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撞死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农户一万五,请问撞死的牛该归谁?

我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已经有二十多年了,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关于司机撞死一头牛,这个牛应该归谁的问题,我觉得大家在讨论的时候缺少了一个最关键的因素,就是这起交通事故有没有报警?有没有通过保险公司来进行处理?

其实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有的人不愿意报警,通过私下去解决,那么在私下解决的过程中,可能会吃很大的亏。关于这个问题应该如何去解决呢?


报警非常重要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的财产损失比较大的情况下,我建议咱们个人选择报警,由警方来处理。在这起交通事故中造成的损失已经上万了,作为咱们当事人,司机私下与农户要想达成协议,难度来讲是非常大的,除非你选择自己吃亏,不要牛。如果你还想谈牛的问题,也就是牛的归属问题,选择报警,由警方来进行协调处理。


民事赔偿调解

发生了交通事故后,交警到了现场,除了进行责任认定之外,根据咱们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交警还有义务给咱们双方当事人进行民事赔偿调解。

只要双方当事人选择让事故办民警进行调解,民警是肯定会给大家调解的。在调解的过程中,交警一般都会判断让牛的归属权,归咱们司机所有。当然了,有的人会说,如果农户不同意怎么办呢?双方可以选择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还可以选择到人民法院进行民事诉讼,但是我建议大家相信民警的调解。


牛的归属问题应该是很清楚的

发生交通事故后,其实在每个人的内心都有一杆秤。牛的归属问题,咱们的司机赔偿完15000块钱之后,应该是归咱们的司机所有的。

但是我建议大家在民事赔偿调解前,先将牛的归属问题讲清楚,然后再谈赔偿的金额,否则大家已经谈完赔偿金额了,再去谈牛的归属问题,这个谈判的顺序就错了。

谈判顺序一旦错了以后,那么在调解的过程中就会出现漏洞。刚才我已经谈到了,让交警帮大家进行调解,肯定是最好的选择。


我的个人建议

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财产损失比较小的,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进行协商,但是呢,在这里面肯定需要一些人要做出让步的。

大家不要计较,节约的是时间。

但是造成的损失比较严重,可能会留下一些后遗症的。希望大家一定选择及时的报警,有的车辆除了交强险之外,还有商业三者险。咱们在报警之后,保险公司也会进行赔偿的,就不会牵扯到牛的归属问题了。


以上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个人看法,如有不妥之处,还希望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补充,谢谢。




货车一头扎进牛群,当场撞死13头牛,牛主人现场卖牛,原价35元/斤,现价25元/斤,“肉质新鲜,物美价廉”,13头牛一售而空。

司机撞死一头牛,赔偿1.5万元,撞死的牛归谁所有?与其纠结于这个问题,还不如及早“开卖”、弥补损失。

说一个真实发生的事例,看完你就知道死牛该归谁所有了:

事发地在松原市长岭县新安镇,2019年6月某天,一养牛大户赶牛出门放牧,他家住在国道203的北边,而经常放牧的牧场恰好在国道南边,中间一条国道贯穿其中。

这天,养牛大户赶着80头牛出门了,刚把牛赶到国道上,一辆大货车急驶而来,一不小心不偏不倚地冲进了牛群,当场造成13头牛死亡,另有多头牛不同程度的受伤。

事故已经发生了,谁也别怪谁了,接下来谈谈赔偿问题吧:

在谈赔偿问题的时候,养牛户和大车司机起了分歧,养牛户坚持司机全责,应当按照2万元/头的市场价赔偿;

司机一听不答应了,一头牛2万,13头牛26万,这不是“讹人”吗?双方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不得已报了警。

交警在赶到现场后对事故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事后认定养牛户赶牛上国道有不妥之处,也未尽到观察往来车辆、安全通过的义务;而大车司机有超速驾驶、注意力不集中之嫌疑,最终判定双方都有过错,各承担50%的责任。

既然已经责任已经划分明确了,那么到底应该按照什么标准赔偿呢?2万/头还是1万/头?

