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误转50万到我账上,正巧抵了我的信用卡还款转走了,谁负责?

银行误转50万到我账上,正巧抵了我的信用卡还款转走了,谁负责?

这种事情看似有点笑料,但是日常生活中还是有可能遇到的。

至于这五十万元被转走了谁负责任,要看是自动转走的还是卡主自己转走的。

首先,这五十万元入到当事人自己账上,这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的规定:

 【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所以,这五十万元,属于不当得利,卡主有返还的义务。

信用卡

信用卡

至于低了信用卡被转走了,如果是卡主自己转走的又拒不退还,则构成侵占罪。

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也就是说,如果卡主将这五十万元转走拒不归还的话,五十万元的主人有权利追究卡主的刑事责任。当然了,追究了刑事责任,卡主仍有归还五十万的义务。

如果卡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银行自动转走归还信用卡透支额,则卡主没有侵占的过错,但是有义务配合银行追回被转走的款项,如果无法追回(大概率是这样,发卡行属于善意第三人,法律上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则卡主有义务归还这笔款项,如果不归还构成民事侵权。




上面律师回答的有点官方,我直接说:50万到你账上,你主动转账给信用卡还是信用卡绑定后自动划扣两者有很大区别,一个是主观意愿,一个是被动的。虽然都属于不当得利,主观意愿大概率刑事责任,如果是被动的,大概率属于民事责任。信用卡收到50万还款之后,是不会退还的,银行追索起诉信用卡中心也追不回,因为信用卡属于善意第三人,法律上是保护善意第三人的,除非银行能证明信用卡知道这笔钱来路不正,但是我国是无证从无,银行肯定没证据证明信用卡中心知道钱来路不正,所以这种钱是追不回的,但是银行的五十万毕竟是在你账户转出的,你是不当得利,所以无论主动被动,都需要你来赔付,又回到起点,主动估计刑事责任,被动估计民事责任,50万赔付退款肯定要你来出,你要是有钱,银行保全你的财产,执行,你要是没钱,信用卡还完了,你就是被执行人,会被限制高消费,但是你没财产,会终止执行,不会被列为失信人。

补充一下,信用卡中心都是定时划扣,但是为了保全这50万回款,是否会给你特殊扣款待遇,或者说原告是银行,双方争夺50万回款,信用卡中心是否会积极配合都是未知之数。




你这属于异想天开!银行会利用各种手段追回的!最后还是得你负责!

跟你讲个3个故事。

我在十多年前去银行取钱,柜台多给了我一万现金,我当时也没注意,装进包就走了。当天晚上,银行的人就给我打电话了,居然找到我家,很客气,买的水果,来了两个人,一男一女(女的是柜台上多给我钱的人)。我得知多给了一万,就赶紧翻包,发现确实多给了一万。就还给人家了!那个柜台给错钱的女的哭得稀里哗啦的!给完钱,我才注意到,那个男的背的包里装的摄像机!我当时很气愤,就开骂了,觉得自己的隐私都没有了,说一万块钱就不该还给他们!后来那男的关掉了摄像机,还从口袋里拿出了录音笔也给关了,还写了个情况证明,让我签字!男的私下才跟我说,如果我不给这一万块钱,他们银行肯定会采取法律手段把钱取回来!如果我主动交还,还是会有奖励和锦旗的,会把锦旗直接送到单位的,你知道最后奖励我多少钱吗?奖励3000(估计那3000是那女的罚款,我猜的),外加锦旗送到单位!

