾公婆。

随着在外面的时间越来越长,范绍增又先后娶了张绍芬、叶邵芳、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何署熙等6位姨太太,他的7位妻妾给他生下了4男8女共12个孩子。

虽然,家里有这么多人需要范绍增养活,但当时的范绍增并没有感觉到什么压力,因为他有很多挣钱的渠道,比如跟杜月笙等人做生意等等。

正是因为来钱的渠道很多,范绍增的钱不但可以满足家人花销,还有富余的钱把姨太太赵蕴华、何署熙等人打造成交际花,结识国民党高官的太太,为范绍增加官进爵铺路。

图丨民国时期的交际花(剧照)

然而,当时间来到1949年时一切都变了。1949年9月,范绍增被任命为国民党重庆挺进军总司令。

初看起来范绍增的官职很大,但当时的国民党军队犹如丧家之犬,范绍增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徒有其表的虚名罢了,当时的范绍增已经决定率部起义。

1949年12月,范绍增率领2万余名官兵在四川渠县宣布起义,因为事先安排得很细致,整个起义过程进行得非常顺利。

不过,当起义成功后,很多人的目光又都落在了范绍增的身上,因为范绍增必须要解决我们文章开头提到的那个棘手问题——如何安置他的7位妻妾。

图丨范绍增的儿子范之维

其实,范绍增已经提前做好了筹划,范绍增在1949年9月20日,就召集过全家老小开会,他对家人说,想走的可以去香港,想留下的可以暂时去四川大竹县老家居住。

当时,何署熙表示想去香港,范绍增二话没说,就让何署熙带着钱财去了香港,而范绍增的其余6个妻妾则表示想要留下来,范绍增就暂时把她们送到了大竹老家。

1949年12月15日,范绍增在起义成功后,立即把6个妻妾召集在一起,开了一次特别的家庭会议,这次会议的主题只有一个,决定6个妻妾的去留问题。

范绍增的态度非常明确,必须坚决落实“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说在这6个女人中,需要有5个女人离开范绍增。

图丨范绍增

不过,范绍增并没有给大家选择的机会,范绍增认为自己的原配妻子陈文兰,比自己还大两岁,不但早已人老珠黄,也没有外出谋生的能力。

于是,范绍增就表示,只留下原配妻子陈文兰,其他5个女人分得一部分家产后,立即与自己断绝关系,并前往外地谋生。

6个女人听后非常伤心,抱在一起哭得难舍难分,但6个女人也知道,这是必须做出的选择,而且其他5个女人对范绍增选择原配夫人陈文兰,没有丝毫抱怨。

很快,张绍芬、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4个女人,就收拾好行李,离开了范绍增,后来这4个女人辗转多地,先后寻找到了自己的归宿。

图丨原配夫人与姨太太们(剧照)

这时候,家里除了原配夫人陈文兰,就剩下姨太太叶邵芳了,叶邵芳虽然对范绍增选择陈文兰挑不出毛病,却表示自己绝对不会离开范绍增。

叶邵芳说,自己生是范绍增的人,死是范绍增的鬼,绝对不会再嫁他人。任凭范绍增怎么劝,叶邵芳都没有改变自己的想法。

可范绍增知道,如果叶邵芳留下,那自己就违背了“一夫一妻制”,但如果自己非得逼叶邵芳再嫁,又怕叶邵芳寻了短见。

最终,范绍增只能选择一个折中的办法,他把叶邵芳送到了成都居住,打算用距离拉开两人的关系,这样时间长了,叶邵芳或许就会选择再嫁。

图丨民国时期的姨太太们(剧照)

然而,范绍增低估了叶邵芳的执着,叶邵芳始终坚持“从一而终”的思想,几年后组织根据范绍增的实际情况,特批叶邵芳回到范绍增的身边,负责照顾范绍增的生活。

以上,就是范绍增7个妻妾的安置情况,某种程度上讲,这也反映出了,民国时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在新中国成立后是如何解决的。

其实,表面上看,古人妻妾成群,但实际上在我国古代,一直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也就是在古代,妻子只能有一个,但妾可以有很多。

这样的婚姻制度,对女人是不平等的,所以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1950年5月1日颁布的第一部《婚姻法》中,就专门规定了:

“男女婚姻自由,实施一夫一妻、男女平等……”