最终在交警的协调下,双方自愿达成8000元/头的赔偿价格,但是死牛依然归养牛户所有,大车司机不得带走。

司机在电话中征得保险公司的认可后,拍了现场照片,代为支付了10余万的赔偿款后便驾车离开了。

司机离开后,养牛户现场卖牛,因为肉质新鲜,本来市场价是35元/斤,现在只卖25元/斤,很快就被附近的村民一购而空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自己的损失。

那么遇到这种情况,死牛到底应该归谁所有呢?

其实之所以有这样的矛盾,关键在于没有理解“损害赔偿”和“商业购买”两者之间的区别。

“损害赔偿”是过错一方因为过错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以经济方式给对方以弥补,这是建立在损害行为之上的,不以获得死牛的“处置权”为回报;而“商业购买”则是双方之间的“等价交换”,双方本身都没有过错,之所以发生经济往来,完全出于自愿,本质上是商业行为,购买一方同时获得了对物的“处置权”。

交通事故中,司机把养牛户的牛撞死了,如果司机全责,这是对农户利益的一种侵害,司机有义务有责任对农户作出经济赔偿,属于“损害赔偿”的范畴。

但是,对于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事故来说,在司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罪)的基础上,本质上又属于民事责任,而民事责任的赔偿又是可以双方自行协商的,协商结果只要双方都自愿、都满意即可。

也就是说,在这种案例中,司机一方给予的“经济补偿”,既可以认为是“损害赔偿”,又可以认为是变相的“商业购买”行为,关键看双方之间是如何协商的。

说到这里,“死牛该归谁所有”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1,如果照市场价赔偿了1.5万元是双方协商的“损害赔偿”,那么司机依然对死牛没有处置权,他就不能带走;

2,如果双方协商的基础是“购买行为”,那么司机给出1.5万的同时也获得了对死牛的处置权,此时带走、丢弃、送人都是他的权利,与养牛户不再有瓜葛。

当然,这里所说的“市场价1.5万元”也是相对的“市场价”,是当下活牛的市场价,而未来预期市场价有涨也有跌的可能性,并非一成不变,所以与其以“1.5万元的赔偿价格足不足值”来讨论死牛能不能带走,还不如以双方的“协商结果”为准来判断能不能把死牛带走。

说得更直白一点,双方之前协商的结果是“1.5万元并把牛带走”,那你就带走;如果协商结果是“1.5万元是损害赔偿,残值(死牛)不能带走”,那自然就不能带走。

产生这种矛盾的原因是双方前期理解上有分歧,一方理解成了“损害赔偿”,一方理解成了“变相购买”,这才导致在“处置权”的归属上争执不下。

其实在处置这类问题上,最简单省心的办法就是报保险,由保险公司出面协商解决,如此才能省去很多后续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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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开车把牧民的牛撞死了,要我们赔10000,我说赔钱可以,我们要把牛拿走,牧民不同意,双方都争执不下,我提了一个建议,不但我们没赔钱,牧民还赚了。

我和先生开车去草原上放风,走到国道路口,突然蹿出来一群牛,先生刹车时已经晚了,一头牛被撞飞,牧民坐地上伤心的哭喊。

我们下车一看,牛没气了,牧民老实巴交的说:我们养点牲畜容易吗?你开车看着点了哇,好好的一头牛没了,我还等着买个好价钱呢!牛没了,你们给我赔钱,至少10000块钱,不然我告你们!

一旁还有一只小牛犊子,脚撞跛了,我说:大叔你放牧没人说你,这是国道你肆意的赶着牲口像自己的路似的,你本身就错了,这条路不是为你开,是国道,禁止放牧的,你上哪告去?我还想有个说理的地方呢!

先生见牧民老实巴交的,我这样一说他结结巴巴的啥也说不出来,先生说:人家是老实人,不要为难人家,该多少钱我们赔就是了!

我说:行呢,给钱吧!但是这牛我们咋拿走唉?

牧民说:甚?要把牛拿走?凭甚?牛是我养的,凭甚拿走?

