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具店主进课堂带走男孩逼其承认偷东西,其行为违反了哪些法律?

现在是没有流氓罪了,不然,定他一个流氓罪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不论男孩是否真的有偷拿文具店里的东西,他一个普通人,都没有权力到学校进课堂带走男孩,逼他承认偷东西,这是明显的耍流氓啊!

没有以前流氓行为的兜底罪名(流氓罪),还有现在的流氓行为兜底罪名——寻衅滋事罪。按照仅有的信息,定这个店主寻衅滋事罪,应该没毛病。

如果那男孩被带走,又被限制人身自由一定时间,还可以定那个店主非法拘禁罪。如果被打,还可以视情节轻重定伤害罪等。

当然,真的要追究责任,那还得看两方当事人的社会能量了。如果那文具店老板后台够硬,或许嘛事没有,什么罪名也定不了。如果小男孩家庭的能量够大,办那个店主黑恶势力,好像也并不是不可以!能做出这种事的人,估计绝非良善之辈。




学生进入了学校,其人生安全就应该有校方负责。

任何人在未经校方许可的情况下,无权进入课堂带走学生。更不可私设公堂。




一个学生进入学校,学校就应承担监护责任,一般来说外面的人,是无法进入学校,更不用说从课堂把学生带走并逼其承认偷东西,行为非常恶劣,




文具店主进课堂带走男孩子,老师干嘛呢?学校干嘛呢?学生进入学校,一切安全都交给了学校,学校该负责啥呢?再说文具店主有什么资格把学生带走?黑社会吗?应该是非法拘禁罪,私设公堂罪。




最近出现在河南周口,文具店主到学校里面,强行带走一个男孩,强迫逼着这个男孩,承认偷盗大约五百块钱物品!这明确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任何一个人都没有权利,强行逼着一个孩子,承认自己没有做的事情,而且,学校也有相关责任,老师和学校领导,可以阻止这个文具店长,带走自己学校的学生!

这个问题非常明显,文具店长说丢东西的时候,他可以到派出所报案,只有派出所和相关法律部门,才有权利调查整个事件的原委!任何个人这样私自带走!这个学生就是限制了,这个学生的人身自由,更严重的是毁害这个孩子名誉。

大家都能想象到,当时这个文具店长,强行把这个学生带走,学生们都是没有判断力的孩子们,是不是当时说什么都,或者是很多舆论都是,对这个男孩子议论纷纷了,而且,孩子爸爸回来以后,要求看文具店监控的时候,文具店长说监控摄像头坏了?哪有这么巧合的事情?明明确确就是这个文具店长,自己知道诬陷这个男学生了。

作为这个学生的父亲,记住我的一句话就是,父亲是孩子的一片天,孩子受到这么大的委屈,不止止让文具店长在,附近文具店给孩子,澄清名誉!更重要的是为自己儿子,讨回公道!让文具店长赔偿精神损失费,名誉损失费,而且,报案到有关部门,一个文具店长私设公堂,是违法犯罪行为,文具店长要承担法律法规,制裁或者处罚!这才是真正给自己儿子,讨回来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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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01

标签:文具   店主   课堂   男孩   公堂   人身自由   文具店   校方   店长   罪名   名誉   流氓   孩子   法律   学校   财经   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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