图丨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

这也正式宣布了,过去的“一夫一妻多妾制”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然而,在这部《婚姻法》刚颁布的一段时间里,依旧有少数人违法纳妾,甚至把“小妾”当作自己的私产。

比如,湖北一位叫李成才的地主,仅因怀疑小妾张青莲与他人有染,就将张青莲活活打死,而且李成才在被抓住后,竟然还口口声声地说,张青莲是自己花钱买来的,想怎么处置都行。

最终,李成才自然为自己的无知和残忍买单,经过审判,李成才被判处死刑。很快,类似的案例就被宣传报道出来,所有男人也都知道了,以后再也不能纳妾了,可以说这绝对是时代的进步。

不过,我国在禁止重婚、纳妾的同时,还结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在1952年出台了《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里面特别提到:

“在1950年5月1日以前形成的重婚,由于是不合理的婚姻制度所造成的,一般不加以干涉,如果当事人提出离婚要求的,则准予离婚。”

这个规定,即考虑了当时的实际情况,又进一步保护了女人的权利,因为按照这个规定,如果符合条件,那男人就不能推卸自己的责任。

图丨民国时期男人与原配夫人(剧照)

综上所述,回到题主的问题,民国时期存在的姨太太问题,其实绝大多数都以离婚告终,也就是那些姨太太恢复了自由身,然后再嫁他人,至于像叶邵芳那样回到范绍增身边的则属于少数。

亲爱的朋友们,你们对于叶邵芳怎么看?欢迎留言讨论,如果喜欢别忘了点赞关注我,您的支持是我码字的最佳动力,谢谢大家!

文/学史知今




小时候,邻居大妈家住着一位慈眉善目的老奶奶,虽然已经80多岁了, 但是皮肤白白的,没有一丝斑点,蝴蝶斑、老年斑都没有,透着那么一股子干净。

听我妈妈介绍,说老奶奶也是个苦命的女人。她丈夫已经不在人世了,她是来继女家串亲戚的。

当年她丈夫在世的时候,娶的有正妻。正妻身体不好,常年卧病在床,一双儿女无人照看。所以她丈夫又娶了她进门,好料理家事,一方面,照顾卧病在床的妻子,一方面照看两个孩子。

因为我们平常看电视剧当中的小妾,通常都是忍气吞声的角色。所以当时听说她的身份,感觉好可怜呐。

不过后来听老奶奶介绍,其实她的生活也挺幸福的。丈夫在世的时候对他非常好,丈夫的原配妻子因为身体不好,一直缠绵病塌,她也是精心侍奉。虽说是苦了点,累了点,但是因为经济条件非常宽裕,也没有吃太多的苦。老奶奶也生养有一儿一女,平时跟着亲生的儿子一起生活。

每年到了深秋的季节,我的邻居,就是老奶奶的继女,会把老奶奶接来住一段时间。因为我的邻居大妈,她不会给孩子们做棉衣服,所以老奶奶过来的时候,顺便也帮她把家里,孩子们的棉衣棉被做一下。

邻居大妈对老奶奶喊姨,看着挺亲近。

所以看得出来,老奶奶跟继子女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以上就是我听说的唯一的一个“小妾”的人生经历,跟电视剧中演的不太一样。

很平淡,也称得上幸福。




“我身为家国干部,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度。原配阿兰留下,其他6个姨太太,每人去账房领取200两黄金,重新改嫁谋出路!”1949年12月15日,范绍增突然召开家庭会议,要遣散跟随自己多年的六房姨太太。


就在其他姨太太都听从范绍增的话,拿了钱各奔东西的时候,姨太太叶少芳却要坚持从一而终。


“老爷,无论怎样,我都不会离开你的!”


“我叶少芳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这辈子绝对不会再嫁给其他人!”


范绍增好言相劝:“少芳啊,现在时代不同了,我的身份你也知道,咱刚刚归了新中国,得听从组织的规定。再说了,你也不希望我在这件事上被人做文章,对吧?”


“老爷,其他的事,你说什么我都答应你。可这件事,我心意已决,此生不再嫁他人,我跟定你了!你可别逼我,逼急了我,死给你看!”


这可让征战沙场的范绍增犯了难。


民国时期,像范绍增一样三妻四妾的人不在少数。但是建国以后,规定一人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原来那些姨太太的去留就成了一个大问题,这些姨太太离开丈夫以后去了哪里呢?


