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到底可以有多丑陋?

孤寡老人车祸去世,侄子侄女马上跳出来抢着下葬老人,甚至说是老人的养子,目的就是争老人的赔偿款,最后法院的判决大快人心。


老人叫李文科,淮安市吴江村村民,他一辈子不结婚,膝下无儿无女,是村里的五保户。


2015年11月29日晚上八点多,74岁的李文科醉酒后驾驶人力三轮车横穿马路时与一辆不减速的汽车发生车祸后倒地不起,虽然被及时送往医院,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而去世。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对事故做出了责任认定,李文科和肇事司机张东健负同等责任。




张东健购买有加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大部分赔偿款由保险公司支付,所以张东健表示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偿,只希望早日了结这起交通事故,好安心工作和生活。


然而,李文科是个孤寡老人,膝下无儿无女,又没有近亲属,赔偿款到底赔给谁,这就让张东健和保险公司犯难和头疼了。


这时,李文科的大侄子李耀勤突然站出来,说他是李文科的养子,在李文科去世前他尽了赡养义务,同时,他还以养子的身份把张东健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把赔偿款给他。




理由是:

他的父亲共有兄弟三人,父亲是老大,下面有两个弟弟,李文科最小,是他的小叔叔。


他8个月大时父亲去世,3岁时母亲改嫁,之后他和奶奶及两个叔叔一起生活。


二叔结婚后就分家单过,他则继续和奶奶及小叔叔一起生活,小叔叔没有结婚,和他情同父子。




二叔有二儿一女,二叔病故后,二婶就带着三个年幼的孩子改嫁,自此,二叔的三个孩子几乎不回李家。


后来他结婚成家了,但依然和小叔叔一起生活(奶奶已去世),而且又生活了十几年,直到他盖了新房之后,才和小叔叔分家。


新房和小叔叔的房子紧挨着,加上他种小叔叔的田地,平日里他家和小叔叔经常走动,生活上也很照顾小叔叔,吃的、用的、穿的都少不了小叔叔的份。


后来,小叔叔年龄大了,村里就给小叔叔办了五保户。小叔叔每月有180元低保金,虽然基本生活有了保障,但他一家还是像往常一样照顾小叔叔和带小叔叔去看病。


这些年来,他和小叔叔虽然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但事实上他就是小叔叔的养子,他有权处理小叔叔的后事,有权获得相关赔偿款。




见李耀勤以养子身份起诉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李耀勤的三个堂弟堂妹也去法院起诉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


法官劝李耀勤的堂弟堂妹暂时别起诉,如果李耀勤的养子身份得到支持,那么法院会通知李耀勤的堂弟堂妹作为共同原告参加诉讼。


李耀勤的堂弟堂妹接受了法官的劝说,但不认同李耀勤照顾李文科的说法。


李耀勤的堂妹李梅花说,他们兄妹三人跟随母亲改嫁后,因为年纪小,不怎么和小叔叔走动,但小叔叔年纪大后,逢年过节他们都去看小叔叔。另外,小叔叔在生活上一直能自理,不需要人照顾,李耀勤一家并没有照顾小叔叔。




堂弟李耀发说,小叔叔身体硬朗,平时都去捕鱼卖,卖鱼的收入和低保费完全够生活开支,生活并不困难。倒是李耀勤农忙时就叫小叔叔去帮忙,没事时就叫小叔叔滚蛋,他根本没有照顾和抚养小叔叔。


面对堂弟堂妹的质疑,李耀勤拿出一份2015年11月30日吴江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是李文科一直未进敬老院,平时都是由侄子李耀勤照顾和抚养。


李耀发也拿出一份吴江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的内容是李文科一直没有进敬老院,由侄子李耀勤、李耀银、李耀发及侄女李梅花共同抚养。




两份证明都是吴江村村委会出具,都盖有村委会的公章,只是内容有些不同,这让大家很不解。


吴江村委会解释说他们当初出具两份证明,主要是为了方便办理李文科的后事以及解决赔偿问题,但没想到李文科的侄子侄女们会闹矛盾,意见不同。


原来,李文科去世后,遗体被送到当地殡仪馆,李耀勤没有和堂弟堂妹们商量就私自决定火化李文科的遗体,而且有意隐瞒火化日期。


纸包不住火,李耀发兄妹三人得知李耀勤的做法后很气愤,并跑去殡仪馆要见李文科最后一面,但李耀勤不准堂弟堂妹见李文科最后一面,还叫人打了李耀发。




李耀发兄妹三人更加气愤和不满,坚决和李耀勤作对,不让李耀勤如愿。


2016年11月,当地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双方争论主要有两点。


争论第一点:李耀勤到底算不算是李文科的养子?