我说:牛是我花钱买的,为啥是你的?如果你不要我赔偿,牛就是你的。

牧民死活不同意我把牛拿走,先生说:你要这么个死牛干嘛?给人家,本来就是人家的牛,我们不要。

我说:你不要我要,我把剃了吃肉!我辗转一想,自己提醒了自己,为啥不把牛拿来卖肉,刚撞的牛是新鲜的,没有疾病啥的,完全可以吃。

我对牧民说:大叔,你会打整牛吗?你把剃下来,前面就服务区,我把肉拿前面卖去,我保证给你卖个好价钱,我保证只会超出10000,不会低于10000,低于10000我赔你,但是你不能让我赔牛行吗?不然这头牛你拿回去也是浪费,大不了每家亲戚送点。

牧民答应了,于是他回去找家伙,不一会儿不牛打整好,我们去到服务区,我把车上的垫子拿下来铺地上,然后把牛肉摆好。我大声的吆喝:买牛肉了买牛肉了,现杀新鲜的牧区牛肉,外面50一斤,我这卖40一斤。机会难得,仅此一头牛,卖完了想卖没了。

大家一听新鲜的牧区牛肉,大家都过来买,我记忆最深刻是一个货车司机,一下买了100斤,他带回去给家人各家分点,其他的最少是20斤,不一会儿,一头牛卖光了,还有人要卖牛肉,我把我的名片留给他们,需要牛肉给我打电话。

一头牛卖了12500多,牧民高兴得合不拢嘴,牧民说:你刚才为什么不留我的电话,你留你的电话,你没有肉咋办?

我笑笑不语,我凭啥留你的电话?我牧场几百头牛,我缺的就不是肉,我缺客户!后来接到好多要牛羊肉的客户的电话!牧民没有食言,没让我赔牛,他自己赚钱了,开开心心的数钱。

其实这种情况,在法律的角度来说,既然赔钱了,撞下的东西肯定是归赔偿者拥有,可是有时为了这些小事,难得去争论!当时的确不是我们的全责,让我赔10000我肯定不服气,但是撞死别人的牛是事实,对于养牧的人来说,的确不容易,只能理解。

我不能眼巴巴的掏出去10000吧!钱又不是大风刮来的,我只能把损失降到最少,没想到这招果真好使。其实遇事不要认死理,随机应变,人是活得,重要的是不能让别人牵着鼻子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每个人都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做到不坑人不害人就行。




从理论上讲,牛值一万五,你赔了一万五,也就是说这牛你买下来了,那么,这牛应该是你的了,但是农户不准你拉走,说这牛是他家的一个主要劳动力,耕田耙田全靠它,要我卖我就是八万十万也不会卖的,你就赔这点钱能算是你啦,假如撞死个人,你赔了钱,那撞死们人你能拉走吗?死人能归你吗?再说你要吗?

不过,人和畜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吧,畜生终归是畜生,本来就是市场卖买的东西,我想 既然司机赔了,那么这牛理应归司机了,前几天我看到了一个人拿着工具在路上走,不小心把路人的衣服割破了,没办法,照价赔偿,那人的衣服脱下来给了赔钱的人,也就是说这衣服买给他了。




我是农户,一个蛮汉撞死我家的一只母鹅,甩给我200元后,就在这给我纠结铁锅炖老鹅的事儿,若不是一个女人出现,我一定要这个蛮汉赔到倾家荡产……


五一这天,半晌午,我正在家里给衣服脱水,突然听到门口一阵噪杂声,有摩托车的极速刹车声,还有鸡鸭鹅的惊叫声,我迅速跑到门口。

眼前的这一幕,把我吓坏了,路边上,一个大哥骑坐在摩托车,双脚着地,嘴里嘟噜着什么,我家的鸡和鸭怒目圆睁,不停地叫唤着,一只公鹅伸着长长的脖子,对着摩托车上下鹅鹅鹅地叫着。

这时,我仔细一看,才发现,我的那一只老母鹅被摩托车主碾压在了车轮子地下了,鹅的身旁一摊血还在流。

我看到母鹅似乎还在动动鹅掌,就赶紧叫摩托车车主:大哥,你把我的鹅碾压在车下了,你赶紧挪一下车挪一下!

