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部和大理寺会审判处岳飞死刑,岳云、张宪流放,宋高宗为什么下旨岳云、张宪斩刑?

铁证如山,张宪作乱,还有一群从犯,岳飞受诛连。宋史高宗本纪写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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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纠正一下题主的错误之处,一开始刑部,大理寺的判决是“岳飞斩刑,张宪绞刑,岳云徒刑二年”,也就是说张宪一开始就被判了死刑,可是这个判决引起赵构的不满,最后赵构改判“岳飞赐死,张宪,岳云斩刑”,那么张宪,岳云为什么一定要死呢?要搞清楚这个问题,就必须要搞清楚岳飞因何而死。

可能很多朋友认为岳飞是因为力主迎回二圣极大的威胁了赵构的皇位和插手立太子一事,从而引起赵构的不满与猜忌,但是如果仔细了解一下会发现,岳飞的死并不是因为这两个原因,因为迎回二圣是赵构最先提出来的,宋朝以孝治天下,靖康之耻后,大宋江山摇摇欲坠,国内起义更是不断,面对这种内忧外患的局面,赵构只有打出迎回二圣的旗号,才能聚拢人心,一致对外,才能使得刚刚建立的南宋政权稳定下来,所以当赵构打出这个旗号后,朝中内外文武大臣皆以不同形式进行声援,以表示自己抗金决心,而岳飞也只是其中一个,但是自公元1135年宋徽宗死于五国城后,金国便故意放言要将宋钦宗或者他的儿子赵谌送到开封立为皇帝,建立一个伪政权,像当年的伪楚张邦昌和后来的伪齐刘豫一样,但影响又比伪齐和伪楚大,因为不管是宋钦宗还是赵谌,他们都有资格取得合法皇帝的身份,得到更多人的认可,如果金国一旦这么做了,那么赵构的合法地位就受到了冲击,这不利于以后的抗金大业,所以从那以后,岳飞再也没提过迎回二圣,只是主张收复中原,而且以后不管在什么场合以什么形式皆以“天眷(即皇帝的亲戚)”称呼徽钦二帝,以表示自己拥护赵构的决心,插手立太子一事也是得知金国要立赵谌为帝后,向赵构谏言早立太子,以安天下。况且靖康之耻后当时的朝中文武大臣几乎皆被俘,此时南宋朝廷上下的文武大臣也几乎都是赵构一手提拔上来的,可以说是赵构的班底,即便宋钦宗回来了,他们也不会支持宋钦宗复位(很多人说借鉴明朝的夺门之变,但那时和明朝情况完全不同,赵构也完全不用担心宋钦宗回来会夺位),所以,岳飞被杀是另有原因,而这个原因也是张宪,岳云必死的原因,这个原因我用一句话来概括—兵权在握,功高震主,虽有忠心,黄袍加身犹未可。

这句话并不难理解,宋朝本身就是武将反叛,赵匡胤黄袍加身而来,所以大宋立国之后,赵匡胤为了防止再出现这种情况,便杯酒释兵权,并改革兵制,枢密院为国家最高军事领导机构,拥有调兵权,三衙(即殿前都指挥司,侍卫马军司和侍卫步军司)为国家最高军事指挥机构,拥有统兵权。从此之后调兵权和统兵权分开,使得武将的权力得到极大的削弱,北宋灭亡后,面对金军的不断南下进犯,再加上国内各地不断的起义,赵构不得不放权给岳飞,韩世宗,刘光世等武将,让他们自行招募,训练,统帅士兵,以此来抵抗金军,剿灭国内叛军,以安江山。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岳飞的部队因军纪严整,战功赫赫而赢得了“岳家军”的称号,可是赵构登基后先后发生了苗刘兵变和淮西军变,苗刘兵变中赵构被迫退位,甚至差点死在叛军刀下,淮西军变几万将士叛逃金国,使得北伐战场形势一落千丈,不得不被动防守。因而赵构对武将是不得不用又很不放心,所以一边是岳飞和岳家军名声和战功日益显著,一边是武将叛乱的阴影时常折磨自己,赵构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岳飞,本来他想升岳飞为枢密院副使,让他安心做一名没有军权的朝廷大员,而这几乎也是武将能做到的最高的职位了,可惜岳飞太执着,他虽然接受了这一职位,但他还是一心想北伐收复中原,可惜赵构并不能理解岳飞这颗纯粹的心,在皇帝的心中你岳飞不贪恋美色,不爱财,给你高官也不做,那么你想要什么?莫非贪图我大宋江山?如此一想,赵构更是下定了处死岳飞的决心,即便你岳飞不想,难保将来你的岳家军做不出黄袍加身的事情来!所以岳飞必须死。