李耀勤的律师说,李耀勤3岁时就跟随李文科一起生活,两人之间虽然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但却构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所以,李耀勤以养子的身份来起诉对方合情合理。


被告方保险公司却不认同,因为李文科和李耀勤没有依法办理收养关系,李耀勤也没有尽到事实上的赡养义务,构不成养父子关系。




争论的第二点,李耀勤否有资格来主张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李耀勤的律师认为,李文科在最需要人照顾和处理后事时,李耀勤马上出现,如果法院或者法律不支持李耀勤获得相应的赔偿,会违社会公德。


被告方保险公司认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对象是死者的近亲属,而不是死者本人,同样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对象也仅限于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所以这两项权益只能由李文科的近亲属来主张,但很明显李耀勤不是死者的近亲属。




因为双方争论剧烈,这次开庭审理法院没有做出判决。


之后,法官去吴江村走访调查。


李耀勤的二婶齐秀英说,她和丈夫把李耀勤养大到17岁时,才正式分家。丈夫去世前,她问李耀勤家借钱给丈夫治疗,丈夫去世后,因为她没能及时还钱给李耀勤,李耀勤就逼她嫁给李文科,她不同意,李耀勤就打骂她。




李耀发说,李文科和李耀勤两人年龄相差仅仅13岁,李耀勤的父亲去世时,李文科还是个13岁的孩子,根本不可能照顾李耀勤,相反,是他们的父母撑起这个家和把李耀勤养大的。还有,当年李耀勤逼母亲嫁给李文科的做法让他们很反愤,为了这事他们还和李耀勤发生了争吵,结下了怨。后来李文科去世后,李耀勤的做法让他们的怨恨更深。


李耀勤说,事情完全不是二婶母子俩说的那样,多年来都是他家照顾李文科,堂弟堂妹对李文科从来不闻不问,现在堂弟堂妹见有赔偿款就跳出来,争着抢李文科的骨灰和下葬李文科,目的就是为了分钱。




李耀勤口中所说的抢李文科的骨灰又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李文科去世后,李耀勤为李文科选好了一块墓地,但他决定在殡仪馆带着李文科的骨灰直接去墓地下葬,不再为李文科举行吊唁仪式。


李耀发兄妹三人反对李耀勤的做法,认为应该按当地习俗把李文科的骨灰接回家,为李文科举行一个吊唁仪式,然后再下葬,这样李文科走得才不那么凄凉。另外,他们兄妹三人也是李文科的侄子、侄女,同样有权处理李文科的后事,而且他们已经在李文科名下的田地里选好一处做墓地了。


因为双方意见不一,争吵不休,而为了争李文科的骨灰和下葬李文科,双方还发生了肢体冲突,惊动了当地派出所。


在派出所的耐心调解下,李耀勤勉强同意把李文科的骨灰带回家举行一个吊唁仪式,并由堂弟堂妹来操办吊唁仪式和下葬李文科。


下葬李文科时,李耀勤一家却又百般阻拦,不准下葬李文科。因为他家一直耕种李文科的田地,如今麦苗未成熟,还不能收割,此时挖墓地会损坏他家种的麦苗,因此,堂弟堂妹必须补偿他家的青苗损失费2000元,钱到位了,才能下葬李文科。




李耀发兄妹三人气得和李耀勤一家大吵起来,说李耀勤一家见钱眼开,没有良心。


为了能顺利下葬李文科,派出所又耐心对双方进行调解后,李耀勤一家才同意将青苗损失费降到600元。


李耀发兄妹三人给李耀勤600元后,才顺利下葬李文科,但双方的矛盾也因此更深了。


李耀发兄妹三人坚决认为李耀勤和李文科只是叔侄关系,不是养父养子关系。


李耀勤在李文科生前到底有没有照顾李文科,又是否尽到了赡养的义务呢?对此,法官又向村民及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