2010年除夕,我们准备下班,售后服务前台放了一个印有“中国建设银行”的纸袋子,上面盖的报纸,里面装了15万现金。肯定是哪个客户维修完车辆忘记放在这了。我们把当天进场维修的客户都打了一遍电话,后来客户过来把钱取走了!客户不仅没有给我们奖励,连谢谢都没说!只是顺路开车把我们三个人挨个送回了家。我的同事在车上开玩笑说:早知道把钱分了!哪知客户是个律师,说,如果分了,那就严重了,我们三个就属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金额15万够判刑的了!我当时,心里面一万个“**马”飘过。

2016年,公司老板的两条柯基犬放在公司,晚上被盗了,纯种柯基从广州空运来的,发票显示一条30000元(其实,我也不能理解有钱人咋想的),老板去派出所报案,由于监控是高清的,嫌疑人拍的很清楚,嫌疑人还开的车也被交通监控拍到,老板不想惹麻烦,就通过关系找到偷狗的人去要狗,结果嫌疑人把狗卖哪了都不知道,一共卖了6000。案件很简单就告破了,嫌疑人2个,主犯3年,从犯9个月。




你好!我是小野猪!我来回答你。

出现这种事,一定是操作‬失误‬的‬银行‬员工‬负责‬,你‬不用‬负‬任何‬责任‬!请‬听我‬从法律‬和‬‬法理‬的‬角度分析‬给你‬。



首先,无责的前提一定是自动扣款!在法理上,主观有意和客观无意两种情况,有本质的天差地别的区别!即使是杀人重罪亦是如此,故意杀人判死刑,过失杀人3-7年,或3年以下,情节轻微的还会判缓刑,立即出狱。

如果你手动还款,甚至把这笔钱用于个人消费,那“恭喜”你,喜提银手镯一副,并赠送2年以内假期。情节严重的,假期是2-5年。



哈哈!~~不开玩笑了。咱们说说银行会这么办吧!

同行转账的情况下,银行会把还款之后的余额划走,然后会跟你讨债,索要已经还款的部分!如果金额比较小,比如几千块钱,银行除了继续向你索款,还会问责操作失误的员工!你不想还钱银行也不会过多跟你计较,反正这几千块钱直接让员工补上就行了,银行也不愿意多事。



那位员工肯定会不厌其烦的以个人名义跟你要钱!这时就是你与银行员工之间的个人纠纷了!至于他/她怎么向你讨债那就不一定了!硬的、软的、哭鼻子、威胁、骚扰都有可能!

如果这笔误操是跨行转账,那银行没有权限划走你帐号的钱,只能是先跟你协商!没钱还的话,你可以先不用把钱退回去,就说自己没钱,等凑齐50万一起还款,反正银行也没权限强制你还款,银行也不会立即跟你走法律程序。还有就是,银行拿报警吓唬你,不用怕,警察不会介入经济纠纷。



如果你怕麻烦,或者有钱退款,那就退了吧!这种事走到法律程序上,那是肯定会被判退款的!哪怕你是自动扣款的,拒不归还也是不占理的!但是,法院不会因为你还不上钱判你有罪,所以你不要怕担责任!因为从法理上来讲,银行失误转钱给你可以认定为他自愿帮你还卡债,这种情况下你不还钱,属于和银行有纠纷,而不是恶意套路银行!

综上所述,如果你没有恶意,那责任全在银行和银行员工!




讲一个我亲身经历的事。

2004年,我去邮政取现金,我收到四万现金,逐张过验钞机(那时银行也出假币,我中过一次)。然后签字,没细看。拿回存折一看,乐了,上面只扣了四千。

是装作不知道,走人?还是?

颇费思量。

四万元,当时足够在南方城市买个房付个首付了。

银行下班前肯定会盘点,对不上数,肯定会追查。多久查到我头上,不清楚。我是不是应该归还?肯定的。与其要归还,还不如现在就归还,免得惹来麻烦,浪费我时间。

记得当时那女孩子脸上表情瞬时百变。

这事和问答的情况有差异,性质一样。

有意无意占有他人财产,都会惹来麻烦。信用卡到期划款,保证了你的信用。但你本来就应该在这一天偿还卡债的。这五十万只是碰巧。你应该拿出自己准备还卡债的五十万,等着银行的人来求你。顺便训他们:你们就这种水平,如何让广大储户相信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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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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