摩托车车主,不急不慢地说:你弄些熊刁鹅放在大路上干什么?给你碾死完也不亏。

摩托车大哥的话,虽然有些刺耳,但我也顾不了那么多,一心只想把被压的母鹅给救出来,因为这只大鹅已经五岁了,像个孩子一样的陪我五年了,看着它被碾压在车下面,我的心像在滴血。

我走到摩托车旁边,跪着趴下来把老母鹅给拖出来了,我蹲坐在地上,抱着它,眼泪吧嗒吧嗒,不由自主地心疼它,说:我的鹅啊,我的宝贝鹅啊,你怎么遭这么大罪啊?……

摩托车大哥,冷冷滴哼了一声说:当儿子养呢?有宠物狗宠物猫,我倒没见过宠物鹅嘞!

我听到他似带嘲笑的话语,顿时火的不行:我的鸡鸭鹅我都当作儿子在养呢!你骑摩托车把我的鹅撞死了,你不但不道歉,还在这说这样的话,你怎么这么没良心……

说着说着,我儿子从屋子里出来了,他看到心爱的鹅身上沾满了血,哇哇大哭起来,儿子的哭声被邻居听到了,大家也都出来看情况了。

邻居们也都知道,这两只老鹅和我儿子一样大的,非常的通人性,我忙的时候都是两只鹅陪着儿子,儿子把它们当作知心伙伴,经常拿自己的火腿肠,面包和鹅一起吃,儿子去串门,碰到狗狗对着儿子汪汪叫,这两只老鹅会向狗狗发出狠命的攻击来保护儿子,可以说,鹅也把儿子当作了最心爱的伙伴。



年长的邻居,看到儿子为受伤的鹅大哭,自己也暗暗落泪,劝道:我的小乖乖,明儿咱再养一只,小鹅长的快,明年就变成你这么高了,到时候你还带它来我家玩,行不行?

儿子趴在邻居奶奶的身上,哽咽到:太太,我不要新鹅,我就要我这一只,就要这只老鹅……

那个摩托车车主,估计也没想到一只鹅在一个孩子心目中的份量,他几次试图想说什么,但又没有开口。

最后,他递给邻居爷爷100元,说:算了,赔你们100元,给孩子买个玩具吧。

邻居爷爷爷试图劝说我,接受现实,他把钱刚递给我,儿子就嗖地一下子跑来,接过钱就扔给摩托车车主了,并说:妈妈,我只想要我的鹅,我不想要钱,不想要钱……

面对伤心的儿子,我也难受不已,后悔在鸡鸭鹅要回家下蛋时,我没站在路上看着。



摩托车车主这时一脸的傲慢说:你也别带着儿子胡搅蛮缠,我赔钱消灾算了。

我一听,他把一个天真纯粹的小男孩想的这么恶劣,看来他本身就不懂情感,是一个不善良的人,对于不善良的人,我不喜欢手软。

就问他:你想怎么赔偿,你先说说看?

他二话没说,依旧傲慢的假笑着哼了一声,甩给我两百元钱。

我还没说话,邻居爷爷就说:儿媳妇,差不多就行了,都是乡里乡亲的,咱还能给孩子一样啊?

说完,邻居大爷就把200元钱递到我手里,我拿着钱,心里特别苦,特别乱:我该怎么给孩子交代啊……

谁知道,司机一看到我拿着钱了,就立马说:钱也赔你了,死鹅我拿走了,唉,200元钱买只死鹅,亏大了,还不知道回去咋给老婆交代呢,铁锅炖老鹅吧!

嘿,我一听,他想赔我200元,把老鹅带走啊,这哪行啊,他这账算的够本啊!

我就说:不行,你这200元,你拿走吧,我不卖鹅,我只要我的活鹅,你赔我那只活鹅吧!

他一听我变卦了,就说:你这是胡搅蛮缠,你一个活鹅能卖几个钱,我高价赔你,死鹅难道我不该带走吗……

就这样,一个大男人给我僵持了几个小时,他觉得我不讲理,要为社会整治我,我觉得他不通情意,必须要付出相应的赔偿。

下午的时候,村支书来了,两方劝说无效,希望我们自己各自退一步,达成共识。

摩托车车主说:赔钱可以,死老鹅必须给我!


我说:我不想卖鹅,也不想让鹅死,是你主动撞死我的鹅呢;这只鹅陪伴了我儿子五年,它死了,我儿子不知道几天才能不伤心,感情是无价的;这五年年来,我养它喂它,付出了大量的精力财力,心意是无价的;它下的蛋,丰富了我和儿子的营养,贡献也是无价的;它活着的话,会给我和儿子带来很多的快乐,幸福是无价的;与我家另一只公鹅而言,它失去了一生的伴侣,真爱是无价的……你说说你赔多少合适吧?