最终,赵构借与金国议和,金国提出岳飞必须死这一条件之机,暗示秦桧给岳飞罗织罪名并处死他。可是岳飞死了,岳家军还在,要知道岳家军在岳飞的治理下几乎成了岳家的私人武装,岳飞以及岳云在这支十万人的军队中威望很高,岳飞死了,万一十万岳家军拥立岳云或者其他岳飞的部下反抗朝廷甚至叛出金国就像当年的淮西军变一样怎么办?要知道当时的岳家军几乎是南宋一半的军事力量,如果这支部队投了金国,那么赵构辛苦建立起来的南宋政权会很快灭亡,所以必须杀死岳云和张宪这两位在岳家军中威望甚高的将领,从内部彻底瓦解岳家军。

其实赵构知道岳飞以及张宪,岳云是忠心的,只不过他太害怕了,如果岳飞能像韩世忠那样懂得激流勇退,也不至于落的这个下场,可惜岳飞太过忠义耿直,这支军队既有匡扶社稷的能力亦有颠覆社稷的能力,赵构不想冒险,他只想安安稳稳的当皇帝,舒舒服服的过日子,只要不打仗,赔款称臣也可,只要不打仗,那么岳飞他们死了,也没什么坏处。当然了赵构也并非意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在他决定退位后,曾召见大臣说过一句话:“朕在位,失德甚多,更赖卿等掩覆”,我想这应该是他的心里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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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绍兴十一年时的宋高宗终于想通了一个问题,他发现,他自己最大的敌人,不是金人,金人已经是强弩之末,灭亡南宋已是不可能的事情了,金人最多不过是想从南宋身上敲诈点好处,现在自己最大的敌人是国内的“主战派”们,以岳飞为首的主战派们,反对自己跟金国签订丧权辱国的和约,高宗没有什么收复河山的宏图大志,他就是想过点好稳日子,享受享受当皇帝的惬意,以前因为金国想要灭亡南宋,他不得不奋起抗战,现在既然金国转变了灭亡南宋的政策,他也就满意了,至于称臣赔款割地,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不在乎的。

但是他不在乎的东西,南宋朝廷上下文武大臣士民走卒却在乎得很,绍兴和议和内容传回来,朝野上下一片反对之声,文臣士子们反对的理由都很正当,君父之仇不共戴天,宋高宗不好说什么,只能讲些休兵息兵、忠孝不能两全的说辞来搪塞过去,所以反对的声音一直很高,因为大家没有被说服。怎么办呢?杀几个人,杀一儆百,把反对的声音压下去。

所以岳飞只有死,在宋高宗看来,才能把主战派的气焰打下去,但高宗、秦桧一伙罗织岳飞的罪名,搞了二、三个月,始终搞不出个名堂来,无法做成“铁案”,“莫须有”三字表明,就连秦桧也是“心虚”的,所以秦桧主持下由刑部和大理寺拟的判决书中,将岳飞处的,张宪处绞(注意,题主所说的张宪流放是不对的),岳云是“徒”,“徒”不是流放,而是“服役”,但宋代官员犯“徒”刑,是可以“以官当徒”的。

也就是用官职抵消徒刑,一般会以罢官罚款来“抵”徒刑,所以如果按这个“徒”的判决,岳云的处罚就实在是太“轻”了,因为他岳飞谋反的大罪啊,杀了岳飞,却如此轻判岳云,会让人觉得宋高宗一伙“心虚”,会让主战派觉得宋高宗“投降”决心还不够,觉得我们只要再努力一下,说不定能让皇上回心转意,不向金国称臣、割地、赔款了。而这是宋高宗最不愿意看到的局面。

