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一句话有保险公司理赔,而对受害者不闻不问,有什么解决办法?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司机凭借自己买了保险而对受害者不闻不问时,如何解决要看肇事司机在该起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需要承担多少责任,如全责,次责之类。我查询了相关的法条后发现,不同情况,对应的解决办法也是不一样的。

肇事司机在该起交通事故中需要承担交通肇事罪,并且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

根据有关法条,肇事司机背上交通肇事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重伤,需要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9)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想知道肇事司机是否要被交通肇事罪,只需要拿着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再结合事故造成的伤害对比即可。

一旦肇事司机背上交通肇事罪,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给事故死伤者赔钱外,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很多肇事司机为了不坐牢,会选择自己出钱,求事故中的死难者出具谅解书。凭借谅解书,肇事司机大概率可以获得缓刑,一般为1-3年。缓刑无需进监狱服刑,正常工作学习,只要缓刑期间没有违法犯罪,缓刑到期后,就算服刑完毕。

如果肇事司机在本次交通事故中,需要承担交通肇事罪,那么肇事司机前期可以对受害者不闻不问。但是到了后期,他,或者他的家人会为了谅解书主动找题主协商,题主等着就行,主动权在题主一方。

肇事司机在该起事故中造成死伤,但是不需要承担全责,主责,只需要承担次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第一款:【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4)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5)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7)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8)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9)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法条,若是肇事司机在该起事故中,只需要负次要责任时,除非肇事逃逸,或肇事逃逸后致人死亡,是不需要承担交通肇事罪的。

或是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否则不需要承担交通肇事罪。

一旦肇事司机在此次事故中被交警判定次责,又没有肇事逃逸,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没有造成三人及以上死亡时,该肇事司机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无需承担交通肇事罪。

除了这二种情况外,若该起事故中司机承担全责,但是事故中没有死人,没有造成三人以上重伤,也无需承担交通肇事罪,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若是肇事司机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无需承担交通肇事罪,那么肇事司机对于伤者不闻不问,题主真的没有好的办法解决。

第一,我国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和民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如何赔呢?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简单来说,就是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司机要赔钱没错。但是赔钱时,交强险先赔,其次是三者险(已投保),最后不足部分才由司机掏钱。所以,出了交通事故要赔钱,按照法理来说,本来就是由保险公司赔的,肇事司机只需要配合保险公司即可,无需对接受害者。肇事司机凭借买了保险对受害者不闻不问,法理上没有问题。哪怕去告法庭,肇事司机也不是第一被告,肇事司机的保险公司才是。

第二,肇事司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时,就不需要找受害者拿谅解书,无需求伤者,自然会比受害者不闻不问。

第三,发生人伤事故后,交警会扣证扣车。有些受害者就觉得肇事司机被扣证扣车,肯定会求自己和解,以早点把车拿回来,免得耽误正常的生活。

从实际情况来说,跟受害者和解拿回被扣的车跟证,只是备选,而不是必选。因为交警扣证扣车不会扣一辈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146号令)第39条规定: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那么,可以扣多久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51条规定: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可见,扣车一般扣一个月,最长扣二个月。只要肇事司机有耐心,不需要跟受害者调解也能拿回自己的车。

总之,肇事司机只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时,赔钱有保险,扣车扣证有最长时限,不需要跟受害者求谅解书,对受害者不闻不问,题主也没办法。法律也未禁止这种行为。

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对受害者不闻不问,受害者如何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肇事司机对受害者“三不一没有”时,受害者虽然心有不甘,但是法理如此,只能在法理规定范围内,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仅仅是受伤,不构成伤残级别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后续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施救费、鉴定费等。具体需要哪些手续理赔,可以询问对接的理赔专员。

最后,出了交通事故,无论是肇事司机还是受害者,都在努力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但是利益这东西,是零和博弈,对方多一分,你就少一分,必然争的火冒三丈。为了避免斗气,也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依法依规行事即可。不闻不问这种态度问题,不要太在意。




等,等到出院,把住院期间的发票,误工费证明,护工,交通等证明或票据一起交给保险公司报销。肇事者违法了,会有交管部门处理或着大一点的法院来判,这一切都有法律程序,你的主观思想干预不到。出了这事在道义上肇事人是该到医院看望慰问,但是他怕被讹,被骂,被打,被纠缠,所以他会选择走法律程序,因为不小心会有更多的麻烦。

伤者或家属可以主动和肇事者沟通,看对方的态度是什么,也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在保险上获得更多的保障,其次再说其他的要求,这样也许你会好一些,只能说也许。不要一上来就指责肇事者,一上来就提赔偿,这样对方肯定不会答应,甚至不会理睬你。




这个真不是司机不闻不问,而是社会大环境引起的,平时碰瓷的都多的是,何况是真真的发生了交通事故,打个比方,有些子女平时根本就不管老人,一听老人发生了交通事故,那就像打了鸡血似的,能讹就讹,讹少了就打骂,谁让你撞到老人了?不知道我们是最孝顺的子女吗?所以不是不闻不问,而是管不起,我相信没有一个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惦记伤者的,只不过不敢去看而已!

我亲戚家一个哥哥过年初三半夜回家,开了一个小货车,在农村没有路灯,快到家了有一个老头在路中间小便,我哥一个没看见就撞了上去,随后一通打电话,老人第一时间送去医院,我马上就赶到现场,我哥吓得不行,我搂着他脖子告诉他,你有全险,又有100万第三者,不怕,不行还有弟弟呢,我告诉我哥,不探望,不交流,不调节,不垫付,撞是咱们的事情,死不死是他的事情,一切有保险公司,结果我家别的亲戚不同意,说都是邻居不能不管,我哥就不停的去医院,自己就花了好几万,结果老人看病出院前前后后,家属可不管你是不是邻居,这通提要求,后来实在是管不起,两家弄的跟仇人似的,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家属都对司机恨的不行,根本不会有好脸色,有的甚至于连打带骂,那为什么要去探望呢?