摩托车车主,有点着急,打断我的话:你这是不讲理啊!

村支书,赶紧劝说我:理虽然是这个理,但咱不能这样算啊,你看是不是,咱不能这样算啊……

听着村支书,坑坑巴巴的重复着一句话,我直接说:无价的东西,如果你非得让我用价钱来衡量的话,100000元,是对你仁慈,50000是对你客气,20000是对照顾,你们觉得多少合适?

摩托车车,说:一只破鹅,我报警,你这是无赖啊!

旁边的年轻人说:你慎重点,你有驾驶证吗?你酒气这么大,喝酒了吗?

车主嚣张的气焰顿时散了一半,随后,他打了一个电话,怒气凶凶地说:一只破鹅,要我赔到倾家荡产啊,我不赔,大不了我去坐牢!

然后,过了半个小时,一位中年妇女手里提着满满的礼品,笑呵呵地向我走来,说:大妹子,实在对不住啊,你看因为我家这个倔驴,把孩子的大鹅给撞死了,啥都是有感情的,更何况这是孩子陪伴了五年的老鹅啊,对不住孩子啊,对不住鹅和孩子的感情啊……

这位中年妇女,说着说着就抹起了眼泪,原来她是摩托车车主的老婆,先不说别的,就冲着这位大姐的话,我都控制不住向她点赞。

中年妇女,走到我儿子身边,蹲下来,给我儿子说:小乖乖,我知道你伤心,给你说对不起也没用,老鹅年龄大了,它要上天堂享福了,我们接下来给鹅找个好地方,埋起来,你想它的时候,就去它坟头陪它说说话,行不行?

说着,她就递给我儿子两百元钱,说是给大鹅买点零食放在身边埋了,儿子眼泪汪汪地答应着。

然后,那位中年妇女走到我身边一只手搂搂我的肩膀,另一只手迅速塞到我围裙口袋里一叠钱,我想反手把钱掏出来,却被她死死按住了,并且说:大妹子,你看咱都是乡里乡亲的,别给我家这个倔驴犟,他脑子有问题,我给你张名片,赶明儿你需要家具了,去我那,不说不收钱的话,咱肯定得比人家便宜得多……

摩托车车主低着头,闷闷怒道:我有啥病,你脑子才有问题!

中年妇女扭头骂道:蠢驴,闭嘴!

然后她又笑呵呵地,把名片给看热闹的人,一人一张,她的幽默和通情达理把众人看得啧啧咋舌!

咱先不说其他的,就冲着中年妇女说的话,那么让人舒服,我也不再计较赔偿不赔偿的事儿了,毕竟人是有情意的。

最后,我也表达了我的想法,我说:大姐,今天就冲你这话,我心里舒坦多了,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小宝也不哭了,鹅的事情就算了,我把钱给你,你们走吧!

中年妇女赶紧说道:大妹子,你这是打我脸啊,这件事对不住啊。

说完,她就拽着她男人要走,只是她男人还二愣子一样地说:你给陪她多少钱,把老鹅给我要过来,我今天晚上炖老鹅吃……

中年妇女,狠狠地朝摩托车车主背上捶了几下,他们在众人的笑声中离去。

回到题主的问题:司机撞死了一头牛,按市场价赔了一万五给农户,请问死牛该归谁?

首先,农户认为是损失赔偿:是你主动撞死牛的,不是人家农户逼着你撞的,所以错在你,你赔一万五,是给农户失去牛的损失赔偿,是补偿一下农户的心理,那死牛为什么要归你!

然后,你却认为是同价购买:你认为你按照市场价赔偿的,活牛也不过是卖这个价,如果死牛归农户,那农户实在是赚大发了,自己白白掏了一万五,结果啥也没落到,其实,人家农户压根没想着利用牛来赚你这个钱,他并不想卖牛,为什么要把死牛给你!

有些矛盾,主要是双方立场不同,考虑问题的结果也不同;

遇到这种事儿,低调,谦卑,温和一点了事,凡事计较,凡事都不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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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面更新:202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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