杀岳飞就是为了震慑主战派,主战派中大部分是“文官”,反对和议的理由也是为了“君父”,宋高宗虽然生气,却拿他们没办法,最多让他们罢官回家歇着,武将里面,韩世忠当年在明受之变的时候积极勤王,对高宗有“救命之恩”,如果在岳飞和韩世忠两个中选一个来杀的话,肯定选岳飞。但杀了岳飞,不杀岳云的话,就起不到“表决心”的效果,所以高宗决定把“坏事做绝”,让忠臣义士们对他彻底“绝望”,杀了岳云,就是要向那些忠臣义士们宣布,朕就是这样一个昏君,你们不要指望我带着你们收复失地,还我河山,我就是迫害忠良,自毁长城,自甘堕落,你们不要对我有期望,宋高宗这样的“勇气”,在整个历史上确实是非常罕见的。

因为他要做的“和议”,确实太需要勇气,和约中赔钱是小,称臣是大,高宗不但要向金国称臣,还要接受金国的册封,他在给金国的誓表中说要“子子孙孙,谨守臣节”,而金国还派使节来正式册封赵构为宋帝,“册命尔为帝,国号宋,世服臣职,永为屏翰”。换句话说,在名份上、在法理上,南宋已经不是一个真正的“国家”,只是金国的附属国罢了,这是宋朝人无论如何也接受不了的和平,这不是和平,这是投降啊!就连秦桧都有点受不了,最后还要高宗开导他,高宗给他讲“夷狄不可责以中国礼”,这完全是精神胜利法,意思是说称臣册封这些“中国”的礼仪,对我们中国才有用,因为夷狄没文化,所以对夷狄是没用的,不过是玩文字游戏,不要在乎这些东西。

正是靠着这样的“决绝”,绍兴和议才最终达成了,高宗也才最终过上了二十年的太平天子的生活。所以岳飞要死,岳云也必须死。其实,宋高宗一向在制造冤案迫害反对派的时候,通常是对主犯以外的从犯表示宽大的,但岳飞一案实在是让他下不了台,如果岳飞死得不那么大义凛然,秦桧真的能够找到岳飞“谋反”的铁证,那时宋高宗大概可以不杀岳云,而岳飞偏偏又是么的伟大,那就只有让岳云跟他一起陪葬了。





答:首先得说明,大理寺对岳飞三人的判处是在“莫须有”的背景下判定的,也就是说,是在拿不出证据的情形下,用“也许有”的措词定下来的,这本身就无比冤枉,宋高宗还在原基础上痛下杀手,追判岳云死刑,这就充分露出了其森然凶残的嘴脸。

原先,御史中丞万俟卨在秦桧的指使下,用极其不要脸的方式来伪造口供,私拟岳飞三人的罪名:

一、坐尝自言己与太祖以三十岁除节度使,为指斥乘舆,情理切害;

二、敌侵淮西,前后受亲札十三次,不即策应,为拥兵逗留,当斩;

三、长子左武大夫、忠州防御使、提举醴泉观(岳)云,坐与(张)宪书,称“可与得心腹兵官商议”,为传报朝廷机密事,当追一官,罚金。

这三条罪名中的第一条,是说岳飞向外界夸耀自己和宋太祖一样,都是三十岁得授节度使之职,意思是岳飞语中隐含着要成为宋太祖的人物(谋反)。

这条罪状,也许是道听途说,也许是无中生有的编造,既无人证,又无物证,如何定罪?

退一万步说,即使岳飞真说过这样的话,也许也只是单纯炫耀自己战功来得早,职位升得快,又岂能充当得上谋反大罪?

所以,这条罪状之后,没说惩罚办法。

第二条,“不援淮西、拥兵逗留”,这一条果真成立,按当时律法,是当斩。问题是,绍兴十一年春淮西之战中,岳飞并没有“拥兵逗留”,而是按照宋高宗的札令东奔西驰,虽然没能与金兵交上火,但那是受时间、空间以及讯息传递各方面限制造成的,被硬扣上“拥兵逗留”的帽子,只能说,欲加之罪,无患无辞?!

第三条,说岳云写信给张宪,信中有不可告人的阴谋,但这根本就是一封子虚乌有的信,用秦桧合伙人张俊的话来说,这封信被张宪“烧了”。这张口就来的一个“烧了”,如何能让天下人信服?

