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奶究竟是不是自己的直系亲属?

1⃣️用现代的生命科学中DNA遗传基因检测得到证实、人类从男性女性的性别上存在的染色体有所区别,男性携带的是XY染色体,而女性是XX染色体、证明男性的y染色体是祖先男子一代代遗传而来的,如果能挖掘到数千年前的某某家族的先人古尸,就能比对后人的染色体得到证明。

2⃣️而女性含有XX染色体,比如爷爷奶奶所生的女儿携带的两个XX染色体,其中一个X是她的父亲遗传的,另一个X是她母亲遗传的。如果爷爷奶奶生的是儿子,那么奶奶的X染色体会遗传给儿子,到了孙子的所携带的X染色体又由自己的母亲遗传。

3⃣️用父系氏族的遗传方式,Y染色体是直线遗传的,而每一代人娶一个外族女性婚配,X染色体是交替遗传,用血亲关系来讲,没有奶奶与爷爷的结合,就不能完成交替传宗接代,所以除了自己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后就数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最亲了。

4⃣️继承法是按血亲关系制订的,父母子女为直系血亲,比如第一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为同等继承人,没有第一继承人才轮到第二同等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必须有继承还有赡养权利及义务,由此按照顺序来看,奶奶与孙辈相隔了一代不好算为直系血亲!

谢谢!




没有奶奶也就没有父亲,奶奶即父亲的妈妈,你说奶奶算不算直系亲属,只有六亲不认的畜生才说奶奶不是直系亲属。




前两天,长沙一家传媒公司的娱乐女主播因奶奶去世,向公司请4天丧假,公司以“奶奶不属于直系亲属,直系亲属也只有1-3天丧假”为由,扣除李女士当月3000元底薪。

由此引发了一场关于“奶奶究竟是不是自己的直系亲属”的争论。

那么法律层面上“直系亲属”的范围包括哪些呢?奶奶去世,职工究竟能否享受丧假呢?

首先,我国法律对于“直系亲属”没有明确的界定

俗语道“隔辈亲”,相信很多人都认为爷爷、奶奶是自己的直系亲属,除此之外还至少应该包括自己的配偶、父母以及子女。

传统观念上,所谓“直系”,即“己所从”和“己所出”,“己所出”包括生养我们的父亲、父亲,以及祖父、祖父母,一直往上推;“己所出”包括我们生养的儿子、女儿,以及孙子女,一直往下推。

然而其实“直系亲属”只是我们约定俗成的一个说法,法律层面上对于“直系亲属”没有一个明确的概念和界定:

大家都知道法律、律典在用词上是非常谨慎和准确的,连一个标点符号都要经过仔细推敲,然而翻遍各部法律,机会找不到“直系亲属”这一词语,“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这样的用词倒是很常见,比如:

《民法典》第1945条中规定,“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

贴近我们日常生活的《民法典》对上述三个概念的范围进行了界定,但其中并未提到“直系亲属”的范围。《民法典》唯一贴近“直系亲属”这一概念的,是1048条中关于禁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

但是“血亲”又不同于“亲属”,所谓“血亲”又包括“自然血亲”,即出自同一祖先,因出生而形成的具有真实血缘联系的亲属;又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即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法律确认其与自然血亲具有同等的权利义务的亲属,比如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

而“亲属”的范围除了“血亲”之外,还包括配偶和姻亲,范围上要比“血亲”要广得多,所以参照《民法典》第1948条,用直系血亲来代替直系亲属也并不合适。

《民法典》中关于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范围的认定

再比如,《工伤保险条例》中第39条,职工因工死亡后,能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是“近亲属”,用词也不是“直系亲属”。

再比如,《刑事诉讼法》第三章“回避”制度中,应当回避的人员包括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用词也不是直系亲属。

但凡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翻遍所有成文法律,几乎找不到“直系亲属”的概念和范围界定,也正是因为如此,不同环境、不同主题,对“直系亲属”的界定也就不一样,如此才出现了分歧和纠纷。

二,狭义上,直系亲属不包括祖父母;广义上,直系亲属包括祖父祖母

作为职工,大家都知道无论是从《劳动法》还是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层面出发,劳动者都依法享有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的权利,且上述假期不同于“事假”,是享受工资待遇的,即“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那么女主播李女士的奶奶去世,她究竟能否“带薪”休丧假呢?带薪的丧假究竟是针对职工的哪些亲属去世呢?

很遗憾,《劳动法》中也并未规定“丧假”的具体范围,不过1956年当时的劳动总局和财政两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中,对“直系亲属”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即:

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注意,该“通知”虽然发布时间较早,但目前仍未废止,也就是仍有效。虽然李女士是私营传媒公司的职工,不属于“国营企业职工”的范畴,但结合该“通知”对“直系亲属”的范围的界定,爷爷或奶奶去世,还真不能享受工资照发的丧假,范围仅限于父母、配偶和子女而已。

所以狭义上的直系亲属,范围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再比如,为了提高无偿献血的积极性,献血者本人以及其配偶是“免费用血对象”,除此之外还包括直系亲属。

根据广东省《无偿献血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服务工作规范》中的规定,“直系亲属”范围明确为“无偿献血者本人的父母、子女、养父母、养子女

从这条规定上来看,爷爷、奶奶等,也不在直系亲属的范围之内。

因此从狭义角度上来看,李女士在奶奶去世期间无法享受到“工资照发”的丧假也说得通,公司的做法并非是侵害员工利益的胡搅蛮缠。

“通知”中,狭义上直系亲属的范围

但如果是从广义上来讲,祖父祖母、曾祖父曾祖母、高祖父高祖母等,应均属于“直系亲属”的范畴,这是基于“己所出”的血缘关系:

上文中分析狭义的“直系亲属”,基本上是基于法律法规、政策等,但是中国人都讲究一个宗族概念,尤其注重“己所出、己所从”,否则也就不会在户口本上有“籍贯”这一项。

基于“血缘关系”的直系亲属,那范围就广了,对于的“旁系亲属”,比如直系亲属应包括从自己往上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从自己往下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些都与自己有直接的血缘关系。

所以从直接血缘关系的角度来说,广义上的直系亲属当然包括爷爷和奶奶。

最后,就事论事,“直系亲属”的范围在不同的环境下、不同的事项下是不一样的:

比如如果是从禁止“近亲结婚”的角度来说,为了优生优育的需要,祖父母自然是属于直系亲属的范畴;

但倘若具体到李女士请丧假被扣底薪一事上,对直系亲属范围的认定应依据法律法规,即狭义上直系亲属的范围,通常只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站在客观的角度上,李女士所就职的传媒公司大可不必这么教条,奶奶去世本身就是一件很悲伤的事情,任何人都要经历生老病死,不妨给职工多一些关怀,让职工对公司多一些归属感,如此岂不是更好。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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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无论是从血缘还是宗族角度看亲奶奶笃定是直系系属。我们单位外祖父母去世,虽然从宗族角度看可能不算同宗,但也有血缘关系,从人性角度考虑也会给假期,虽不算丧假,只是给公假,是不会扣其工资或奖金福利的。




直,就是纵向传承,上下关系。

有你爷爷奶奶,才有了你爸爸妈妈,直至有了你。

没有爷爷奶奶,怎有爸爸妈妈?哪有你?

你说,你奶奶是不是你直系亲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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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4-23

标签:直系亲属   丧假   奶奶   民法典   孙子   血亲   祖父母   染色体   狭义   配偶   亲属   子女   职工   父母   法律   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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