村民说,李耀勤平时根本没有照顾李文科,更谈不上赡养李文科,有时李文科问李耀勤要点钱,李耀勤都不给。


村民还说,李耀发兄妹三人在母亲改嫁后,就跟随母亲到其他乡镇生活,没有跟李文科生活在一起,同样也不存在赡养关系。




村委会说,李耀勤结婚之前,他确实是跟二叔二婶、小叔叔及奶奶一起生活,但他结婚以后就和李文科分家,各过各的生活。李文科平时主要靠捕鱼卖和低保费来养活自己,李耀勤对李文科没有尽到照顾和赡养的义务。


一番调查后,法院认为李耀勤和李文科不存在收养关系,也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近亲属,李耀发兄妹三人与李文科也同样不存在赡养关系,所以,李文科的侄子侄女们都没有资格申请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最后,法院驳回李耀勤的诉讼请求。另外,李文科的侄子侄女们可以主张李文科的丧葬费,不过要另行起诉。


法院的一纸判决,让李文科的侄子侄女们白忙活了一场,而李文科的侄子侄女们的言行让我们看到了金钱至上的人性丑陋一面。


都说金钱是把照妖镜,照出人性的冷漠和贪婪的丑陋一面。有些人平日里和亲人相处,就像陌生人,没有关心和问候,不闻不问,一旦对方有钱了,或者有了拆迁款,或者发生变故有赔偿款,要么争吵不休,要么变得“热情亲切”起来,暴露出心底最丑陋的一面。而为了钱,连亲情都不顾,什么都做得出来,却不知真正的亲情是平日里用关心、问候、互帮互助一点一点建立起来的,而不是用金钱建立起来的,更不是用金钱买得来的,因为亲情一旦变淡,就难再浓起来,亲情一旦失去,再多钱也换不回。


愿大家都能善待身边的亲人,都能珍惜珍贵的亲情!




我小妹妹得了乳腺癌,我二哥打电话给我说,让我劝小妹妹不要去接受手术,化疗,这很痛苦,生不如死,他有一个好方法可以挽救妹妹的生命,而且还不会那么痛苦。

我们家小妹妹由于婚姻不幸,导致精神失常,得了间歇精神病,很早就病退,一直单身,没有子女有退休费与父母住在一起。

我二哥在外面开门面做生意,挣了很多的钱,后面他觉得做生意太累,就想找轻松的来钱快的,结果就进入了传销,后面又卖什么蒜蓉保健素。

二哥做传销的时候,已经做成了传销团伙的老大,给我们的感觉非常有钱,后面我们才知道他是花钱买买的老大的位置,真正的老大已经退出去了,他接了个坑,欠了很多钱。

当小妹妹得了乳腺癌症,我们全家都感到很痛心,觉得妹妹命怎么这么苦,婚姻不幸精神不正常,结果还得了乳腺癌,大家都在积极想办法,我们给她找了医院找了医生,按照正常的流程就是住院做手术化疗,而且乳腺癌成功率很高,我们对治好还是充满了信心,虽说妹妹有医保可以报销,但是想到她一个人孤苦无援,我还是给了她5000块钱。

长期不着家的二哥知道了这个消息不闻不问,后面突然热情起来。

他回家单独跟妹妹谈话,说到医院去,医生要拿刀把你的乳房割掉,然后让你生不如死,这还不是最可怕的,可怕的是做化疗会让你头发掉光。

他给妹妹,这样完全是在医院是受罪,还可能把你的钱也花光了,有可能你还治不好,还不如买我的蒜蓉素,吃我的蒜蓉素,让你不开刀,不化疗不掉头发,这多好啊,病也治好了,身体又不会受损害。

妹妹本来精神都不大正常,听到二哥这么一说,就动摇了,不想到医院去做手术受罪,就想买二哥的保健品吃,二哥给她信誓旦旦的保证这个药吃了之后,会让她的病很快就好,而且他们全家自从吃了这个药以后,他们一家四口就没生过病,全家身体健康。

