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则上,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但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题主是一直在单位工作的,虽然达到了退休年龄,但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劳动关系并不必然终结, 还可以视为劳动关系的延续,用人单位仍需继续缴纳社保。
3、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的,社保因单位原因未交满15年的,且剩余期限不足5年的,单位可以一次性补缴。
4、如果非因单位原因导致社保缴纳不足15年的,原则上单位没有过错,可以终止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其实单位这种做法是既不合法也是不合情理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你虽然超过了50岁,但是养老保险缴费不到15年,并没有符合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所以用人单位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同的。虽然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但是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的,而且发布的时间是2008年,而新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法是2012年12月,从2013年7月1日开始执行,从下位法执行上位法的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法是劳动合同方面的根本大法,凡是和劳动合同法提法不相符合的,必须以劳动合同法来作为基本的遵循,如果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也不合情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自2011年7月1日实施以来,在2018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修改,新修订后的社保法,和劳动合同法进行了有机的衔接,其中第十六条规定,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继续缴费到15年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所以超过50岁的女性,作为企业的女职工,在单位工作期间,为用人单位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在最后事关女员工最为关键的几年时间,用人单位应当本着关爱女职工的角度出发,让女员工继续为单位做贡献的同时,通过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而顺利达到办理退休的条件的目的,这样做的结果是用人单位也不吃亏,即使女员工50岁了,但她们的责任心更强,对单位认同度更高,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
如果用人单位采用各种手段逼迫年龄超过50的女职工离职的,只要职工提出离职的,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不管用人单位采取什么手段,女职工只要坚守自己的岗位,做好自己的事情即可,单位要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最好的结果。如果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出具书面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只要之前缴纳了失业保险的,就能按照有关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按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就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金,50岁以上的职工,虽然达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但并没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所以是符合领取基本失业保险金的条件的。
维权的方式有这么几种。一是和用人单位协商,协商是最能解决问题的手段,也是维权成本最低的一种;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三是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仲裁;四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除了协商方式外,后面几种维权方式,自己都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维权成本也比较高。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和用人单位协商,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争取领到失业保险金,然后自己缴纳剩余年限的养老保险,顺利办理退休。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醒。
楼主您好,女性超过50岁,那么你的社保缴费不到15年,单位使用各种手段让员工离职这种情况,实际上这个劳动合同关系应当来讲是自动解除的,所以说如果劳动合同关系是自动解除的,实际上你是享受不到失业金待遇。
为什么劳动合同关系自动解除了呢?因为女性的法定退休年龄是50周岁,所以说你到了50岁这样一个法定退休年龄,那么和劳动合同关系就自动解除,然后你就应该可以享受这个养老保险的待遇了,当然你的社保关系没有缴纳超过15周年,那么就意味着你不能够直接享受养老金的待遇,所以说你还需要继续缴纳养老保险,直到你的累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超过15周年才能够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
所以单位如果要解除你的劳动合同,那么是属于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情形,那么你肯定享受不到失业金待遇,但是如果是单位单方面解除你劳动合同这样的一个情形的话,那么你是可以享受到这个失业金金待遇的,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当然想让自己正常的办理退休享受养老金的待遇,就必须保证自己的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周年以上,就可以正常的办理退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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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超过法定劳动年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即可。女工人只能接受,无法维权。没有缴足15年养老保险,与用人单位没有关系,只能责任自负。
谢谢《头条问答老师》邀请。
法定劳动年龄是受法律保护的,超过法定劳动年龄,法律不予保护。女工人的劳动年龄是50周岁,这是国家关于企业人员退休的年龄规定的。因此,企业女工人到达50周岁,就是到达了法定劳动年龄,用人单位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直接终止劳动关系即可。
但是,对于在管理岗位的女员工,则不能终止劳动关系,要继续干到55周岁,或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女县级以上干部,则必须干到60周岁。
当然,这里有个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问题,从法定角度讲,用人单位不承担责任,也就是女工人是超过35岁以后才去用人单位工作的。
那么,问题来了。35岁之前到18岁以后干什么了?假设也在其它用人单位劳动,而其它用人单位没有缴纳社保,或一直就在此单位工作,没有缴纳社保,则可以申请补缴。
如果没有这些经历,只能延迟5年缴费,到达法定缴费年限,办理退休,享受养老保险金待遇。
所以,任何人一定要争取早日缴纳养老保险,不会吃亏的。个人帐户储存额利息高于商业银行存款利息3个以上百分点。
页面更新: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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