今天,我们就以范绍增这个最典型的例子来讲一讲。




01,出身地主家的侠义英雄,弃暗投明献身救国事业


俗话说,时势造英雄,英雄促局势。


在抗日战争中,涌现出了无数个抗战英雄,范绍增便是其中一位。


1894年,范绍增出生在四川省的一个地主家庭。因为家庭条件较好,家里人希望他可以好好读书,学习知识。家里人给他花重金请了教书先生,相当于现在一对一的辅导学习,就是希望他将来可以考取功名,为家门增光添彩。


这如果换到别的地主家庭,或许就是一个富贵人家出身的故事。但是范绍增不同,他从小就不喜欢学习,却喜欢学一些拳脚功夫。


范绍增一看书就头疼头晕,打不起精神。一开始家里人还真的以为他生病了,给他请郎中,但是后来发现这些都是他装的。


无奈之下,范绍增的家人就拿着棍子盯着他学习,可就是这样,他也学不进去,气得范绍增的爷爷说:“你就是个哈儿,怎么都不开窍!”


“哈儿”在四川话中的意思是傻子,于是后来的范绍增也有个外号叫“范哈儿”。


当然他是个性情中人,不会在乎这些。


常言道,东边不亮西边亮。既然上帝为范绍增关了学习的这道门,那么也在其他地方给他开了一扇窗。


范绍增从小喜欢去茶馆里,听说书的讲那些英雄行侠仗义的故事,久而久之也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成为故事里的大英雄。


或许是念念不忘,必有回响,范绍增今后的道路,正如他想的那样。


成年后的范绍增先是加入了当地的袍哥组织(民国时期盛行的一种帮会组织,其他地方也叫哥老会),并且因为自己的侠义心肠在不久以后混成了当地的老大,手下小弟无一不对他信服。


再后来,机缘巧合之下,范绍增加入了同盟会。没多久他带领的队伍被国军收编,官位一直做到第88军军长。


但当时蒋介石任命范绍增的这个军长只是一个光杆司令,手底下一个兵都没有。不过范绍增并不在意,他在外打拼多年赚钱的门路很多,自己也攒了不少钱。


于是他自掏腰包招兵买马,买各种武器,愣是自己把这个军队组建起来了。


随着抗日战争爆发,范绍增带着自己组建的队伍与日军进行对抗。在一次战斗中,还击毙了一个日军中将,这是中国军队第一次在战场上消灭日军高层将领,极大地鼓舞了士气。


后来,范绍增带领军队多次挫败日军。为抗日战争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长期和蒋介石打交道,范绍增也意识到国军的无能和蒋介石的个人思想。于是后来他多次在暗中帮助我军人士运送物资和药品。


“管他什么派,只要杀鬼子,都是好军人!”范绍增在心里想,自己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一番接触下来,范绍增决定弃暗投明。


1949年,国军将领范绍增率兵起义,从此成为新中国大家庭中的一员。


不过,范绍增也迎来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后,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废除之前的一夫多妻制。




02,坚决落实“一夫一妻制”,遣散姨太太


作为起义的大将军,范绍增当然也要做个表率。


之前传说范绍增有40多个姨太太,实际上,范绍增有证可考的女人只有七个。


范绍增的正室妻子是陈文兰,当时陈文兰嫁给他的时候,只有16岁,而范绍增更小,只有14岁。不过,当时因为范绍增和人打架结下了梁子。对方扬言要置范绍增于死地,于是他只好逃走。


陈文兰嫁过来以后,就在范家伺候范绍增的父母,一直等到范绍增发达了以后才被接走。


后来,在范绍增的成长历程中,张绍芬、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叶少芳、何蜀熙,这六位姨太太又参与进来。