所以,对岳云的判处是“当追一官,罚金”。

在万俟卨的主导下,大理寺左断刑少卿薛仁辅、大理寺丞何彦猷、李若樸等人违心地作出了这样的判决:将岳飞处斩刑,张宪处绞刑,岳云处徒刑。

可以说,这已经是量刑严重过当了。

但宋高宗却认为量刑过轻,说处岳飞斩刑死得太痛快了,不足以警示后世,岳云罪与张宪相同,怎么可以免遭死刑?提起朱笔批复为:“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

“岳飞特赐死”是怎么一种死法呢?

正史没有记,但《建炎以来朝野遗记》有详细记载:“其毙於狱也,实请具浴,拉胁而殂”。

这“拉胁”,是古代中国的一种死刑执行方法,据《酷史传》记,是由力士用大铁锤猛击犯人双肋,直至肋骨断落、心脏碎裂而死,可谓灭绝人性、惨无人道。

这么做,明显就是要以岳飞的死来警示、震慑当时的掌兵武将了。

由此可知,宋高宗不肯放过岳云,要岳云陪岳飞、张宪同死,也是要达到这种目的。

当然,另一方面也是要斩草除根、免除后患。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真是要斩草除根,岳飞不是还有岳雷、岳霖、岳霆等几个儿子吗?为什么不来个一锅端?

很难说宋高宗没这么想过,但岳飞那几个儿子,次子岳雷才十二岁,三子岳霖、四子岳霆更小,黄口稚儿,而岳飞的谋反之罪又没坐实,真没法下手。

最后补一句,关于岳飞之死,数百多年来是公认的千古奇冤,现在却有一小撮人不知怎么回事,一个劲儿地拍手称快,说,这是活该,谁叫他迎二圣?谁叫他建议立储?谁叫他功高震主?

我写《这才是岳飞》,有读者向我提出:岳飞的存在都已经威胁到南宋朝廷了,宋高宗能睡得安稳吗?杀他有什么冤了?

我非常无语。

不想展开说了,只想提醒一句,不管宋高宗出于哪种龌龊心理要杀岳飞,在没人任何真凭实据的情况下,胡乱捏造了几个罪名就给人定罪开斩,就是冤案。




根据《岳飞判决省札》(这份判决书流传下来了,但岳飞的卷宗被张俊搞没了),大理寺对同案的张宪和岳云给出的判决是:

张宪判绞刑

“法寺称:‘律:谋叛,绞。其张宪合依绞刑私罪上定断,合决重杖处死。仍合依例追毁出身以来告敕文字,除名。’本人犯私罪绞,举官见行取会,候到,别具施行。”

岳云判三年徒刑

“法寺称:‘敕:传报朝廷机密事,流三千里,配千里,不以荫论。敕:刺配比徒三年,本罪徒以上通比,满六年,比加役流。律:官五品犯流以下减一等。其岳云合比加役流私罪断,官减外,徒三年。追一官,罚铜二十斤入官,勒停。’看详岳云因父罢兵权,辄敢交通主兵官张宪,节次催令得与心腹兵官擘画,因此致张宪要提兵谋叛。及传报朝廷机密,惑乱军心。情重,奏裁。岳云犯私罪徒,举官见行取会,候到,别具施行。”

大理寺将岳飞判死刑的理由主要有两个:

1,绍兴十一年的淮西逗留。这个没张宪岳云的责任。

2,岳飞免职后,与张宪串通谋反。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光杆司令谋反的,必定有同谋,所以赵构、秦桧认定是岳飞最忠诚的部下张宪,大理寺判张宪死刑。针对岳云,大理寺给出的意见是:交通张宪,惑乱军心,没有认定他直接参与谋反,判三年徒刑。

这份判决由秦桧呈给赵构审查,赵构把岳云改判为死刑,为什么?

道理很简单:

1,岳云是一个名将,怕他给岳飞报仇。

2,把岳飞谋反案做成铁案

因为这个案实际只牵扯岳飞、岳云、张宪三人,并无任何物证。这三个人都死了,就死无对证,永远无法翻案。如果留了岳云活口(赵构都觉的秦桧有妇人之仁了),赵构觉得后患无穷。

本人是沂蓝书院赵月光,主要研究宋史和近现代史,继承章太炎学派唯识史观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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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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