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发票跨月作废怎么处理?

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无法作废,只能“红冲”即开具红字发票。

1、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作废条件是: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时间为销售方开票当月;

(2)未抄税且未记账。

普通发票跨月不符合上述条件(1),故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无法作废。

2.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废条件是(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

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符合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特别提醒: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3.增值税电子发票不能作废

由于增值税电子发票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因此增值税电子发票一旦开具不能作废,只能开红字。

4.开具红字发票

(1)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无法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无需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

(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红字发票的,需要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具体操作步骤不做过多介绍了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错误,若是本月开具的普通发票则直接作废就行了。若跨月,则无法直接作废,需要在金税盘先开具一张内容一样的红字发票(负数发票),然后再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给购货方。

红字发票流程:

1、打开开票系统

点击左上方“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红字专用增值税发票信息表填开”,点选“销售方申请”,在下方区域填入需冲销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2、根据显示内容,核对需冲销发票的票面信息,点击“确认”,自动生成“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再次核对需冲销专用发票的票面信息,点击“打印”,在出现的打印选项中选择“不打印”,此时会自动保存,点击关闭。

3、打开左上方“红字发票信息表”,选择“红字专用增值税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在出现的界面中,选中刚刚申请的发票(一般为第一条,信息表描述为“未上传”),点击“上传”。打开这条记录,点击打印,进行保存。此时会出现一张“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表”,核对后,打印出来(作为红字发票记账凭证的附件),此时可以关闭所有的窗口。

4、打开“发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开”在打开的发票页面点击上方“红字”。在弹出窗口,根据第五步打印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点击下一步。核对窗口显示的即将开具的新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此时会自动生成红字发票。

更多会计财税问题,欢迎关注+私信我~




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错误,如果是当月开具的普通发票则直接作废就行了。

如果跨月了,则无法直接作废,需要在金税盘先开具一张内容一样的红字发票(负数发票),然后再开具一张正确的发票给购货方。

展开阅读全文

页面更新:2024-03-12

标签:电文   普通发票   负数   票面   红字   当月   增值税   发票   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   窗口   增值税发票   条件   上传   财经   信息

1 2 3 4 5

上滑加载更多 ↓
推荐阅读:
友情链接:
更多:

本站资料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与我联系,QQ:4156828  

© CopyRight 2020-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Powered By 71396.com 闽ICP备11008920号-4
闽公网安备35020302034903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