这七个女人给范绍增生育了十几个孩子,他们一起居住在位于重庆的范庄公馆。


当然,在新中国成立之前,范绍增的老婆和孩子们生活还是不错的。除了平常的教育经费和日常支出,范绍增的每个老婆每月还可以从他那里领200块钱的零花钱。


解放以后,一切都变了,政策下来,范绍增也犯了难。


范绍增有七个老婆,手心手背都是肉,这个男人谁也不舍得,但是既然范绍增投入新中国的怀抱,就要遵守新中国的规定。他只好忍痛割爱。


经过了好几个晚上的深思熟虑,范绍增最终决定留下比自己大两岁的正妻陈文兰。


于是,在起义成功以后,范绍增立刻召开了家庭会议。


他当着大家的面说:“新中国的政策,大家也都知道,必须落实一夫一妻制。我决定了,留下老大陈文兰,她现在年龄大了,以后也不好嫁人,出去也不能找到什么谋生的工作。更何况,早些年伺候了我父母那么长时间,你们都还年轻,有机会选个好人家。”


其余姨太太觉得范绍增说得很有道理,也没有反驳。


“之前我问过你们,想走的可以去香港,留下的就在这里暂时居住。何蜀熙已经带着钱去香港了,你们还有想去的吗?”


六个女人默不作声,过了一会,范绍增又说:“没有的话,剩下的人就收拾东西,来我这里领钱离开吧。”


毕竟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范绍增还是有些家底的。既然不能继续照顾这些姨太太,那就给她们一大笔遣散费,也不枉夫妻一场,好聚好散。


忽然,一提到“离开”两个字,在坐的女人都哭了起来,毕竟这一走,就是永生不见了。


看着女人互相抱着哭,范绍增心里也不是滋味。他安慰:“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我多给你们一些钱,以后日子过得好点。走吧,走吧,祝福你们!”


姨太太们听了范绍增的话,擦了擦眼泪,互相道别。况且现在离开的话还可以拿走一大笔钱,于是几个姨太太就收拾好东西领了钱离开了。


但是范绍增其中一位姨太太叶少芳,却始终不肯离开。


她不仅表示自己要从一而终,而且坚决不会离开范绍增。


范绍增劝了好久都没用,最后怕叶少芳寻短见,就先把她安排去成都居住。范绍增心里想:“时间一长,你看不到我就想着离开了,我可不能因为你破坏组织的规矩。”


没想到这个叶少芳非常有恒心,有毅力。过了很长时间,还是坚持要留下来。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最终这件事情还是被组织上的有关部门知道了。出于人性化的考虑,领导认为这件事是历史留存的问题,再加上范绍增和妻子年龄大了,以后范绍增也需要有人照顾。所以,组织宽大处理,同意叶少芳回到范绍增的身边。


后来,叶少芳便和范绍增的妻子陈文兰一起生活。


陈文兰去世以后,叶少芳依旧陪在范绍增的身边,一直伺候到范绍增83岁去世。叶少芳成为孤家寡人也没有离开,直到离世都居住在范家。


不得不说,叶少芳应该是真心喜欢范绍增的,否则也不可能一分遣散费都不拿,也要留在他身边。




03,普通百姓实行“一夫一妻”制,结果如何?


事实上,早在民国时期,就已经实行一夫一妻制,只是当时管的松,没有人去遵守。更何况,那时候的统治者,自己都妻妾成群,怎么做表率要求下面的人呢?


所以在当时只有这个制度,但是人们不能接受,也基本没有人愿意去遵守。


一直到了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年,新中国颁布了第一部《婚姻法》,里面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实行一夫一妻制,这次就严格执行了。


大部分的人都遵守规矩,只留了一个妻子在身边,剩下的姨太太全都和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好聚好散。


这些姨太太们有的改嫁,有的独自生活,总之,和原来的家庭彻底脱离了关系。


当然,这其中也有一些人企图蒙混过关。


他们对外宣称,这些姨太太是自己的下人,还与他们一起生活。这种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一时间并不可能立马清除。


更何况,有的女子离开了夫家,连生存都成问题,还有的妻子是从小作为童养媳卖给夫家的。这一类人出身穷苦,也没有生存技能,如果真的离婚了,恐怕自己养活自己都难,并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像范绍增这样能够给姨太太一大笔钱。


况且这些女人思想保守,就算真的要和他们离婚,他们也会寻死觅活。


不过,大部分人还是遵守制度的。


但也有部分人怀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在法律颁布以后仍然娶了小妾,只是这类人的结果并没有多好。


据说,当时湖北有一个地主,怀疑小妾给自己带了绿帽子,就关起门来绑上小妾,拿着一根棍子活活把小妾打死了。


一看出了人命,有人偷偷报了案。这个地主被抓以后还嘴硬,口口声声说这个小妾是自己买来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别人管不着!