我前段时间出车祸,是司机把我送到医院的,还垫付了几千块钱,也算是比较有情义的司机了。

我一到医院,就请了律师,不是为了打官司,而是让律师来处理后续事宜,费用为赔偿金的10%,基本上都是这个价格。像这种事情,叫个律师来跑,比自己轻松。

这个司机人品还行,保险他都有。所以我跟他说,“兄弟,就按照保险程序来就可以了。”他说一定会配合到底,他叫我好好养伤了,保重身体。

我住院只花了一万多,暂时性的,因为一些需要手术的部位,后期也可以做,前期的话,我当时被120送去的那个医院,有些手术做不了,比如颌面手术,他们连器材都没得。


在住院期间,我也了解得挺多的。我入院的那个科室,因交通事故进来的很多。我的这个肇事司机人品算是好的,给垫付了前期的住院费,后期就由保险出了。

像我对面的一个老哥,他被一辆奔驰撞了。他当时骑着电动车在人行横道正常行驶,那奔驰快速转弯,进了人行横道,结果就把人给撞了。交警来了之后,奔驰车主一口咬定这老哥喝酒了,属于酒驾电动车。但事实是,这老哥没喝酒,奔驰车主全责。

最后,是120把这老哥送医院来的,奔驰车主根本就没露面,更别说垫付医疗费了。我说这个奔驰车主人品差,不是因为他不垫付医疗费,因为是他快速在人行横道上转弯导致人家受伤,还倒打一耙,说别人酒驾电动车。

所以这老哥后期就不去事故中心协商,也拒绝签字,虽然交警已经说了,奔驰车主全责,但这老哥就是不签字,不协商,随便你怎么玩,反正他就在医院躺着,医药费自己一分钱也不付,我碰到他的时候,他说已经欠了7000多。


最后奔驰车主不淡定了,就跟老哥的儿子商量,希望他们签字。这就是他自作自受,一个经常开车人,这种情况就算你撞了人,不垫付医药费,起码也不用污蔑别人吧?

我隔壁的老头,也是骑电动车被撞,不过他是违规在先,闯红绿灯,最责任55开。那司机也没来医院,也没垫付医药费。这老头也跟我一样请了个律师,交给律师全盘打理,他的伤势比较重,有脑震荡和脑出血。

对于这些司机不来医院看病人,不交医药费,在情理之中,毕竟有保险兜着。既然有这样的法律规定,作为伤者,尊重法律规定就可以了。没必要给司机和自己找麻烦。


我住院之后,跟司机还见了几次面。我们没吵没闹,一切交给法律和保险,这才是作为肇事方和伤者应该有的态度。一直到我后来出院,司机还在微信上对我嘘寒问暖,作为司机,我觉得算是不错的了。

从我个人经历来说,我遇到的那么多因交通事故进医院的人,都没跟司机闹,完全没有必要。当你被撞的时候,有120送你到医院,事故责任划分有警察,剩下的治疗有保险,伤者跟自己之间其实就没什么联系了。

一个伤者最大的疑问是什么?那就是他被撞了,受伤了,他觉得除了应该得到免费的救治之外,还应该有人道上的关怀,因为毕竟是他被撞了而不是你被撞了,这种痛苦他背了。但是,作为伤者,后期有符合规定的赔偿,实际上就可以看成是一种人道主义关怀。




机动车主不探视,不垫付,不调解,是正确处理交通事故的典型做法,中国法律没有规定交通肇事时车主有垫付义务、探视义务。

不探视、不垫付、不调解不意味着车主不赔偿或者拖延赔偿。

伤者的正确处理方式为:

1、保存好治疗费收据和各种与本次事故有直接关系的费用发票。

2、打印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记录或者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个人收入证明资料,准备诉讼时,证明误工费金额的相关文件。

3、与交警队联系,要求交警队做出调解。如果对方拒绝调解,获取对方车辆的车主及保险公司信息,拿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诉讼提供依据。

4、申请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对方存在转移财产倾向时,申请诉前保全对方车辆、财产(如果对方交强险、商险保额足够赔偿,不需要诉前保全,法院也不会支持诉前保全申请)。

5、起诉车主和车主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并提出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鉴定费等需要主张的各项费用。

6、法院开庭,一般法院裁定车主赔偿多少,保险公司赔多少。这一点你不用担心。

诉讼之路,一般是伤者处理这次事故最合理的办法,也是最科学的方式。

把争议交给法院裁定是保障伤者权益的最好办法,也是维护车主利益的有效手段。 这种专业的处理方式,不仅维护了伤者合法权益,杜绝了无止无休的纠缠,法院作为第三方裁定,维护了公平与正义的原则,体现了法律的尊严。也恰恰把个别伤者穷极恶赖的老赖的恶劣行为,排除在赔偿之外。 合理的索赔诉求,从不回避,也不会压低赔偿金额的标准。但面对讹人的恶劣诉求,恶劣行径,交给法院裁定。 作为大型物流公司业主,不欺压伤者,该赔偿一分不少,但也不会向丑恶行为妥协。

从这次事故情况看,车主所作所为也正等待你的起诉。按照一般情况因为有保险公司为第二被告(承担本次事故的赔偿主体),车主不会拖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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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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