但是二哥的药,是很贵的,买三包一个疗程都要24,000。

小妹听了,有点犹豫,因为一个疗程就要24,000,那后面最少要三个疗程吧,这个药还有一点吃不起,就表示考虑考虑。

二哥一听有点着急,生怕小妹不买他的药。就打电话给我,让我劝劝小妹,还给我说肥水不流外人田,小妹到医院去把钱给医院赚了有什么意思呢?应该这个钱让二哥来赚。

我听到二哥这个话,我觉得二哥真的是恶心,人性丑陋到了极点。

我在电话里很气愤的给二哥说。

小妹是不是你的亲妹妹,你这么做你对得起你的良心吗?你把妹妹的生命放在什么地位?你为了赚钱什么事都做得出来!连亲妹妹的生命都不考虑,我说你摸着良心说你的药能治好妹妹吗?如果能治得好的话,那医院来干什么呢?我说你真的是特别的不道德,为了钱连亲妹妹都要骗。

我二哥厚颜无耻的说他的这个药就是能治好百病,就是能治得好小妹,我说治不好怎么办?二哥说你试都没试,怎么想着会治不好?

我说如果治得好的话,你感冒了,你为什么要到医院去看病?我说你痔疮犯了,还跑到医院去要割痔疮,你不为什么不吃你那个破药呢?

二哥见我不接他的招,气汹汹的跑回去给父母说,让父母支援他的事业,必须让小妹买他的药,把我父母气得差点昏过去。

我怕小妹精神不正常,上二哥的当,耽搁了治病,我就给小妹出了一个主意,我说小妹儿你想啊,你有医保你到医院去看病,无论怎么样你都可以报一点账,比如说你花5万块钱,给你报两块钱,你还节省两块,你如果买二哥的药,二哥是一分钱不给你报,你的钱是越用越少。

小妹头脑虽说有点不正常,但是她对钱还是爱之如命,听到我这么一说,觉得到医院去看病多少都可以报销一点,买二哥的药虽说有好处,但是一分钱都不少,钱只能越用越少,到时候连饭都吃不起,基于这个可笑的原因小妹拒绝了他,到医院治病去了。

在我和父母的精心照顾下,小妹在医院做了手术,顺利的度过了化疗期,现在小妹已经过了5年了,医生说过了5年的期限了,现在是一个正常的人了,药都可以不吃了,我们真为小妹儿感到高兴。

但是让我郁闷的是我二哥到现在还还是没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经常私底下给小妹说,你看你多傻吧,头发都掉光了,还吃了5年的药,如果买我的药,哪会吃5年的药呢?哪会掉头发呢?

小妹有时候还给我说,当初如果买二哥的药的话,效果是不是比现在更好的,起码不用吃5年的药,她说这是二哥给她讲的,小妹有时候还有点怪我。

我知道小妹儿有精神病,神经不大正常,我不跟她计较,但是我觉得二哥真的是可恶。

我觉得二哥良心大大的坏了,他在外面欠了钱,为了尽快的还账,可以不顾亲情,不顾亲妹妹的生命,骗人都骗到家里来了,而且还拉大家下水,大家没有下水,现在还私下挑拨离间,还好我父母支持我。

大家都在说人世间的人性可以丑恶到怎么样,我二哥人性就是最丑陋的,算计到亲人,算计到亲人的生命,没有一点亲情,满脑袋都是唯利是图。




我相信一句话,人之初,性本善,谁也天生不是恶人,但随着人的成长,三观的定性,身边所交往的朋友影响,近朱赤,近墨黑,一些人渐渐的把人性丑陋的一面暴露出来,为了自已的利益,不择手段,忘恩负义,背信弃义,不讲原则的来满足自已的私欲,丑陋至及,真是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什么都能测,唯独人心难测。




人性都有善恶,丑陋的是欲望。




人的本性就是丑陋和贪欲铸成的。通过慢慢的成长和训练,逐渐达到一种境界。但是没有休想和没有信仰的人都很难达到。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23

标签:丑陋   堂妹   堂弟   养子   侄子   村委会   侄女   骨灰   兄妹   保险公司   小妹   叔叔   法院   人性   妹妹   医院   财经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