在当时他严重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首先违背了一夫一妻制的规定,其次,故意杀人罪,所以最后他被判处死刑。


当时这个地主也被当成了反面教材进行报道,随后人们引以为戒,也就不敢娶小妾了。


几年以后,政府又颁布了一条新规定:在1950年5月1号之前的一夫多妻制,属于历史留存问题,是否离婚,要尊重女方的意愿。但是,在这个时间以后的家庭,必须要保证一夫一妻。


不得不说,政府考虑还是很周到的,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妥善改变,不至于让很多女人无家可归。


记得之前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在战乱时期,军官带着发妻跑去宝岛了,把姨太太留了下来,这个姨太太就嫁给了当地的一个农民。


这个姨太太从小受过很好的家教,有文化有涵养,当时为了生存,不得已嫁给了现在的丈夫,后来两个人生了儿子,就再也没有生育。


归根结底还是这个姨太太瞧不起自己的丈夫。丈夫没有文化,两个人也没有共同语言。


后来丈夫去世,这个姨太太活到80多岁的时候依然很精致。虽然没有之前花枝招展的打扮,但一看就是和其他的老人不一样,本身的气质就与众不同。


她坐在那里,坐姿端正,端庄优雅,这个女人也在农村完整地走完了自己的一生。




写在最后:


其实,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一个男人如果和小妾离婚的话大家都觉得正常,但是如果抛弃自己的糟糠之妻,留下小妾的话,法律也是不允许的,男人也会受到周围人的鄙视。


所以,回归到问题本身来说:民国时期存在的姨太太,在建国以后基本上按照规定都和丈夫离婚了。她们有的再嫁,有的单身到老。


咱们从原来的一夫多妻制,到现在的一夫一妻制,是社会的进步,时代的发展。女性的地位有了显著的提高,男女平等,人人平等,共同构建美好蓝图。




简单来说,建国后姨太太们大多都选择离婚了,之后她们或改嫁或独自生活,总之是彻底解放了。

我们都知道,我国古代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这个制度在清朝灭亡后依然存在,民国时期就有很多男人是三妻四妾的,但新中国采取的是一夫一妻制的,那么那些男人的小妾们,也就是所谓的姨太太,她们都去哪儿了呢?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用大家都很熟悉的一个人物来说明,他就是哈儿司令的原型人物范绍增。

范绍增是四川人,自幼不喜欢读书,喜欢赌博和结交江湖人士,人送绰号范哈儿。

很年轻的时候,范绍增就加入了袍哥会,后来又经介绍加入同盟会,参加过讨伐袁世凯的护国运动,最后被收编为国军,并一步步成为国军高级将领,最巅峰的时候担任过八十八军军长、第十集团军副司令。

范绍增最让人称赞的地方,还是他在抗日战争中的表现,他虽然出身草莽,但有着拳拳爱国之心,抗战爆发后请缨抗日,带领川军到中部地区作战,并散尽家财作为军费。

并且,范绍增在抗日战争中战绩显赫,不但收复了不少敌占区,还击杀了大量日军,其中不乏日本高级将领,比如日军第十五师团长酒井直次中将、日军第四十师团的少将旅团长河野,等等。

而范绍增得到的荣誉也不少,获得过军政部明令嘉奖及军委会颁布的各级勋章、奖章数十枚,是一位有名的抗日名将。


不过,抗日战争快要结束的时候,范绍增因为不是蒋介石嫡系而遭到排挤,被委任为没有实权的第十集团军副司令,他一气之下就辞职回了重庆,凭借帮会及川军旧部等关系从事民主活动,并与我党地下组织取得了联系,曾为我党运送国弹药和药品,这为他日后起义打下了监视的基础。

1949年,范绍增被任命为国防部川东挺进军总指挥,奉命率领二万余人在四川一带继续抵抗解放军,但他在接管军队之后,于当年十二月通电起义,由此成为革命大家庭中的一员。

起义之后,范绍增作为爱国将领,受到了我党优待,被任命为湖北省沙市军分区副司令员,也算是得到了妥善安置。

不过,范绍增也面临着一个棘手的问题,那就是新中国主张一夫一妻制,但他却有多位妻妾,该怎么办呢?

事实上,早在1949年九月范绍增起义之前,他就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了,他曾将妻子陈文兰及六位小妾张绍芬、叶绍芳、房世民、赵蕴华、何淑兰、何蜀熙召集在一起开了一个会,讨论她们的去留问题。


这里简单介绍一下范绍增的六位妻妾,陈文兰是他的结发妻子,比他大两岁,是他的祖父范守中给他包办的婚姻,陈文兰与他结婚后一直留在老家生活,而她后来则在外先后娶了六位姨太太,还生育了十几个子女。

解放前,范绍增是个十分富有的人,曾在重庆修建豪华的范庄公馆,将妻妾们安置在里面居住,除了子女教育和生活开销之外,每个人还可以领取二百元的零花钱,生活可以说是过得相当不错了。

当时范绍增对妻妾们说,想要去香港的可以走,想要留下来的就住在大竹县老家,众人都沉默不语,只有何蜀熙表态要去香港,范绍增便发给她一大笔钱,让她去香港过上了富人生活。

至于其他六位妻妾,则都被范绍增送到老家去居住了,直到他起义之后,面临新中国的婚姻法,他不得不将妻妾们再次召集在一起,讨论她们的去留问题。

其实,范绍增心里清楚,只有一个人可以留下来,其他五个人必须跟他离婚,那么谁该走谁又该留呢?


范绍增首先给妻妾们讲述了国家相关政策,然后直接告诉所有人,陈文兰是他的结发妻子,并且年纪大了,离开后又没有生存能力,所以她必须留下来。

五位小妾听范绍增这么说,也不好再说什么,只是使劲在那儿抹眼泪,范绍增分给她们一部分家产之后,还跟她们办了离婚手续,之后便让她们离开,临走前又告诉她们,以后不要再回来找他了。

张绍芬、房世民、赵蕴华和何淑兰打包行李之后都走了,她们后来的事迹不详,或许是改嫁了,只有叶邵芳死活不肯离开,他还说愿意一辈子照顾范绍增。

范绍增无奈之下,只得让叶邵芳继续住在家中,但这显然不是长久之计,毕竟他是刚刚起义过来的,如果不在政策上积极靠拢,是会被人嚼舌头根的。

最终,范绍增想到了一个办法,他决定将叶邵芳送到老家去住,这样做的好处有二,既可以不被人说成是违反一夫一妻制,也可以与叶邵芳保持距离,或许时间长了她就改变主意了呢。


就这样,叶邵芳来到了四川老家居住,但让范绍增想不到的是,叶邵芳自始至终都没有打消继续跟着他的想法。

后来,这件事被有关部门知道了,组织上经过讨论之后,认为这是历史遗留问题,可以酌情处理;再结合范绍增的家庭实际情况,考虑到陈文兰年纪也大了,最终决定让叶邵芳回到范绍增身边照顾他的生活。

就这样,叶邵芳来到了范绍增身边,加上陈文兰,他就有两位妻妾了,但实际上跟他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也只有陈文兰。

陈文兰去世后,叶邵芳继续待在范绍增身边,而在范绍增八十三岁去世后,她依然没有离开范家,直到自己也去世为止。

看完了范绍增处理姨太太的案例,我们再来谈谈新中国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姨太太们又都去了哪儿。

事实上,早在民国建立的第一年,也就是1912年,民国政府就出台了婚姻法,明确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这是制度上的进步,也是文明的进步,是中国走向民主之路的一个重要环节。


但是,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一夫一妻制根本没有得到保障,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封建社会的残留没有完全被消除,毕竟一夫一妻多妾制深入人心,短时间之内是无法根除的。

并且,民国政府在执法上也不严格,就连几任元首(孙、袁、蒋都曾纳妾)也无法做到的事情,又怎么去约束民众呢?

事实上,在整个民国时期,许多政府官员和军官也都是妻妾成群的,这在当时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也没有人去刻意指责,甚至认为这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事情的转折点发生在1950年5月1日,国家颁发了新中国第一部婚姻法,里面明确规定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实施一夫一妻制。

虽然法律条文并不新鲜,但重点在于执行过程是严格的,也是始终贯彻的,并不像民国政府那样只是说说而已,背地里根本不当回事。

一时间,全国凡是妻妾多的男人都着急了,思想进步的人忍痛遣散了大多数妻妾,只有那些顽固分子拖着不肯执行。


实际上,在实行一夫一妻制的执法过程中,是无法做到尽善尽美的,因为很多男人的妻妾出身贫苦又没有生存技能,离婚后连吃饭都是问题;还有些人是童养媳或者买来的妻妾,她们思想固化,根本不敢迈出那一步,寻死觅活的也不在少数。

而有些男人则顽抗到底,他们之中一些人就是不肯离婚,还有些人则假装离婚,然后将妻妾藏在家中,甚至给她们一个佣人的身份作为掩饰,这就给执法造成了极大困难。

因为种种困难和现实原因,新中国在1952年仅对婚姻法进行了完善,出台了《关于婚姻法实行以前重婚的处理原则的规定》,规定1950年5月1日之前形成的重婚,是因为不合理的婚姻制度造成的,则不加干涉,但当事人如果主动提出离婚,则准予离婚。

也就是说,国家将主动权交给了妇女,让她们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离婚,这也是考虑到实际情况而做出的调整,显得更加人性化。

因为这一政策的出台,男人的妻妾们有了自我选择的机会,但她们之中大多数人还是选择了离婚,毕竟时代进步了,人也在进步,更何况她们是受压迫的对象,当然想要摆脱的了。


举个接地气的例子吧,1950年6月的《人民日报》曾刊登一个故事,一个三十岁的王姓女子,在三七年的时候到四十多岁的周某开的米店中工作,周某已经娶妻生子,但后来两人同居,王某因此成为周某的小妾。

解放后,王某响应国家政策,外出寻找了一份工作,打算跟周某离婚后独自生活,周某虽不情愿,但也无可奈何,最后给了王某三百斤米作为补偿。

事实上,国家为了解决离婚女子的生存问题,给她们提供了很多适合的工作岗位,这在一定程度上给了她们改嫁或者独自生活的勇气。

因为国家的鼓励和扶持,大多数小妾都选择了离婚,但也有一些人比较特殊,她们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为此国家也充分予以考虑。

比如说,有些小妾孤苦无依,年纪又比较大,虽然离婚对他们来说充满风险,但她们受够了给人做小,最终还是鼓起勇气选择离婚。

对于这种情况,国家一般会让男人对小妾尽到一部分补偿或者赡养义务,政策上也会有所倾向,避免小妾离婚后无法生活的情况发生,至于说小妾离婚后是独自生活还是改嫁他人,那都由她自己选择。


当然了,也有一些生育了子女的小妾,她们内心其实是很痛苦的,不离婚就会继续遭受压迫和歧视,离婚了又不得不离开子女,独自生活也会显得更加艰难,因此无论如何抉择都不完美。

对于这种情况,其实国家也有一些扶持政策,比如让小妾带着子女一起生活,给她安排工作,或者给一些经济救助,时间长了就慢慢好了。

最可气的是男人选择留下年轻貌美的小妾,而让年老色衰的结发妻子离开,对于这种恶劣行径,政策上一般是不予支持的,多是情况下正式的夫妻关系是受到保护的(特殊情况除外),即男人只能优先选择将妻子留下。

倘若是妻子主动选择与丈夫离婚,而让小妾留下来,该怎么办呢?

这个问题其实很简单,就按照正常的夫妻离婚程序去办就可以了,毕竟他们是合法夫妻关系,离婚的理由只要充足,也是予以支持的,否则则坚决驳回,这与鼓励小妾离婚的概念是不同的。

总之,在国家的鼓励之下,大多数小妾都选择了离婚,只有少数人因为传统观念和实际困难而选择继续留下,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一夫一妻多妾制度最终还是走向了消亡。


不过,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港澳台一些地区,仍然存在男人纳妾现象,比如澳门赌王何鸿燊就有四个妻妾,别人质疑他为何如此,他说自己娶姨太太的时候,澳门还没有废黜一夫一妾多妾制(七十年代才废黜),当今法律对他不适用。

很多香港富豪也有样学样,他们在回归之前疯狂纳妾,甚至拿出大清律来作掩护,因为这一缘故,这些富豪去世之后,留下了众多妻妾儿女,也产生了很多争夺遗产事件。

由于大陆已经全面实施一夫一妻制了,因此看到此类消息,往往会让人产生时空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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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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